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山東老朋友跟我講笑話,談到山東的孔孟文化,他說一個人要好事壞事全懂了,才能夠通達。這話不錯。做人就是要通達,通達人性,通達人情,才能夠談學問,談治事。
孔子說:“小人不恥不仁”,“小人”是普通一般人,“恥”就是難堪,如果他沒有碰到釘子,你沒有給他難堪,他很難發現自己的缺點,也難改正自己的過錯。你給了他難堪,羞辱了他或者使他見不得人,他才能夠改得過來。
“小人不畏不義”,你研究一般人的心理,純用教化、用仁義之道讓他學好是做不到的,認為那些仁義之道都是假的。一般人因為怕法律,怕社會不齒,因為有個“怕”在那裡,所以才講仁義。
孔子在《論語》中也提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人要有個可怕的東西在心裡,在背後,才可以使他上進向善。宗教也是這個作用。
有個上帝,有個菩薩管著你,你就會乖一點。如果沒有所畏,永遠不會做好人,不會做好事。所以如要一般普通人做好事,一定要有個促使他向善的力量在後邊才可以。
“不見利不勸”,普通一般人沒有好處、沒有利益可圖,他不會干的。“勸”就是勸導他,教導他的方式。“不威不懲”,沒有鞭子打下來,沒有威武在他面前,沒有懲戒,不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不會改過的,就是我們平常說的,不見棺材不掉淚。人很難有生而向善的,除非是菩薩,是聖人。
以上這四句話,古今中外一般人的心理都是如此。我們不要自以為自己是君子,不在其列,其實我們也包括在內。除了得道的、真正成就了的人以外,一般人的心理都是如此。
所以這四句話在後世的老莊、《易經》中,大家都認為是帝王之學,統治的道理。一個社會承平久了,不用嚴刑重法那就不得了。
所以今天所謂的民主自由,是不是對人民有利益,這個制度是不是對,到現在還很難下定論。歷史進入這個階段,到處都在叫自由、民主,這個名詞叫得聲音很大,浪頭也高得很,將來是不是走得通,會不會毛病更大,還作不了結論。
所以《易經》、老莊被人用得偏的時候,就是法治的思想;用得寬大的時候,就是儒家的仁治思想。教育的原理也是這樣。我經常說,我是主張適當用體罰的。體罰有什麼不對?差不多該用的時候就用。
有一次亞歷山大問他的老師亞裡斯多德說:當皇帝真正的辦法在哪裡?這個大哲學家就告訴他說:你不是看到前面田裡的麥子長得很好嗎?你看那幾棵長得特別高的,把它砍平就好啦!這句話一點都不錯。
一片田地,稻子麥子都長得一般高,有幾棵很特別突出的,長得特別高,那很討厭,把那幾棵砍掉就平啦。這個道理很對,不過亞裡斯多德嘴巴裡講出來的,沒有我們東方的說法高明。
【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
孔子上面這四句話的道理說得更清楚。換句話說,這句話就是群眾心裡學,用人之道也是這樣。小人不恥就不仁,不畏就不義,不見利就驅策不動,不懲就不誡,所以他說有時候是“小懲而大誡”。
譬如教育,有時候打兩下手心,罰個站,打幾下沒有什麼了不起。“小懲而大誡”,受一點小小的懲罰,他一輩子都記得要去做好人。所以人生的道理,太得意的時候,碰到一點倒霉挫折,如果你懂得《易經》,反而應該是好運氣。
假設一個人永遠在好運中,這個人就完了,他永遠沒有大的出息。所以小小地懲罰他,便不會做大的壞事,這反而是小人的福氣。一個人沒有倒過霉,便永遠沒有出息。
一個領導人,像有些帝王,把自己最心愛的大臣一下子革去,不讓他干了,或者把宰相一下子派去當縣長,或者鄉鎮長,就是這個道理。這些都是高明的帝王,希望這部下將來能有更大的擔待。這就是“小懲而大誡,小人之福也”的道理。
【易曰:履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
孔子怎麼悟到了這個道理呢?斷了腳趾學個乖,是孔夫子的因果觀。“履校”就是我們台灣過去穿的木拖板。我們中國古人不穿鞋子,是穿木屐的。木屐外面加個邊就叫“履校”,“滅趾”是穿著木屐走路,腳歪了一下,把腳指頭碰傷、碰斷的意思。
也許要去做生意會倒楣,會賠本。不過沒有關系,傷一個小腳指頭而已。雖然有些不順,但還是小災。人已經傷了,腳指頭也斷了,怎麼還說是無咎呢?無咎不算是很壞的運氣,還算是不錯的。
由此,孔子悟到了人生的道理,雖然指頭傷啦,這是小傷呀!不然這個人走路永遠不注意,不小心。如果跌倒,或者中風了,變成半身不遂,那麻煩就大啦,就更糟啦!
所以說“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就是這個道理。這是孔子引伸出來的人生哲理。
——整理自南懷瑾《易經系傳別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