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項探究金錢與幸福之間的關系的調查研究發現了一些兩者相互沖突的證據。
在心理學雜志上發表的研究表明,體驗性的消費——即花錢做某些事情——可能會比采購物品(即花錢擁有某些東西)能提供更持久的快樂。
調查者發現,與等待實物商品的體驗相比,做某些事情的體驗會提供更多的幸福、快樂、興奮。
首席研究員Amit Kuamr說:“和等待采購實物的焦躁不安相比,體驗性的等待期更加舒適。”
根據結論,研究員們認為,延遲實物消費,增加體驗性消費更能讓消費者快樂。
總而言之——提前計劃旅行,晚宴,演唱會可以讓你在期待中收獲更多快樂。
另一項研究發現,有時候少即是多。
在發表在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公報的研究裡,研究員們發現太多的物質和體驗的滿足反而會降低人們的幸福體驗。也就是說,充裕的財富可能會破壞人們享受生活的積極性。
相反的,過去的逆境體驗或現在的物質缺乏的體驗反而能夠讓人們享受每一天。
首席研究員Jordi Quoidbach說:“簡單的提醒人們未來的不確定性就能讓他們無法享受當下。”
此外,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公報的另一份研究卻發現偶爾地放棄某些事情反而是有通往快樂之路有效途徑。因此長期沉迷與快樂之中可能不是通往幸福的最有效路徑。
最後,盡管很多人相信有錢即是幸福,但追求財富其實並不是追求幸福的有效路徑。
來自哈弗商學院、曼海姆大學及耶魯大學的研究者們的一份研究報告中談到,富裕的人們認為只要再有3至4倍的現有財富就可以獲得10分的幸福——無論他們現在有多少錢。
首席研究員Michael Norton也說到:“有錢的人們——無論身價1百萬或是1億——並不會因為財富增長而更加快樂。”
這項調查向我們表明,當前的幸福並不與財富正相關,而且甚至與收入呈負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