李真是個帶有傳奇色彩的人物,五年間就由一般職工升到廳級干部,三十五歲就擔任河北省國稅局局長,還被列為國家稅務總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雙料後備領導干部。
他曾發誓做焦裕祿式的好干部;他曾為了這個理想而拼命工作,以至於累得暈倒;他曾流著淚資助田間收割的老八路,並真心忏悔自己的罪惡……然而,正義感最終沒有戰勝權力和金錢的誘惑。
1990年,二十七歲的李真第一次接受別人送的錢,一開始他堅決不要,再三推辭,最後還是沒有攔住。後來在領導的勸說下,通過別人把錢退了回去。
在一次全省經濟工作會議上,與會工作人員每人發了一件羊絨衫紀念品,李真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收下了。事後他問辦公廳的人:“我該不該收下羊絨衫?”得到的回答是:“人人有份,你為什麼不拿回去呢?”
過後不久,滄州市的一位領導到省裡匯報工作,悄悄送給他一條中華煙和一套刮胡刀。當李真將東西送回宿捨時,怎麼也打不開宿捨門──他竟嚇得用錯了鑰匙……
但是,貪欲最終戰勝了恐懼,李真一步一步走上了不歸路。
2002年8月30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李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3年11月13日上午7點40分,法院留給李真半小時時間和家人告別。隨後,他被帶到行刑車上。8時30分,屍體運往殡儀館。
臨終前,他對記者表白自己的理想:假如有一天我真的能出去,我就要過一種無職無權、逍遙自在、無榮無辱的生活,歸隱到那山清水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