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在1925年7月10日寫給梁令娴(思順)等孩子的一封信(《梁啟超年譜長編》丁文江、趙豐田編)中,這樣寫道:
思成前次給思順的信中說“感覺著做錯多少事,便受多少懲罰,非受完了不會轉過來”。這是宇宙間唯一真理,佛教所說的“業”和“報”就是這個真理,(我笃信佛教,就在此點,七千卷《大藏經》也只說明這點道理。)凡自己造過的“業”,無論為善為惡,自己總要受“報”,一斤報一斤,一兩報一兩,絲毫不能躲閃,而且善與惡是不准抵消的。……並非有個什麼上帝作主宰,全是“自業自得”,……我的宗教觀、人生觀的根本在此,這些話都是我切實受用的所在。
梁啟超雖研佛學,但很少談到他自己的個人信仰,這次是在給孩子的信中談到,可謂深入肺腑,語重心長。記得我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第一次讀到這封信時,頗有點吃驚:以前不知在這位非常“啟蒙理性”的人的心底,竟也有這樣的一點神秘。
雖然這些都是常語:“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以及“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等等,但將之作為一種內心的根本信仰以及立身的基本准則,卻仍是不凡。這裡的“善”、“惡”都是指切切實實影響到了他人的“善行”、“惡行”,而“報”則是相應的對自己所發生的結果。昔日西漢飛將軍李廣戰功至巨,卻不得封侯,他人為之抱不平,他後來自己倒有一個解釋:他曾經坑殺過降卒。這也或許可以說是一種“業報”。
但之所以說樹立對此“業報”的信仰並堅定奉行還是不凡,是因為現實生活中還是有不少善行未得善報、惡行未得惡報的情況。對此或可解釋為:有許多報應固是“及身報”,但也還有些似乎是“報在子孫”:先輩的德行庇蔭了後輩,直接或間接地給他們帶來福澤;先輩的惡行則帶來了後輩的災難。所以俗話有“為子孫造福”還是“為子孫造孽”之分。吾父是土改干部,參加工作不久,就遇到“清匪反霸”,內定要將一位當地的小學校長——這位常被請去排解糾紛的鄉間權威作為地方一“霸”斗爭處死。吾父不忍,暗中將這一消息傳遞給這位校長,這位校長遂走避他省,雖然幾年後仍被抓回,但風暴已過,逃得一命,只判了幾年徒刑,日後的家族還在改革開放後繁榮致富。當時父親的所為被發現後,雖被組織念其剛參加工作不久還可錄用,但從此背上“階級陣線嚴重不清”的“錯誤”而致仕途受限。吾家人多,也有過一些艱困的時候。而後來我們幾個孩子都還算自立爭氣,有了一點出息,除了父母養育,細想也還有父母“為兒女積德”之因,尤其是“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或在冥冥中庇蔭了我們,靜夜思之,油然地深謝父母之恩。
普通人如此,如果觀察近代以來的名人偉人,是否也能發現一些這樣的聯系呢?比如林彪雖自奉甚儉,但作為名將,自然也是“一將功成萬骨枯”,然而畢竟對建國大業功不可滅,如果善保晚節,未嘗不可以終其天年。但其後來積極幫助發動“文化大革命”,大搞階級斗爭,整肅“反黨集團”,傷害了不少人。結果最後不僅自己夫妻身死異域,一個僅有的“虎子”也同機殒命(其子小名“老虎”,行事倒也有乃父之風),而惟一的女兒也很快墮入監禁和隨後過著長期陰暗的日子。民間還有一說:“為子孫留余地”,即自己不將權力財富名聲等各種資源占盡,為後代留一些福分。
冥冥中是否有一種神秘的因果?常人不得而知但還是可能會有所尊重。而且,對這種“報”也還是可以有一些理性的解釋的,比如說善行自然比較容易帶來他人善的回報或社會的獎賞,惡也會引發正義力量的懲罰或招致別人惡的報復;父母善良的品質和作為會影響到兒女的行為和品德,乃至形成一種家風;而父祖一輩的惡行和樹敵也會帶來宿怨,從而影響後輩的行為和生活品質。甚至父祖輩太大的光環、太多的財富,太大的名聲也可能使後輩或意志消蝕,好逸惡勞;或意氣消沉,不願進取。所以,西方的一些億萬富豪在充分證明了自己的能力和事業成就之後,反而有一種散財之道,他們還是會努力給兒女最好的教育,但卻不是給他們留下最大的財富。或者說,體現在這種散財之道中的“德育”本身,也是一種最好的教育,而這種“散財”既是一種澤福廣泛的公益事業,也便是一種更有遠見的“為兒孫造福”。
梁啟超及家人在臥佛寺附近有一個幽靜的墓地,在那裡盤桓的時候,我曾深感做名人或偉人的兒女雖然可能大都不易,但梁啟超的九個兒女卻都相當出色,在近代中國的名人偉人子女中總體來說大概是最有出息的。有人說這是由於墓地的風水好,我卻認為除了他們自己的努力,更多地還是和其先人的德而非葬地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