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童年時,家裡是與同姓聚族而居的。每到秋收完畢後,村裡必請戲班子演戲答謝神靈,這是村裡的慣例。一天,戲還沒有開始,大師提前拿一把椅子放在戲台前面數十步的居中地點,打算占個好位置坐下來看戲。村裡同姓某人,性格粗暴,也要占中間的位置,他向大師厲聲喝問:“這把椅子是誰放的?”大師回答說:“我”。話音未落,那個人就打了大師兩耳光,將大師的椅子拋到幾尺之外。大師頓時感到頭痛欲昏,眼花亂燦。但恐怕父母愛子心切,與對方釀成口角,所以忍痛吞聲,不敢告訴父母。大師從經歷這件事情之後,更加懂得自我努力,待人接物更加謹慎,不敢稍有疏忽。過幾年大師長大成人,由於品德優秀,很受村裡父老鄉親的喜歡。那位脾氣暴躁的人在路上遇到大師,也笑著招呼說:“請到我家來坐坐。”大師也笑著答應。
大師生平不曾告訴別人這件事。在1937年的時候,大師弟子彭孟庵在靈巖山寺避難,他的兒子與同宿捨姓郎的孩子因為小事鬧意見。大師就把他叫到跟前講了自己的經歷。告訴他說:我固然示弱,示弱又有什麼妨礙呢!希望你學我的示弱,不可以把新名詞之競爭二字,奉為神聖不可侵犯。”不久大師又撰寫了一篇《人字發隱》的文章,闡明人以贊天地之化育、繼往聖、開來學為德能。人的德能有仁、忍、任、盡四個方面。仁慈恻隱,自利利他,故名為人。忍勞忍苦,擔當柱地撐天的事業,故名為人。力任孝、弟、忠、信、禮、義、廉、恥之八德,做到沒有歉缺,故名為人。盡儒教倫常之道以敦倫,盡佛教心性之道以證心,故名為人。(見彭孟庵:印光大師轶事二.載《印光大師永思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