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發菩提心的人,首先要把握自己,然後再去幫助別人。如果你把握不了自己,就容易失去佛法,失去解脫的機會。為什麼把握不了自己呢?因為你還沒有放下貪愛,你的內心是隨著外境動的,這樣還是很難把握自己。因此,我們是要發菩提心,但是要有出離心做基礎。若是沒有出離心,沒有斷除對世間的貪愛、貪戀,你不可能不受外在的影響,這樣你去親密接觸親友、凡夫,不但影響不了他們,反而會受他們的影響;不但感染不了他們,反而會受他們的感染。
現在很多人就是這樣,自己根本就沒有利益眾生的能力,還去弘法利生。這樣,在表面上看似在利益眾生,但實際上是害己害他。所以,利益眾生的前提是自己首先要有這個能力。也就是說,要能保護自己,能放下世間,超越世間。如果你心裡能放下,內心能超越,這些世間法就影響不了你,也無法控制你,這樣你就可以去影響世間的眾生,就能利益他們。我們經常講,自己真的看破放下了,心如如不動的時候,這些外境會隨著你的心動,這叫大自在。
出離心不是要我們離開世間,更不是要我們放棄世間,而是要斷除對世間的貪愛。先有出離心,在這個基礎上發利他心、菩提心,這樣才可以真正利益眾生。當你能真正放下世間的福報、超越世間的時候,你所發的利他心才是無偽的,才是真實的。之前,你發菩提心要利益眾生,這個心不是真實的,因為你還有貪欲,還有私心。所謂“私心雜念”,雜念指的就是這個貪欲。如果你對世間還有貪欲心,這個私心是斷不了的;若是有私心,這個利他心就不是真正的利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