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如今各地寺院或信眾組織的放生活動非常普遍,但放生究竟有哪些經典依據?放生有何等功德福報?合理放生應當采取何等方式?古代高僧怎樣看待放生?歷代政府又是何等態度?
戒殺只是消極善行,放生才是積極善行。
沙彌慈心救活群蟻,夭折命運頓時改變。
能夠既戒殺又放生,當然功德也會倍增。
“放生”典出於大乘佛經,盛行於中國內地,西藏亦然,也流傳於日本和鄰近的韓國與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動,是基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回生死的因果觀念,所謂“吃它半斤,還它八兩”,如果能夠既戒殺又放生,當然功德倍增,此等感應靈驗的事例史不絕書。
《雜寶藏經》卷四記載:有一沙彌的師父見他七日之內壽命將終,要沙彌返回俗家,七天之後再來,但沒有說明原因。他在返家的路上看到一處池塘缺口,池水灌入池邊的蟻巢,眾蟻慌張奪路逃生。但是螞蟻逃生的速度哪有池塘缺堤那麼快速?眼看無數螞蟻即將淹死,沙彌就用自己的袈裟包上土,把池塘缺口堵住,救活了所有的螞蟻。過了七天,沙彌在俗家玩得無聊,又回到他師父跟前。師父一見覺得驚奇,問他這幾天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沙彌以為師父說他犯了戒做了壞事,非常恐懼,答說什麼也沒做。師父是羅漢,即用天眼觀察,知他是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那就是救起被淹的螞蟻。後來這位沙彌轉夭為壽,得以長命終老。
放生的根據,最為佛教徒所熟悉的有兩部經。一是《梵網菩薩戒經》,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是故六道眾生皆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見殺畜牲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另一部《金光明經》卷四《流水長者子品》,也提到有關釋迦世尊往昔行菩薩道的一段記載:當時世尊名叫流水長者子,有一天他經過一個很大的池沼,時逢天旱,而且有人為了捕魚,把上游懸崖處的水源堵塞,使得池中水位急速下降。長者子眼見上萬大小魚類瀕臨死亡邊緣,又無法從其上游決堤引水,於是為了救活魚群,不得已向當時國王請求派二十只大象,用皮囊盛水運到池中,直到池水滿足,並且飼以食料,方才救活這些魚群。
《梵網戒經》是放生的理論依據,《金光明經》則是開設放生池的依據,其他大乘經如《六度集經》卷三有放生記載,而玄奘三藏《大唐西域記》卷九也講到雁塔的故事。傳說在中印度摩揭陀國有一個小乘的寺院,住著若干小乘比丘,他們本來不禁三種淨肉(所謂三種淨肉,是指不見為己殺、不聞為己殺、不疑為己殺的肉類)。有一天一位比丘沒有得到肉,正好有一群雁從天空飛過,他就向雁群禱告說:“今日有僧缺供,大菩薩你應該知道時間了。”雁群應聲自動墜地而死,比丘本來不信大乘,不相信雁是菩薩,所以用戲言來調侃大乘,想不到那一群雁就是菩薩顯現而來感化他們的。小乘比丘慚愧不已,互相傳告,“這是菩薩,何人敢吃?從今以後,應依大乘,不再食三種淨肉”,並且建塔營葬雁體。
可見,放生是從戒殺而衍生的,也可以說戒殺的進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殺僅是止惡,是消極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積極的善行;如果僅僅止惡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因此在中國,從北齊蕭梁以來便提倡斷肉食、不殺生,且放生的風氣也從此漸漸展開,從朝廷以至民間,由僧眾而至俗人,都以素食為尚。歷代政府為了表示推行仁政,年有數日也定期禁屠;而從中央以至地方,或者為了祈雨禳災,也都有放生禁屠之舉。如梁武帝就曾下诏,禁止屠殺生命以祭祀宗廟;梁代慧集比丘自燃兩臂,游歷諸州,以乞化所得贖生放生;隋天台智顗大師發起開築放生池,為被放的魚類講《金光明經》和《法華經》,又購買各類糧食飼予魚鱉;陳宣帝時,敕國子祭酒徐孝克撰寫《天台山修禅寺智顗禅師放生碑文》,這是中國有放生池及放生會記載的開始。此後由唐至宋及明,無不盛行放生。如唐肅宗時,刺史顏真卿撰有《天下放生池碑銘並序》。宋朝的遵式及知禮兩位大師,也極力提倡放生。明末蓮池大師雲棲袾宏,是歷代高僧之中提倡放生最積極的一位。他在《竹窗隨筆》中有《如來不救殺業》《食肉》《齋素》等文,又在《竹窗二筆》中寫有《衣帛食肉》《戒殺延壽》《放生池》《醫戒殺生》《因病食肉》等篇,在《竹窗三筆》中也有《殺生人世大惡》《殺生非人所為》《人不宜食眾生肉》等文,鼓勵戒殺放生。除了素食的文字之外,他也寫了《放生儀》及《戒殺放生文》,以備大眾於放生時對所用儀式有所依准。在現代人中,有弘一大師書、豐子恺畫的《護生畫集》計六冊;另有一位蔡念生運辰居士,一生提倡戒殺放生,他編集了歷代有關動物也有靈性和感應的故事成為一書,名為《物猶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