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慧有基,仍當凝思潛修,自達佳境
——章嘉
四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此下六章論本體)
大全本體。學問之根本也。然古今聖哲。何嘗言其所以然也。是其究竟誠不可言表也。然則何故。曰。本體者。非語文所能明者。蓋語文有盡。而真理無窮。是大全本體之大道。可心悟神會而未可先傳也。
第二章
吾嘗思之、辯之。心有所悟。證之以身。固不知己身為何。取之於物。亦不知物之為物也。身與物尚不可言表。況本體之大道焉。思於此。其旨得矣。故自然之現象。即宇宙本體之具體說明者。何玄妙之有哉。
第三章
本體非心非物。無有無名。冥默混沌。不覺不識。成化作育。皆自然也。其大無涯。生生不已。老聃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佛經有第一義谛不可思議。試熟思之。道固非道。名本無名。吾生於其中。何求於玄虛疑難之學說哉。
第四章
本體生形象。形象生變化。變化生萬物。萬物變化。一以形象為本。形象宗本體。故萬物復歸之於變化。變化復歸之形象。形象復歸之於本體焉。
第五章
宇宙之始。不可知也。易曰。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序卦曰。有天地然後有萬物。老聃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果然。太極何來。天地何來。道又何來。或曰神創。問。神又何來。或曰無生有。問。無何能生有。靜如何能動。天地之始。渾樸無謂。本不可知也。是強之曰「無始」。
第六章
觀天體。空間不可思議。體天行。時間不可思議。人生百歲。比之無限時空。何異微塵之於太虛。有生之年。正如秋霜朝露。何其短暫。然日夜為利欲勞身。為福德傷神。非自尋煩惱者何。智者不為也。故為濟世而學術。非為己也。若為己學。有道足矣。何必言術。
第七章(以下十七章論人生)
人生之意義為何。曰。人生在世。水月空花。佛曰。五蘊皆空。古人雲。浮生若夢。哀吾生之須臾。果耳。人之一生。誠如是也。人與獸何分。動與植何分。知與不知又何分。是則一花一鳥。一草一木。其生之旨何在。曰。生成化育之本義。自然之常道也。
第八章
人之生也。當覺其覺覺以盡其天。從萬物而適自然。不以世間色相相累。不知喜憂。不思善惡。不失常樂。不易天真。是人之生也。
第九章
人生之大事。莫大於生。是生為眾生之目的。適生為吾人日日所慕求者也。是有進化、有文化、有創造、有發明。無論其為物質抑精神。莫不以求適生為本。
第十章
古今聖哲。明乎自然。知萬物生死。莫不求其極高之境界。而盡其生命。為生民謀增幸福也。
第十一章
人之至者。其服役於眾生。不知有功。不知有名。不知有利。不知私己。故無所謂得失。無所謂仁愛。本體天心以證道。似天地之作育。如造化之常行。故其心。天地之心也。其行。造化之行也。其為生民立命。雖勞而無獲不怨也。老聃曰。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其行也健。是謂之至人。
第十二章
至人明乎自然之大道。其服役於生民。已無求焉。是其所慮。民之溫飽、康樂、教育、文化。日有增乎。日有進乎。養生送死。順其性。盡其情。美其俗。謂之真善美之境也。
第十三章
人生之行。但求盡其心。盡其性。則事有始終。敬業樂群。生民康樂。相親相睦。天下可一家矣。
第十四章
一分知識。一分苦痛。世俗之謂也。明乎道者則不然。知識者。所以造福人群之工具也。明乎道者本造化常行之理。取之以增福民生。非為己也。是其知識。可取可棄。可增可減。可求可不求。不改其常心也。
第十五章
道盛則諸德歸。諸德歸之則無物不成。是道彌綸天地也。其視人如己。視萬物如身。莊周曰物化。曰萬物齊。蓋萬物人我本一體也。故能棄私身以惠眾生。
第十六章
儒曰。自天子以至庶人。一是以修身為本。何謂也。曰。凡人日常立身、處世、頤養、樂業。莫不以修身為本。修身首重在明自然之大道也。
第十七章
至人無蔽。所以不惑。故其思真。其見明。莊周曰。有真人而後有真知。真人者。人之至者也。
第十八章
人之善者。必無冤雠。待人以誠。人必成之。待人以德。人必敬而崇之。為其能愛人勝於己者也。
第十九章
至人不珍珠寶壁玉。而以道體。謂哲學。學用。謂科學。為貴。不知有身。常懷生民萬物焉。是能勞形天樂。
第二十章
天下有道。至人生焉。生者。養成己天真。獨修其圓覺也。天下無道。至人成焉。成者。勞己之形。全人之道也。
第二十一章
至人入世。生民之得也。出世。生民之失也。入世。勞形。亦俗。出世。至樂。神矣。
第二十二章
至人於人。願人人能修其學。同物化。造福以惠眾生。成其聖。明其明。唯其願如此。故其愛真誠。其情笃實。
第二十三章
至人之愛。予也。至人之情。成人之美也。無私妒。無奪取。其愛人也愛其各適其所。愛其所愛。樂其所樂。不以愛違其天。不以情背其性。至愛者也。
第二十四章(以下六章明鬼神之事)
鬼神者。迷信之產物。宗教者。精神寄托之所也。人以不能明道之所以然。觀形象變化而莫測。是宗教思想生焉。科學愈昌明。宗教愈沒落。鬼神命運之說。弗攻自破。代之者。真理也。自然之大道也。
第二十五章
人之生果有命運乎。曰。本無神鬼。何來命運。命運一辭。惑眾之凶蔽。天下之大害也。
第二十六章
果有司命者。吾從墨子非命。是事而不疑。則天命不能移。時變不能遷。況乃無耳。
第二十七章
歎世人熙熙攘攘。奪此爭彼。所為者何。曰。身外物也。人莫不為私。私,天下之至不祥者。禍爭罪源也。人為之所惑、所迷、所累。為之爭短競長。時乎命乎。不可一日少安者。皆自取之也。豈能歸諸命運哉。
第二十八章
命者。個性遭遇也。運者。行為環境也。故命運者。因果也。生死者。自然生化之常道也。
第二十九章
至人默默。法自然之常。行大道之正。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性至真。其行至善。其言至美。不識鬼神。安知司命。莊周曰。方死方生。方生方死。是生死一也。故無所謂生死。無所謂命運。無所謂禍福吉凶。故能成其真。
第三十章(末二章論學)
學貴好疑。疑必究。究必窮。窮則明矣。明貴致用。是知之真也。知而弗行。是知之不真也。非不能行也。善學者。法自然。師天地。友古今聖哲。故學獨真。見神明。明其道後。適其性。從其志。察秋豪。思也好問。故能成其學。
第三十一章
至人之道也虛。其行也謙恕。故能益智增識。守其道而養其真。其責人也含蓄。教人也真誠。
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元旦後十日徐業鴻寫於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