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卷四十中提到,恆順眾生乃隨順十方剎海所有眾生之種種差別,種種承事供養,如敬父母,奉師長,乃至敬奉如來,皆無所異。對眾生饒益平等,於病苦者作其良醫,於失道者示其正路,於闇夜者作其光明,於貧窮者令得伏藏。以大悲心隨順眾生,故能成就供養如來之功德,念念相續,永無窮盡。故知“恆順眾生”的真義是令眾生成就佛道,真正離苦得樂。
所謂的“眾生”,有外在的眾生,也有內心的眾生。自己的煩惱、執著、習氣就是內在的眾生,恆順於自己的煩惱執著,只會獲得更多的痛苦煩惱;我們所要恆順的,是我們能知能覺的佛性。因為煩惱執著是有生有滅的,有生滅就不能稱作“恆”,其結果是帶來痛苦就不能稱作“順”。唯有人人本具的佛性,是絕對、非對待的,依此起修才能成就恆常不變的佛果,所以才可稱為“恆順”。
對於自己是“恆順佛性”,而不是“恆順習性”;對他人又該如何“恆順”呢?眾生形類各異,必須善用各種方便,如觀世音菩薩三十二應身一般,應以何身得度即現何身而為說法。這種種的善巧,目的都在於啟發眾生的善根,使其恆順佛性。
我們常常會被自己的習氣牽著跑,也常常幫自己的習氣找台階下;對於別人則是提高姿態,明指他人的種種過錯,這樣並不是“恆順眾生”。必須具足慈悲心和智慧心,以“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心量來面對人事物──有智慧心,才能對治自己的煩惱執著,才能善知應機施教的技巧;有慈悲心,心量廣大,方能接納一切眾生,而心不生厭倦。因此,以智律己,以悲待人,使自他離苦得樂,恆順覺性,才是“恆順眾生”的真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