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詛咒,表達人們對某事或某人的好、惡。如果某人做壞事太多,遭到萬人咒罵.即使有再好的巫祝(專門從事祝福的巫師)為他祝福,也是沒用的。如果自己做了壞事,得到惡報時,因而怪罪替他祝福的人不力,那就會贻笑大方!下面的兩個例子 ,就是如此。
例一
春秋時期,齊國的國君齊景公得了疾病。他的大臣梁丘(人名),就請求殺掉那個負責祝福、祈禱的官員。理由是:“因為該官祈禱不力,導致神靈不佑,因而使國君(齊景公)得病。”
晏嬰聽到此事後,堅決不同意,駁斥說:“如果祝福對某人有好處,能得到神靈的庇護;那麼,很多人都詛咒某人時,神靈就不會庇護某人,並且會對某人有害。現在聊、攝(今屬山東聊城)以東,姑(今屬山東平邑縣)、尤(即尤水,今山東大沽河的分支)以西的地方,詛咒國君的人太多了。即使那個負責祈禱的官員,克盡職守,天天為國君祝福,怎麼能敵得過成千上萬人的詛咒呢?所以國君得病,和他(負責祈禱的官員)沒關系,不能歸罪於他。”
例二
春秋時期,晉國的中行寅(人名,中行是復姓)快滅亡的時候,召來太祝(負責祈禱的官員)想治他(指太祝)的罪。在談到他的罪狀時說:“你為我祈禱,齋戒時不虔誠敬重神靈,致使我的國家將要滅亡。”
其臣下祝簡(人名)不同意,並辯解說:“現在,主公(對國君中行寅的敬稱)您為裝飾豪華的車船,加重百姓的賦稅,搞得民怨神怒。因此,詛咒主公您的人太多了!如果認為祈禱、祝福,有利於國家,那麼許多人的詛咒就有損於國家。一個人為國家向神靈祈禱祝福,一國百姓向神靈詛咒,希望這個國家快些滅亡。那麼,一個人的祝福,怎能敵得過全國人的詛咒呢?這樣,國家的滅亡,不是很自然嗎?那負責祈禱祝福的人,又有什麼罪呢?”
(據宋代‧洪邁《容齋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