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善惡的定義與特征之後,還要進一步明白善惡的分類與本質。善惡的定義與特征,是善惡的總相;而善惡的分類,則是善惡的別相;了達善惡的本質,則能遣除對因果律的愚昧。只有充分把握了善惡的類別,善惡的總相才能落到實處;也只有充分理解了善惡的本質,才能從根本上斷惡行善。經典中對善惡最常見的分類是十惡與十善。
一、十惡的定義。十惡是指,“殺盜YIN”三種身惡業,“妄語、惡語、離間語、绮語”四種語惡業以及“貪嗔癡”三種意惡業。十惡在本質上就是十種惡念,其中三種身惡業是惡念外顯為身體的動作,故稱為身惡業;四種語惡業是惡念外顯為語言,故稱為語惡業;而三種意惡業,無需有身體和語言配合,故稱為意惡業。
所謂殺生,就是對具有生命的有情,由於內心的貪嗔癡煩惱發動,親自動手或者指使他人動手,致使具有生命的有情失去生命。
所謂偷盜,就是對不屬於自己的為他人所擁有的財物,由於內心的貪嗔癡煩惱驅動,親自或者指使他人采用各種方法,將該財物據為己有。
所謂邪YIN,包括非境、非處、非支與非時四種情況。非境,是指與自己配偶之外的異性或同性,在貪嗔癡的驅動下做不淨行;非處是指在臥室之外、或有佛像等聖物的地方做不淨行,非支是指用生殖器之外的器官做不淨行,非時是指在白天、雷雨天、齋戒日、婦女經期或哺乳期或憂愁時等不應做不淨行的時間做不淨行。犯“非處、非支、非時”邪YIN,包括與配偶或配偶之外的人做不淨行這兩種情況。
所謂妄語,就是在貪嗔癡的驅使下,對他人說與事實不符合之語,分一般妄語、上人法妄語與大妄語三種。一般妄語是指一般騙人的妄語;上人法妄語是指自己沒有證得神通等上人之法,但謊稱自己已經證得;大妄語是指,宣說沒有因果報應、前世後世、輪回與解脫。
所謂惡語,就是對自己不滿或嗔恨的人,用對方不願聽聞、難以接受的話語辱罵、貶低。
所謂離間語,就是背後說人壞話。不管所說是假是真,聽者聽後對被說壞話之人產生偏見、誤解而內心疏遠,這樣的話語就是離間語。
所謂绮語,就是說會使人散亂、放逸,乃至墮落、步入邪道的無用之語。
所謂貪欲,特指對他人所擁有的財物生起愛著心,並想占為己有。十不善中的貪欲,和通常所說的“貪”煩惱的差別在於所貪只局限於他人的財物,此外還生起要占有的非分之想。
所謂嗔恚,是指對自己嗔恨的人,生起想要打罵、損害對方的心。這裡的嗔恚與通常所說的“嗔”煩惱的差別在於,需生起想要毆打、辱罵、損害的心。
所謂邪見,或者說愚癡,是指內心不承認因果律或空性是正確的。因為不承認因果律,所以認為人的快樂與痛苦並非自己的身口意所感召,而是偶然的、或是他人強加的,前世後世也是不存在的;因為不承認空性,所以也認為沒有“三寶、佛菩薩、解脫”一說。這裡需要知道的是,因果和空性並非兩個獨立的法,空性實際上是因果的诠釋。古德教誡說,只有通達空性,才能究竟因果,也只有通達因果,才能無偏地理解空性,因果與空性兩者完全是一位一體、相輔相成的。
二、十善的定義。十善,是指“不殺、不盜、不邪YIN、不妄語、不惡語、不離間語、不绮語、不貪、不嗔、不邪見”。《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說:單純的不殺生,不屬於善業,必須是內心認識到殺生的過患之後,發起遠離殺生的決心,在這樣的決心攝持之下不殺生,這才是善業。同樣道理,其他九種善業都必須是內心認識到過患而發願遠離,才能算是善業。
為什麼必須有“認識過患後發願遠離”的決心才能算作善業呢?這是因為,如果承許內心沒有認識過患而發願遠離惡業就是善業,那麼植物人、被關在監獄中沒有機會殺盜YIN的人,他們暫時也沒有殺盜YIN,也成了行持善業了。事實上,他們不殺盜YIN並非源於內心遠離殺盜YIN的決心,而是暫時沒有機會罷了,所以他們的不殺盜YIN,不能算是善業。因此,十善業的根本在於內心認識到十惡業的過患而生起遠離之心,其次是沒有十惡業的身口意現行。
此外,十善還分為“一般十善”和“殊勝十善”兩種。“一般十善”,是指認識了過患並有遠離惡業的決心,但只是遠離十惡業,沒有行持與十惡業相反的善業。而“殊勝十善”是指,不但遠離十種惡業,還行持與十種惡業相反的十種善法,也即——不僅不殺生,還愛護生命;不僅不偷盜,還布施;不僅斷邪YIN,還護持梵行戒律;不僅斷妄語,還說誠實語;不僅斷離間語,還化解怨恨;不僅斷惡語,還說悅耳語;不僅斷绮語,還精進念誦;不僅斷貪欲心,還修持捨心;不僅斷嗔恚心,還修饒益心;不僅斷邪見,還依止正見。
三、十善與十惡的本質。如果對十惡業進行觀察可以發現,不信因果和空性的邪見是貪欲和嗔恚這兩種意惡業的起因,而貪欲、嗔恚、邪見三種意惡業又是其它三種身惡業與四種語惡業的起因。所以,十惡業中最根本的惡業就是邪見,或者說,十惡業的本質就是不信因果與空性的“邪見”。經書上說:“不信因果,無惡不作。”也就是說,當一個人內心不相信因果時,就會造作殺盜YIN等一切惡業。例如,當一個人誤以為殺盜YIN等並不會給自己的未來帶來痛苦與災難,反而能帶來快樂,於是就會毫不猶豫地去行持殺盜YIN等十惡業。相反,一個人內心如果對因果生起了誠信,也即內心深深地相信,殺盜YIN等十惡業一定會給自己的未來帶來災難與痛苦,內心就會自然生起遠離殺盜YIN等十惡業的誓願,於是在此誓願的攝持下遠離十惡業,這就是十善業的體性。
由此可見,十善在本質上是內心對因果律的誠信,十惡在本質上是內心對因果律的未知、謬知與懷疑。一個人只有內心誠信因果,才能算是一個可靠的善人;如果不相信因果,即便暫時不殺盜YIN等,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在周圍惡友的影響下也會漸漸染上殺盜YIN的惡習。
對因果的誠信並非無因而生,而是依賴對因果的觀察與思惟。只有反復進行觀察與思惟,確認因果是世間正確無誤的規律之後,對因果的誠信才會在心中無欺生起。《佛說十善業道經》中說:“菩薩有一法,能斷一切諸惡道苦,何等為一?謂於晝夜常念思惟觀察善法,令諸善法念念增長,不容毫分不善間雜。”這句話告訴我們,日夜不停地觀察、思惟與憶念因果,就會對因果生起誠信,從而斷盡一切惡,奉行一切善。《大學》中也說:“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這裡的“格物”實際上就是指觀察因果律,“知至”就是指明白了因果律,“意誠”是指內心誠信因果律,內心誠信因果之後,就會心正、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了。
有人問:“既然十惡業的本質是不信因果的邪見,十善業的本質是深信因果的不邪見,為什麼佛陀在宣說十善業時,不首先宣說不邪見,而是首先宣說不殺盜YIN呢?”答案如下:實際上,“身業、語業、意業”是按照由明顯到細微、由易斷到難斷的次序排列的,按這樣的次序宣說,可以讓人們先斷除粗大明顯的身惡業與語惡業;一個人只有斷除了粗大明顯的身口惡業,才有機會獲得人身;有機會獲得人身,才有機會學習佛法,明白深奧而細微的因果律,從而對因果生起誠信,斷除細微的意惡業。
所以,一個人要想離苦得樂,必須要斷惡行善;而斷惡行善,首先需要依賴對佛法僧三寶的信心,生起行持十善的誓願。但這還遠遠不夠,還要日日夜夜地觀察思惟憶念因果律,讓因果在內心真正生根發芽。只有內心誠信因果之後,十善的誓願才是堅固可靠的,離苦得樂也才是可以得到保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