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起來時,我突然發現自己膝蓋彎的地方有些痛,走路都有些不方便。拜佛時卻沒事,誦經也沒事。就是走路時有事。心想有些奇怪了。後來就去觀世音菩薩那裡問簽。看看是什麼原因。問到了,簽是第五簽,寫著“問病平安,口願未還。”
我明白了,原來是有口願未還,我想起了那時我承諾的幫我姐姐許願,當時她孩子生病了,要住院,不知道什麼原因。我就跟菩薩說,保佑孩子沒事,我就布施300元來做功德。心中一直記得這個事情,可是呢,卻常常忘記寫上功德名。我想估計就是這個事情,就寫上了。第二天,有些酸痛兩天的膝蓋痛就好了。
關於病,我在觀音寺見到很多,有些是業障病,冤親債主來找麻煩了,有些是祖上未安置好,還有一些是有口願未還的。這些病,醫院都是檢查不好的。目前冤親債主病比較多,比如說癌症,各種要開刀的,都是冤親債主來討債了,不通過佛法來忏悔治療,醫院永遠治療不好。這就是因果病。還有一種是祖先未安置好,他也會來好麻煩。第三種就是口願未還。現在著重講第三種。
很多人去寺院拜拜,很喜歡許願,比如說許願保佑我生意好,事業順利了,或者病好了,我就布施多少啊。可是果然菩薩加持下,他病好了,他就忘記了這些承諾了。那麼護法就會很生氣,因為當初出問題時,那麼虔誠的求,護法苦心苦力的去幫忙,可是等他好了以後,就忘記了。這就是忘恩負義了,口是心非了。那麼護法也會懲罰他,不懲罰他不會成長。我見過一個人,他以前很信佛,到處拜,到處求,到處許願,但是許了願了呢,都不還願。後來破產了,現在負債一千多萬。這是真實的,他來找我。我說,這就是你不守信用的結果。他說,他才想起來,以前從來沒有想過要還願,或者覺得有大錢後在還願。這就是護法對他的懲罰啊。
告訴大家啊,護法是什麼,護法的義務護持佛法,是揚善去惡,是愛憎分明,鐵面無私的。不要以為護法沒有什麼,也不要以為在佛教中亂來沒有什麼。護法看在眼裡的,這一點要記得啊。所以如果做錯了,一定要忏悔啊。護法懲罰了,還不通忏悔,那麼罪業就嚴重了。大家去看一個故事,叫做《五台山的車禍》,作家蔣子龍親身經歷的故事。
還有一種冤親債主來懲罰他,很多病都是冤親債主來討債,他承諾還債了,還多少。冤親債主就遠離了,他病也好了,生意也好了。但是結果呢,生意好了,就忘記了承諾了。這是很可怕的。很多人病會越來越嚴重,是因為不守信的緣故,冤親債主更恨了。所以閩南這邊人有個習慣,到處許願,許了願了,就一定要還。如果許願了不還,那麼就會生病,或者破財。這就是做人基本原則呢。
轉自:福安觀音寺 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