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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經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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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楞伽經提要

  杜大威

  由於教學需要,故作此提要,並將全部《楞伽經》文作了白話編譯。先略述本經在禅宗內地位。

  宋·蘇轼(1031—1101)稱:《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先佛所說微妙第一真實了義,故謂之佛語心品。祖師達摩以付二祖曰:“五(吾)觀震旦所有經教,惟楞伽四卷可以印心”——見《蘇轼·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序》。

  達摩(?—642)所傳禅宗,相傳由佛陀最先親授: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付囑摩诃迦葉。並付予衣缽表信——後遞至達摩,經二祖以至六祖,大行於中國,乃至發展到朝、日、越南等廣大亞洲地區,近代又發展至歐美,表現出強大的生命力。

  然而教外別傳實乃教內真傳——將經典核心精華,落實為個人心地上活潑實踐,並證悟成就,當然超出書本文字范圍,故“不立文字”之“實踐心印”,非與經義有悖。所以達摩提倡二入四行,二入即“理入、行入”,理入為“藉教悟宗”,借教典而啟發信解,從而“行入”實踐之“悟宗”。如此深契經義:“我謂二種通,宗通及言論,論者授童蒙,宗為修行者”(《楞伽經》卷二)。“宗通”與“說通”皆不可或缺——是為達摩推崇此經初衷。

  所謂楞伽印心,從歷史角度看,亦有其必然。南北朝時,中國各大宗派已在醞釀中,經教之社會威望很高,譯經、義學方興未艾,立宗必持要典以自重,以《楞伽經》作為禅宗創立依據之一,其重要性可知。五祖後,傳《金剛經》,六祖後,並傳《壇經》。然而古今中外的禅宗,都能在《楞伽經》中找到根源脈絡。

  自古稱《楞伽經》難讀,原因有二:一、陳義深奧;二、文辭簡古。求那跋陀羅大師(393—468)翻經,多直譯,言詞優美典雅,稍感未盡谙漢俗,句型梵味濃郁,加之時代久遠,轉抄中個別字誤,句逗錯簡難免,天資如蘇東坡,也慨歎“義趣幽眇,文字簡古,讀者或不能句”。現代人讀此經,若不作白話今譯,恐多半束之高閣,豈不有違佛陀殷切濟世情懷?

  原經為對白式隨機問答,自由討論。可謂恣肆汪洋,哲理深邃,雖分四章,但冠以同一標題“一切佛語心”,自有良深用意,然而閱讀起來無明顯次第感。

  鑒於此,為方便讀者,編者在提要中將經文要點簡輯於次,以資參考。擬為:一、題解;二、禅宗觀;三、唯識觀;四、緣起性空觀(中觀);五、世俗觀;六、救助觀;七、道行階次;八、綱要總結。以上八條,可散見於四章內,今集中說明,輔以必要解釋,唯願有助閱讀。

  一、 題 解

  全經四章,皆用“一切佛語心品”題名,四個章節只闡發唯一宗旨,這種形式,在經藏中極罕見,由此引發我們濃厚興趣,該宗旨立意如此獨特,當赅奧義,值得研究。

  一般理解“一切佛語心”,望文生義,認為是一切諸佛,在談心理活動——似無大錯,但諸佛故可談心,一切友朋同侪,師資學人,乃至各級關系、尋常男女無不可談心,無特色可言,竟值得如此強調,更遑論啟示奧義?故達識者指出:義當為“一切諸佛心要”——大意頗佳,卻未明示心要如何?尚欠點睛,故深析句義,應題解如次,“一切佛語心”當闡釋為:關於人生宇宙,一切萬有境象,佛都說為心理現象之反映。無論天地人我,時間空間,動靜有無,攀緣取捨,萬事萬物無不當下映現於吾人心理境象中,即實現為吾人自心此時此處的心地境觀。故唐代慧能大師語:“心量廣大,猶如虛空……,世界虛空,能含萬物色相,日月星辰,山河大地,泉源溪澗,草木叢林,惡人善人,惡法善法,天堂地獄,一切大海,須彌諸山,總在空中。世人性空,亦復如是。善知識,自性能含萬法是大,萬法盡在諸人性中”。(《壇經·般若品》)——即此義。

  若用白話句譯,應為“關於一切——佛說皆為心地境象”,簡譯為:“佛說一切皆心境”似更合漢文習慣。該義赅括全經大意,說得強調一點——乃至統攝文句。此標題實為佛教世界觀“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簡述,再結合經文中出現得最普遍的句子——“覺自心現量”(反省內覺自心當下實況),即佛教“方法論”——二者相互唱合,則修證之事,不離於此,願讀者猛著精彩。

  二、 禅宗觀

  中國禅宗很多特色,可溯源於經文之揭橥,分三節說明:1、悉檀——直指人心;2、漸悟與頓悟;3宗門與教門。

  1、悉檀(真實成就)——直指人心

  經文開始,佛令“今皆恣(隨意)所問,我當為汝說”——鼓勵大家充分發問,我當為你們解說。於是大慧菩薩羅列“百八”疑問,包括天、地、人世、時空、主觀客觀、從微粒到星系,從紅塵到修行等全方位問題,佛還認為問題不夠多,自己又補充若干。

  當人們滿懷期望,欲滿足求知樂趣時,佛作了實質性的、令人大感新意的開示,佛說:“佛子所應問,一一相相應,悉檀(成就)離言說,我今當顯示!”《卷一》表示:你們所提的“問題”,實際上與你們此時的“疑情”正好相應,“問題相”就是你們此刻心態的“疑情相”。省悟當下心態之實際才是最重要的課題。所以,真實成就在於“悉檀離言說”,實際成果並非馳骛於對外在問題之言說擬想,而在反省到自己當下心態體驗之實相,“我今當顯示”於你們吧——於是,推翻一切問題,所有問題皆非問題,將你們的疑情回贈給你們自己品嘗吧!這樣,方近於“真實悉檀”。

  這就開啟了中國禅宗“置答(不回答)”、“逗疑”、“逼拶”、甚至“棒喝”的先河。在《金剛經》中我們亦可常見類似句型:“佛說般若波羅密多,即非般若波羅密多”,如出一轍,皆表現出禅宗典籍直指人心之特色。

  2、漸悟與頓悟

  經文對頓漸作了明確昭示:

  “爾時,大慧菩薩為淨除自心現流故,復請如來,白佛言:(大慧為淨化自心“意識流”,消除心理執著,向佛請教)

  “世尊,雲何淨除一切眾生自心現流?為頓為漸耶?(頓然掃除呢?還是逐漸淨化?)

  “佛告大慧:漸淨非頓,如庵羅果,漸熟非頓,如來淨除一切眾生現流,亦復如是。(如水果逐漸成熟,淨化自心,是漸修過程,如中國北派禅法神秀師提到,時時勤拂拭,勿令惹塵埃,是長期修養的工夫。然而宗門見地又不僅如此,漸修之事,悟前可修,悟後可養,但由凡入聖,證道一剎那間,卻是突躍式頓悟——)

  “譬如明鏡,頓現一切無相色像(請注意:色像雖宛然,但已“無相”,已脫離了執著的“有相”。借用現代哲學語言描繪,是由漸修的量變引發了飛躍與質變,“有相色像”,頓然被揚棄了質感,變成純淨的“無相色像”,物質現象,突變為“心地境觀”,如佛陀例舉的鏡像,雖顯影但非“實物”,這是一種脫胎換骨的世界觀改變,即禅師們悟道時所謂“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境界”)。

  “如來淨除一切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請注意,頓悟不只淨化境界,且更有頓然除斷“現流”之功效,“無間相續性,妄想所熏(成)”這在卷四中述及,所謂意識相續之流,仍為妄想熏陶之假象,若頓除妄想,則“流”也須得“頓斷”一下,體驗頓然心不動——“何期自性本不動搖”(慧能語),即古人所謂“截斷眾流”、“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或藝術化地表達為“斷碑橫古路”,看下文——)

  “頓現無相,無有所有(質感的)清淨境界,如日月輪,頓照顯示一切色像,如來為離自心習氣過患眾生,亦復如是:頓為顯示不思議智最勝境界(不生不滅,凝然不動)。譬如藏識——頓分別知,自心(顯)現,及身安立(於凝然不動之自)受用境界(頓然悟入身心安定的純淨“如來藏”境界)”(卷一)。

  對藏識的發現,對意識流的“定格”,都是在“頓悟”中產生的。應注意的是,藏識的存在,雖藉知見而超越知見頓顯,但決非概念知見可以認識,而是在悟境中“現證”的。若以知解執著“實有”藏識,作“法我”計著,佛陀認為“則同於外道”,這在卷二中有說明,藉此免除某些“中觀家”非議。

  3、宗門與教門

  宗門叫“宗通”,屬自覺證道境界,離文字相“有”、“無”等思慮,必具頓悟躍入——通“宗”體驗,方稱“宗通”;教門即“教下”、“說通”,乃佛陀隨眾生領會程度,說種種經典,引導眾生。

  “宗通者,謂緣自得勝進相,遠離文字妄想,趣(證入)無漏界知覺地自相(證入“無漏界”,自己覺察本分心地的當下實況。無漏界,即一切歸於本分的自知自覺相——“知覺地自相”,沒有了對“外有”境界的迷信執著,不再“漏向”外在“實有感”)。遠離一切虛妄覺想,降伏一切外道眾魔,緣自覺趣,光明輝發(照明自心,指導眾生),是名宗通相(卷三)。

  “……離自心現種種妄想(外在“實有感”),謂不墮(知見分別的)一、異、俱、不俱品(等等二邊偏見),超度一切心、意(根)、意識(的執著外有之相),(達到)自覺(的)聖境界,離(“分別心”)因(形)成(的對“外有”之知)見相,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二乘之人),墮(世俗有、無)二邊(偏見)者,所不能知,我說是名自宗通法(此為禅宗自明心地的證道體驗)。

  “說通者,謂隨眾生心之所應,為說種種眾具契經,是名說通……

  我謂二種通:宗通及言說,說者授童蒙,宗為(自證)修行者。”(卷三)

  禅宗,在“宗通”自證,“自覺聖境界”方面,“遠離言說文字”壁立萬仞,不容擬議言說,但在教化方面“授童蒙”,還是“為說種種契經”。達摩大師提倡“藉教悟宗”,在度眾生行持中,也不可或缺。

  “自覺聖境界”的“自宗通法”為全經、也是禅宗之核心。乃通達經題“佛說一切皆心境”之鎖鑰。經文中或作“自得勝進相”、“自覺地自相”、“覺自心現量”、“自宗通”、“緣自覺趣”,大意相同,皆吾人自省,覺受當下心念、情志、感覺,乃至呼吸等實況之義。唯此品味人生,則契合三種般若智慧:A、文字般若,也稱相似般若,信解自覺義理,指明入聖方向;B、觀照般若,依解起行,將自覺作動詞,實踐身心之微密覺觀,此乃悟前悟後之自為功夫;C、實相般若,自覺為名詞,義為已達聖境之實證,並安住自在境地。故觀察自覺、自為、自在,上可證悟聖境,漸斷二執(我、法);下可廣濟三途苦趣,道場在茲,修證在茲,念茲在茲,“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卷四)。

  禅宗旨趣,不出乎此。

  三、 唯識觀

  唯識觀由:1唯識宗旨、2唯識觀綱領、3藏識非僅知見(之有)等節說明。

  1、唯識宗旨

  唯識觀即佛教“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之世界觀,也可以作“凡主客觀存在,皆心識所顯”之觀察修為,皆契經題“佛說一切皆心境”。

  唯識世界觀,體現於“如來藏”,也稱“阿賴耶識”、“八識”、“藏識”、“識藏”,赅括淨染,可表現為“真識”與“轉識”。真識即“淨空如來藏”本身,或稱“藏識真相”、“自真相識”、“如如境”、“淨八識”,是“實不滅”的;而“轉識”或“轉相”、“分別事相”、“業相”是由如來藏派生出的假相,是生滅的“染八識”,二者關系是:藏識本身是不生不滅,但函攝“轉識”與“業相”生滅假相,然而卻是他們的體性、根因與終極目的。二者“非異非不異”,佛用“泥團微塵”、“牛二角”關系以說明之:泥團攝微塵,微塵合泥團;牛二角,實無二體。

  用現代電影比喻,亦貼切,拷貝喻識藏,放映之銀幕影像喻轉識,拷貝及放映全程喻赅染淨之八識,本無增減生滅,而影像情節卻現出生滅得失等人事假相;底片內容本無影像中虛擬出的“實有”,而映現情境卻煞有介事,人物景物森羅萬有;底片本不動,而影像在活動。

  佛陀說:“大慧,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如是。大慧,若泥團微塵異者,非其所成,而實彼成,是故不異;若不異者,則泥團微塵應無分別。如是,大慧,‘轉識’、‘藏識實相’若異者,藏識非(根本)因,若不異者,‘轉識’滅,‘藏識’亦應滅,而自真實相實不滅。是故大慧,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真相滅者,藏識則滅,大慧,藏識滅者,不異外道斷見論議”(卷一)。佛陀以生動的譬喻,高度赅括了出世法的“藏識”,與世間法相的“轉識”之間,深刻的異與不異、滅與不滅的對立統一、辨證法關系。

  明確指出:藏識不滅,業相滅。此不滅體性,是一切主客觀現象之“根基”、變化之“根因”及“歸宿”。此即佛法唯識世界觀:非僅為理論,而是在頓悟超越中發現的——“譬如藏識,頓分別知”,故“佛說一切皆心境”。

  以上明唯識宗旨。

  2、唯識觀綱領

  唯識觀以赅括染淨的如來藏為本不動搖、本無生滅的基礎,而由“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作為綱領。五法是:名、相、妄想分別、正智、如如;三自性是“妄想自性(遍計所執自性),緣起自性(依他起自性),成自性(圓成實自性);八識是:第八阿賴耶識(即如來藏);第七末那識,又稱意根;第六意識;前五識為眼、耳、鼻、舌、身;二無我是:人無我、法無我。

  以下分為:A、關於五法;B、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之關系;C、“唯識綱領圖”三部分來說明。佛陀解釋——

  A、關於五法:

  “彼‘相’者:眼識所照,名為色;耳、鼻、舌、身、意、(被)意識所照,名為聲、香、味、觸、法,是名為‘相’”(卷四)。

  佛陀解釋“相”是什麼?

  眼、耳、鼻、舌、身、意,被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所照”,產生認知。此確切認知,即色、聲、香、味、觸、法,這就是“相”,也是廣義的法。但要注意,“相”非“外有”;並且前五識感官之相與第六識思慮之相,有很大區別。前五識,是顯示人們直接當下的感官印像,故稱“現量”,其“相”為現量境,其特點雖直接顯示,但剎那不住,即現代哲學所謂具體的“感性認識”;第六意識,是人們的“念頭”、“分別心”、“知見”、“計著”、“擬議”、“擬想”等,主要以概念、判斷、推論為特征,其顯示之“相”為“法”——此為意識專屬境,系隙義之法。意識之功能,可統攝諸感官剎那不住之直接印像,將其予以“合理化編輯”,並超出之,作為“穩定的外境”設想。經思慮比較而形成概念的“名言法相”,具相對穩定性,故稱“比量”,但“名言法相”作為“概念”,非直接感官可見,是抽象的,抽掉了感官之“現量”,是意識慮知的“比量境”,即現代哲學所謂概念式的抽象“理性認識”。所以,厘清色、聲相等“感官現量境”與名言法相“概念之比量境”當屬重要。然而,六個識,現量比量交互作用,互為因果。名言法相或曰概念境,雖抽去了直接感官境而非現量,但它的確能統攝剎那不住的直覺感官境,將五官之境編輯整理,給予名稱概念,使之成為相對穩固的“生活境相”觀念。人們自發地接受被概念整理後的境相,認為很鞏固,殊不知“看見”的現量印像剎那不住,而由“看不見”的比量“名相概念”才“暗中”造就了“外境”的鞏固感——無形中將其“合理化”地“整頓”為“外在實有”。這就是知見的力量,而普通人沉酣於這種由概念知見虛擬的外境中,對此是漫不經心,不加反省的。六識之比量知見,挾執現量之感官五境,制造“外有世界”實有之信念,這是唯識觀所不能同意的,並斥此“實有世界相”為妄想。

  “彼‘妄想’者:施眾‘名’(設立名稱、概念),顯示(假有)諸相,……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卷四)。

  妄想即第六意識,攝感官境而付予名稱,形成概念以“施眾名”,專司虛擬,並顯示“諸相外有”。——這固然被唯識觀堅決反對,所以嚴斥第六意識等為“妄想”,譬若夢中,境像、概念皆自心所予,決非“外有”,“畢竟不可得”——此入唯識學極大特色。唯識世界觀認為:一切唯“心識所變現”,若夢中並無真正質礙事物存在。而第六意識之“知見”,概括具體感觀境像、施設名稱,建立抽象概念,並挾第七識意根,付予“名”、“相”以“實有存在”而“顯示諸相”——末那識專司“執我”存在與“帶質有”存在(但以其不真,故稱“非量”),從而假立起“質礙世界”,也就是物化世界,或佛教認為的三有(欲界、色界、無色界)世間,以唯識觀看,此三有世界純屬虛擬幻境,是“顛倒夢想”的產物。此顛倒見,尤以第六意識、第七意根為魁首,故斷然指明意識意根“知見”、“計著”,虛擬“名相實有”為妄想。所謂顛倒——六、七攝前五,擬本分“心境”為“外在實有”,實為顛倒謬見!而此“心境”,不論其染淨全屬如來藏,無一絲毫之“外境”。

  如來藏赅括染淨,由淨轉染為“妄想”,由染返淨為“正智”。

  經文以大海喻如來藏如如淨識,以波浪喻前七等帶質顛倒的妄想染識。卷二中說:“譬如巨海浪,斯由(妄想)猛風起,藏識海常住(清淨),界境(緣起)風所動,種種(名相)諸識浪,騰躍而轉生(外境染相)。七識亦如是:(與八識海)心俱,和合生(染識外境相波浪)”

  由此,心地如如境,因無明顛倒妄想,轉化為“外境界”生,故名相等染境,皆由妄想而起。

  這是唯識觀對世法“名”、“相”、“妄想”產生的評述。

  以下關於出世法:

  “正智者:(覺悟到)彼名相(“實有”)不可得。(名相等“三有世間”,被正智勘破,無外在性可得,即證悟回自心如如本位。)

  “知名相不生(不生,即沒有外在實有事物產生),是名如如(不生不滅的本分心地像)”(卷四)。

  “名相”等世間法相,原為知見概念攝感官境而虛擬出的“存在”,無實在性可得。若自覺“名相”不生,無存在,即回歸到“如如”境;所謂“正智”——即妄心歸正覺之智,也稱“平等智”(真妄平等),顯如如境。詳釋見下文。

  這是對“正智”、“如如”等出世法的說明。以上略釋五法。

  B、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之關系:

  “佛告大慧:三種自性,及八識、二種無我,悉歸於五法(五法為唯識觀綱領,攝世出世間法盡)。”

  “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由第七識“執我、帶質”,並由第六識攝前五識“立名”,共同執名相為實有存在,此“存在”即“妄想自性”或“遍計所執自性”,此“妄想自性”乃能執的分別心[六、七識]所虛擬出的存在,並沒有真實性)。

  “若依彼妄想(依緣於境界,作見知妄想,施設“名稱”,認外境實有,物相實有,五感官境實有——實乃“心所”之幻境),生心、心(所)法(心能生名稱,是由於依緣於“心所”之境,見《俱捨論》),‘名’(稱概念依物相)俱時生,如日光俱(光物同顯,名相同生),(起)種種(名相)分別,分別(諸相)執(為實有),是名‘緣起自性’(“心”依靠“心所緣境”而虛立名稱,於是“名相”俱生——“攝境[前五識]起名”顯第六識功能;“認境[前六個識]實有”是第七識功能。六七和合而生“緣起自性”或稱“依他起性”——於是“心生種種法生”——外有的“自性”存在就產生了。但是“緣起自性”仍為諸識和合虛擬而成,沒有真實性)。

  “正智‘如如’者:不可壞故,名‘成自性’”(卷四)。

  正智即當下平等智,明了“外物”當下與“心境”平等不二,令物返心,證如如境圓成實性;《唯識論·八》所謂平等、正智“雜無漏之心一切妄想”,故“無漏如如”、“真心”與“妄有之心”平等不二;《唯識論·十》所謂“反於第七識之“我見”而達“無我”平等之理”,“我見”與如如清淨“無我”平等;《大乘義章·三》所謂“正智者,了法緣起無有自性”——緣起有自性相,與如如清淨無自性相,平等不二。正智實證境就是心地本分“如如”境,即依“生滅假相”而證入“本無生滅”之如來藏,故“不可壞”——就是“成自性”或稱“圓成實性”。

  “自性現妄想,八種分別:謂識藏(如來藏即阿賴耶識,赅染境相,妄想染相即識藏;淨相即如如。不二而二,二而不二);意(即意根末那識,為“執我”、“帶質”、“非量”,滲入前六識和合而起);意識(即第六意識,司知見,分別心,擅長概念、判斷、推論、比較、區別等思維活動,故稱“比量”);及五識身者(五識身即“根身”之識,指眼、耳、鼻、舌、身識,為吾人感官之直接認知,故稱“現量”,其識境為“現量境”)。

  “不實妄想故,(生)我、我所(污染之“識藏”,以前七個識和合,作“帶質有”表演,皆為“虛擬假設”之有,皆妄想執著“非量”為“實有”,故生出實有“我”,實有“我所有境”虛幻假相),二攝受滅(正智以平等慧光照破“妄想帶質有”為“假立”,種種存在之“外相”與“心境”本原不二,故“我、我所”假有幻相消盡,即“二攝受滅”),二無我生(我法二空的如如境如實展現,回歸到阿賴耶識純淨境)。

  “此五法者,聲聞緣覺、菩薩、如來,自覺聖智,諸(菩薩)地相續次第,一切佛法(含對世間法之透徹明了),悉入其中(全包括)。”(卷四)

  C、唯識綱領圖:

  如 如 :

  (出世間法淨相 :二無我)

  妄 想 : 正 智

  如來藏 : 分別、緣生 證入平等,

  (含八種識 “妄想自性” 染淨不二,

  世出世法) “緣起自性” 悟入“成自性”

  由淨變染 由染返淨。

  名、相 :

  (世間法染相 :二我執)

  說明:

  如來藏——含八個識,赅五法,三自性,二無我,攝染淨、世出世法盡。

  如如——即淨空如來藏,由正智以平等慧轉染成淨證得,即“成自性”或“圓成實性”。

  名、相——由無明、妄想、緣生而起,從如來藏異化、轉變而出,著我法二執之污染世間相——綜合前五識感官之“現量境”與第六識之概念“比量”境,以及第七識執“我”之“非量”境。

  妄想——分辨、攀緣、虛擬、知見之心,六識、七識攝前五識,轉“本分心地”為“外在實有”,故產生“顛倒夢想”,由淨入染,造我執法執及“妄想自性”與“緣起自性”。

  正智——反省自覺,悟“外境”即“心境”,證入平等,轉染成淨,轉業識為正智,即“名、相”而證“如如”,我、法二空,證入“成自性”。

  此圖特點為:如來藏赅染淨,由如來藏之如如境,若被妄想虛擬異化污染,即變為世法名相;世法名相若由正智純化,則歸如如淨境。如慧能大師語:“何名波羅蜜?此是西國語,唐言到彼岸,義解離生滅。著境(妄想染)生滅起,如水有波浪,即名為此岸(名相)。離境(入正智)無生滅,如水常流通,即名為彼岸(如如),故號波羅蜜。”(《壇經·般若品》)

  此名詞解釋說明唯識綱領圖。

  以上略述唯識世界觀。

  3、藏識非僅“知見”(之“有”)

  但是,“佛告大慧,我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有個知見“可得”實體),大慧,有時(將如來藏)說為空、無相、無願、如實際、法性、法身、涅槃自性、不生不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如是等句……為斷愚夫(因持知見,而無所依)畏無我句(恐懼無所得、無依止、無實體),故說離妄想,無所有境界,如來藏門。大慧,未來現在菩薩摩诃薩,(對如來藏)不應作‘我見’計著……若不如是,則同外道。”

  不能將內省實證的如來藏,下降到知見層次,即為滿足,若執為“法我”則同外道,若固持知見,佛陀則說,如來藏“空、無相”。

  四、 緣起性空觀

  緣起性空分兩節說明:

  1、“緣起”的奧秘;2“性空”不在知見(之無)。

  1、“緣起”的奧秘:

  既然如來藏含空、無相、無我之義,經文即深入緣起性空之理,也就是一般所謂“中觀見”。

  緣起性空即“緣起”與“性空”二義。“緣起”指一切事物非如外表看來,自在自有,實有獨立自存之“我”,其“實有性”,原本由主客觀等諸多因素結合而成,“緣起”被表達為“心生則種種法生”、“此有故彼有”的“和合”關系,如同房子,由人建、磚瓦而成,是為“緣起”;而“性空”之義呢?房子既由主客觀諸因素形成,故其“純房子自體”不存在,即“性空”。

  佛陀認為,事物存在之根因為緣生,分“內緣生”與“外緣生”,內緣生是核心,外緣生只是緣生法的“和合而生”道理,擴大至主客觀世界萬事萬物一切存在而已。

  卷二中如是說——

  “一切法二種緣相,謂外及內。外緣者,謂泥團、柱輪、繩、水、木、人工諸方便緣,有瓶生。如泥瓶、縷疊(織物)、草席、種芽、酪酥等,方便像生,亦復如是,是名外緣前後轉生。雲何內緣?謂無明、愛業等法,得緣名。從彼生(出)陰、界、入法*,得(從)‘緣所(生)起’名。”

  “內緣”法,是佛教“緣起性空”真正的理論核心,“性空”、“人無我、法無我”等出世法獨特原則,皆依此出,所謂人身,所謂世界,所謂認知,乃至五陰、十八界、十二處等世法亦皆依此出。其主要特點是:以第六意識能分別之心為“因”,以前五識的感官直覺境為“緣”,和合而虛擬出世間相。若執以為外在真實,即妄想之“因緣生法”。然而,六個識皆心地現象,並非“外境”,故“彼無差別”。虛擬之“外境”不真,不真故空,故“緣起性空”。虛擬即內緣法。

  “彼無差別,而愚夫妄想,是名內緣法。”(同上)

  按佛的說法:無明、愛業、妄想(分別心)……,即內緣法,將“彼無差別”之“心地境界”,制造出了差別——使“主觀”認知功能(能知心)與被認知的“客觀”境界(所知境)產生了差別。按佛法無間道(內證)的觀點看來,二者本無差別,系同為“自心顯現境界”,該境界由不可分之二部表示:一為心,二為境。心即常人七個識:意根(末那識)、意識、前五識等,為“能知心”;境即識“所知境”;有非量的帶質境、比量境、現量境等。然而,在無明、愛業、妄想分別心的“內緣生”法作用下,心境分離,心多隱沒不自顯,僅現“外在帶質境”——所謂客觀世界,但這一切其實純粹為心地現象,只不過由本來清淨的真如實相“緣起異化”為外境,按《成唯識論》裡的說法:“或復內識,呈外境相現。”

  由此看來,“能知”與“所知”,同原為本心本性的清淨“如來藏”,本無差別,那麼差別到底是怎樣產生的?客觀世界又是怎樣產生的?客觀“自性”、“人我”、“法我”又是怎樣產生的呢?

  佛陀教法:是“此有故彼有”,“心生則種種法生”,是由我們自心“緣起”產生的。“緣”雖為心之境,但也含向外趨攀緣之趣,廣義的“緣”不僅含感官之前五識境,且包括意識向外攝取,所謂“因亦是緣”;“起”就產生“外境”實有之感,心境產生了異化質變。那麼,“緣起性空”又是怎麼回事呢?道理如次——“緣起”是由“無明”、“愛業”、“妄想分別心”和合完成的。無明是對愛取、分別認知心不自覺察,於是由分別心“認出個(緣)”——“外境(起)”,並迷信其所起之外境為實有,實則此境仍然是“識境”,仍然是心境,由於此境根源本非“外有”,由無明之無知而以為是外有,並執為實有實法,故為“妄想”,執內識為外有,故為“顛倒夢想”——外境為假,假非真有,非有故空,即“緣起”——“性空”,如鏡中相,顯而無實,其真實感是虛擬造作的。

  但是,由於無明對“緣起”而不自覺其空,內緣法就充分運作:愛業挾“妄想分別”,而無明又“信以為真”,其心理工廠就虛擬制造出“外在於”本心本性的無量無邊事事物物之幻影——世界、人我、主客觀、時空、有無、是非……源源無盡地“緣生”而出。然而,是空的,沒有實質性。這樣概括:“心生種種法生”、“此有故彼有”——心趨動於“此”,緣生法於“彼”,實則彼此皆“自心所現”,由“緣”銜接兩頭,“緣”既是“內心”能知之攀取,“緣”又顯“外在”所知之境物,即心、即物、即空,如鏡境,色空不二,“彼無差別”。故卷二:“此有故彼有者——(能)攝(取之此心),所攝(取之彼物),非(有實)性——(應該)覺自心現量(照破無明而自覺證:攝、所攝,即能所不二皆自心顯現,並非實有外境產生)。”

  再按卷二文,釋內緣條目——

  “大慧,彼(內緣法之)因者,有六種:謂當有因,相因,作因,顯示因,待因。

  ——當有因:作因已,內外法(產)生。”

  當有因統攝六因,一念當有,一點意味,一點動機,若不自明,“認知”起動,“當”下認“有”!緣起輪轉,正“當”是“有”!執著萬有,虛擬造作開始,“內外法產生”。倏忽萬象,森然羅列,墮入世間,生死飄流,何其險奇?無明之弊,豈可不慎?然而法無美丑,貴在自悟,同隨緣起,覺者濟世,愚夫沉淪。當有因,約第七末那識的“執我、帶質”動機,為“俱生我執”(與生俱來),我們念念“當有”,帶質(性質)暗生,函蓋眼、耳、鼻、舌、身、意諸識,無不“帶質”,內外世界,質礙聳立,更挾六識“分別我執”,囿於名相概念,判斷推理(現行分別),執著不已,虛擬造作出種種“我執”假有,使五陰世間,更趨堅固。

  “相續因者——作攀緣已,內外法生陰種子等。”(同上)

  攀緣——七識見一切境,執為“帶質實我”。而“見、執”功能,即俱生的原始攀緣;六識攝“前五”境,生名相推論等,此“攝、生”功能即後天的分別心攀緣。總之,挾無明、愛業之趨取“認知”,就是攀緣。由此無盡相續習氣,造作產生色(“客觀”質礙)、受、想、行、識(‘主觀’等情態)的五陰種子,至無量。

  “相因者,作無間相,相續生。”(同上)

  當有因特點為造作執“有”,相續因跟即攀緣而設立名相,此“相因”又執取形相,造作出“世間相”,無間斷地相續無窮。

  “作因者,作增上事,如轉輪王。”(同上)

  既持世間名相,就造作發展意志作為。

  “顯示因者,妄想事生已,相現作、所作如燈照色。”(同上)

  顯示名相實有,煞有介事,卻是妄想緣生事,妄識認有,如燈照色,赫然顯示,“認知”為能作,“相顯”為所作。

  “待因者,滅時作相續斷,‘不妄想性’生。”(同上)

  二乘聖人體會寂滅後,愛好此境,於是又認作相續假相已經斷滅,“不妄想性”已產生來臨,從而執著期待“聖功境界”,又落入老一套緣起法,這些多為沉醉於空樂者。“待因”之待,有保守、保留、相隨相待之意。

  佛陀認為緣起事物,並無“實有”,既非逐漸產生,也非同時產生:

  “若復俱生者,作、所作無分別,不得因相故。”(同上)

  若緣生事實有,諸因素同時產生效果,那麼能作因與所作果無區別,哪裡去找緣起的根因呢?作所作無分別,就無緣起外有的實際存在。

  “漸次不生,如不生子,無父名。”(同上)

  父子名分是相對共起的。喻某一緣生“實法”也不可能先後漸生,因為作、所作究竟不是先後秩序,心與境,是共顯的。

  歸根結底,緣生假有,不過是心地境界自身“異化”變幻,並無“實有外物”產生——

  “一切都無生,亦無因緣滅,於彼生滅中,而起因緣想。”(同上)

  因緣幻化,似生而實無有生,因緣的幻化卻照舊演示,所以也沒有滅除罷演,只不過在生滅演示的因緣假相中,凡夫起“實有法”想。如現代人看電影,底片放映不無,而現演“影像”非有,若執影像實有,實屬不智。

  “非遮滅復生,相續因緣起,唯為斷凡愚,而起因緣想。”(同上)

  相續起滅的因緣法,並非如同人們設想的那樣,是滅後生,生又滅。緣起空的道理,就是為了斷除凡愚執“外境實有相續生滅”的妄想緣境。

  “有無緣起法,是悉無有生,習氣所迷轉,從是三有現。”(同上)

  產生種種事物是、非、有、無的緣起法,如幻像,本無“實法”生出,只是習氣令人迷轉,認幻境為實,於是欲界、色界、無色界等“三有”世間就出現了。

  “真實無生緣,亦復無有滅,觀一切有為,猶如虛空花。”(同上)

  真實無生——並無外物產生——的緣起法,緣起運作並不滅,觀察有為法的緣生假相,猶是鏡中虛空花,雖顯現而非實有。如銀屏影像,雖顯動像,實則底片之相未動,其顯生動像,卻無實相可生。

  “攝受及所攝,捨離惑亂見,非已生當生,亦復無因緣,一切無所有,其皆是言說。”(同上)

  能攝心即“當有因”起動,所攝境即“相因”等顯現,都布置出“實有”假相,應捨離這些惑亂見,沒有已生當生之事,一切無所有,都是內心概念在動用文字言說,施設名相,攝持感官五種現量境,在描繪“外有世界”、“實有實法”的虛擬妄想。

  由此可知,一般認為《楞伽經》僅是唯識經典看法,是很不全面的,經文對緣起性空,即中觀思想中一切法空,“一切無所有”理念也作了透徹開示。

  2、“性空”不在“知見”(之無)

  然而,一切無所有、無生的實證境,即“緣起性空”本無所生的內證境,如同“阿賴耶識”一樣,也屬內證的,即同樣不可以下降到“知見”的層面而“說”其為“無”,如八識,亦不可用知見來說其為“有”。知見認有,佛說即同外道,若以知見認“緣起性空”為“無”,即惡劣“斷滅見”,比“認有”更次,下文極富辯證哲理深味。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白佛言:世尊,(已)得無妄想(之內證境)者,見(到妄想)不生相已(後),隨(即再將“內證境”與妄想設立的“外在俗境”,進行)比(較)思量,(由此)觀察不生妄想(之內證境),(可以)言(說此內證境為)‘無’耶?”

  佛告大慧:

  “(並)非觀察(到)不生妄想(之內證境),(就可以)言‘無’。所以者何?(為什麼呢?)——妄想(虛擬之“實有境界”)者,(是)因(為設立)彼(有“外境”產)生(的緣故)故。(譬如,妄設之有,)依彼(“心理概念”中的牛)角(設想,而)生(彼“外在實有”牛角之顛倒)妄想,(實則,“概念角”是)以依(感官直覺之)角(境,而)生(實有感)妄想(的)。是故,言(說“概念”乃是)依因(於“感官直覺境”的緣)故。

  “離(比較“概念設立”與“感官境界”的)異或不異,故(可以明了):(並)非觀察(到)不生妄想(之境界,就可以運用“概念”來判斷:)言說(此境界為)‘無角’。(說明如下——)

  “大慧,若復妄想(“外在實有”之“概念角”)異(於“感官直覺”之)角(境)者:則(“概念角”)不因(“感官直覺”之)角(境而)生,(因此,“概念角實有”之設想、言說自不成立;)

  “(設)若(“概念角”)不異(於“感官直覺之角境”)者:則因彼(乃“概念設立”)故,(兩相比較,)乃至(將“感官直覺之角境”作)微塵分析推求,悉不可得(“概念角”於“感官直覺之角境”中。因為:“概念”屬於“意識”,必然不可於“眼、耳、鼻、舌、身識”等“感官直覺境”中分析推求可得,這是被“思維概念”與“感官直覺”的特點區別所規定了的。)(所以,設若“概念角”)不異(於“感官直覺”之)角(境)故,(則)彼(“概念角實有”之言說)亦非(真實)性(也同樣不能成立)。

  “(因此,無論“概念角”與“直覺之角境”異或不異,“概念言說”於此)二(途)俱無(“境界依據”之可信)性者,(既然“概念言說”之判斷、設立,因無“境界依據”——自不成立,那麼,因)何法?(由)何故?而(居然能用“自不成立”的概念)言(說來判斷——本由直覺觀察之“內證境”為——)‘無’耶?(“無”也屬“概念設立”,故“無”的判斷也不成立)。

  “大慧,若無(境界依據)故,無(“概念假立”之)角,(然而)觀(“感官直覺”自顯之)有(境),故言(說“感官直覺”之)兔無角者,不應作(與“無概念牛角”之比較)想,大慧,不正因故,(因為“概念假設之境”與“感官直覺之境”不在一個比較層面上,且“兔無角”之直觀境,根本毋須用“概念言說”來確立。故)而(由“概念”來言)說有、無,二俱不成。”(卷一)

  據中觀應成派觀點:“名言中亦不許有自相”(見法尊譯《入中論善解密意疏》), 故也可知,“言說”缺乏“自相境界”作真實依據。但因此更不可用名言——即更不可用“概念言說”來認定“內證境界”為空無。

  這裡必須明確的是:在證悟基礎上,物、境、識、心、空、無差別,在“覺自心現量”大前提下,“一切皆心境”——包括感官的“現量角境”與妄執外有“概念角”的俗境。但是,妄想分別、顛倒夢想,則專職將如來藏清淨境轉變、異化為“外有對象境”——變自心為外在對象。以上經文即昭示了人們盲目地(無明)運用概念,將自心境界物化為“外在事物”這一心理過程,並將彼假立“外物”信以為真地執為實有,這就是一般“世俗認知”的心理誤區根源。然而,佛教的任務,卻是要回歸“本來面目”,要將顛倒見反饋回來,內證其“外境”非“外”、非“彼”,外境不可得,性空。因此,決不能將內證的“實相無相境”,重新又由言說確定為“外境中的”有或無,因為言說意取的功能不論其說有說無,皆專司“顛倒”,若由言說,則是“內證”的異化與降格,故實義不在言說,而在覺受。知見之“無”與內證之“無”,此二種無,如天壤之別,也是兩個層面的問題:“內覺之無”是收回“外在對象”,沒有這種認知取著的外在對象,不可得——無,是徹底內向的;而知見,是確立有個可得的認知“外境對象”,名為——“無”,是完全外放的。故不可混為一談。

  聯系到阿賴耶識之“勝義有”與緣起性空之“畢竟空”,被言說定義中的肯定與否定(實為負面肯定)诤議千年,若持知見立場,必無休止,因為這是被知見的規律——二律背反所決定了的,即佛揭橥出的不可落於一、異、有、無等互為矛盾的邊(偏)見。如佛開示:“不正因故,而說有無,二俱不成。”作為履踐“得緣自覺以觀察住,離‘有無’事(知見)相”而安本分住的無诤覺者,當注意。禅宗慧能大師偈言:“若見他人非,自非卻是左。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過”(《壇經·般若品》),赅此義。

  至於方便教化,作言語之相似般若,應機濟眾,當別論。

  該節要點為:“概念名相”虛擬不實(無現量境證實),故運用“名相”來說“有”說“無”皆不成立。因此,不能將“緣起性空”的內證境界,用知見之概念名相來確立,說其為“無”;亦如對內證之阿賴耶識,不可用知見名相說其為“有”。

  *陰、界、入——五陰:色、受、想、行、識;十八界: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十二入:眼、耳、鼻、舌、身、意根,與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互入。

  2、“性空”不在“知見”(之無)

  然而,一切無所有、無生的實證境,即“緣起性空”本無所生的內證境,如同“阿賴耶識”一樣,也屬內證的,即同樣不可以下降到“知見”的層面而“說”其為“無”,如八識,亦不可用知見來說其為“有”。知見認有,佛說即同外道,若以知見認“緣起性空”為“無”,即惡劣“斷滅見”,比“認有”更次,下文極富辯證哲理深味。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白佛言:世尊,(已)得無妄想(之內證境)者,見(到妄想)不生相已(後),隨(即再將“內證境”與妄想設立的“外在俗境”,進行)比(較)思量,(由此)觀察不生妄想(之內證境),(可以)言(說此內證境為)‘無’耶?”

  佛告大慧:

  “(並)非觀察(到)不生妄想(之內證境),(就可以)言‘無’。所以者何?(為什麼呢?)——妄想(虛擬之“實有境界”)者,(是)因(為設立)彼(有“外境”產)生(的緣)故。(譬如,妄設之有,)依彼(“心理概念”中的牛)角(設想,而)生(彼“外在實有”牛角之顛倒)妄想,(實則,“概念角”是)以依(感官直覺之)角(境,而)生(實有感)妄想(的)。是故,言(說“概念”乃是)依因(於“感官直覺境”的緣)故。

  “離(比較“概念設立”與“感官境界”的)異或不異,故(可以明了):(並)非觀察(到)不生妄想(之境界,就可以運用“概念”來判斷:)言說(此境界為)‘無角’。(說明如下——)

  “大慧,若復妄想(“外在實有”之“概念角”)異(於“感官直覺”之)角(境)者:則(“概念角”)不因(“感官直覺”之)角(境而)生,(因此,“概念角實有”之設想、言說自不成立;)

  “(設)若(“概念角”)不異(於“感官直覺之角境”)者:則因彼(乃“概念設立”)故,(兩相比較,)乃至(將“感官直覺之角境”作)微塵分析推求,悉不可得(“概念角”於“感官直覺之角境”中。因為:“概念”屬於“意識”,必然不可於“眼、耳、鼻、舌、身識”等“感官直覺境”中分析推求可得,這是被“思維概念”與“感官直覺”的特點區別所規定了的。)(所以,設若“概念角”)不異(於“感官直覺”之)角(境)故,(則)彼(“概念角實有”之言說)亦非(真實)性(也同樣不能成立)。

  “(因此,無論“概念角”與“直覺之角境”異或不異,“概念言說”於此)二(途)俱無(“境界依據”之可信)性者,(既然“概念言說”之判斷、設立,因無“境界依據”——自不成立,那麼,因)何法?(由)何故?而(居然能用“自不成立”的概念)言(說來判斷——本由直覺觀察之“內證境”為——)‘無’耶?(“無”也屬“概念設立”,故“無”的判斷也不成立)。

  “大慧,若無(境界依據)故,無(“概念假立”之)角,(然而)觀(“感官直覺”自顯之)有(境),故言(說“感官直覺”之)兔無角者,不應作(與“無概念牛角”之比較)想,大慧,不正因故,(因為“概念假設之境”與“感官直覺之境”不在一個比較層面上,且“兔無角”之直觀境,根本毋須用“概念言說”來確立。故)而(由“概念”來言)說有、無,二俱不成(卷一)。

  據中觀應成派觀點:“名言中亦不許有自相”(見法尊譯《入中論善顯密意疏》), 故也可知,“言說”缺乏“自相境界”作真實依據。但因此更不可用名言——即更不可用“概念言說”來認定“內證境界”為空無。

  這裡必須明確的是:在證悟基礎上,物、境、識、心、空、無差別,在“覺自心現量”大前提下,“一切皆心境”——包括感官的“現量角境”與妄執外有“概念角”的俗境。但是,妄想分別、顛倒夢想,則專職將如來藏清淨境轉變、異化為“外有對象境”——變自心為外在對象。以上經文即昭示了人們盲目地(無明)運用概念,將自心境界物化為“外在事物”這一心理過程,並將彼假立“外物”信以為真地執為實有,這就是一般“世俗認知”的心理誤區根源。然而,佛教的任務,卻是要回歸“本來面目”,要將顛倒見反轉回來,內證其“外境”非“外”、非“彼”,外境不可得,性空。因此,決不能將內證的“實相無相境”,重新又由言說確定為“外境中的”有或無,因為言說意取的功能不論其說有說無,皆專司“顛倒”,若由言說,則是“內證”的異化與降格,故實義不在言說,而在覺受。知見之“無”與內證之“無”,此二種無,如天壤之別,也是兩個層面的問題:“內覺之無”是收回“外在對象”,沒有這種認知取著的外在對象,不可得——無,是徹底內向的;而知見,是確立有個可得的認知“外境對象”,名為——“無”,是完全外放的。故不可混為一談。

  聯系到阿賴耶識之“勝義有”與緣起性空之“畢竟空”,被言說定義中的肯定與否定(實為負面肯定)爭議千年,若持知見立場,必無休止,因為這是被知見的規律——二律背反所決定了的,即佛揭橥出的不可落於一、異、有、無等互為矛盾的邊(偏)見。如佛開示:“不正因故,而說有無,二俱不成”。作為履踐“得緣自覺以觀察住,離‘有無’事(知見)相”而安本分住的無诤覺者,當注意。禅宗慧能大師偈言:“若見他人非,自非卻是左。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過”(《壇經·般若品》),赅此義。

  至於方便教化,作言語之相似般若,應機濟眾,當別論。

  該節要點為:“概念名相”虛擬不實(無現量境證實),故運用“名相”來說“有”說“無”皆不成立。因此,不能將“緣起性空”的內證境界,用知見之概念名相來確立,說其為“無”;亦如對內證之阿賴耶識,不可用知見名相說其為“有”。

  五、 世俗觀

  挾無明知見而固執、盲動,就是世俗觀。不明白知見、意志在自心的運作,而迷信、趨取知見所確認的“外境”,就是世俗觀。此外境,即五陰、十八界、十二處的“三有”世界觀。此世界觀以妄想虛擬為根源,故虛幻不實。

  世俗觀的建立,按佛教看法,實基於“顛倒夢想”——認心境為外有,即“異化”、顛倒了。因此,固執心外“實有”——我執,勢必沉溺煩惱、痛苦。

  佛陀揭示了世俗世界觀的心理根因——不明白緣生法——緣於內而“生於外”、若執外有即顛倒見妄想,經文揭示了妄想的種種表現形態:

  “大慧,雲何妄想自性分別通相?”(卷二)

  如何通達了解,妄想是怎樣設立外有“自性”的?

  “謂‘言說’妄想、‘所說事’妄想、‘相’妄想、‘利’妄想、‘自性’妄想、‘因’妄想、‘見’妄想、‘成’妄想、‘生’妄想、‘不生’妄想、‘相續’妄想、‘縛、不縛’妄想——是名妄想自性分別通相”。(同上)

  以上羅列出妄想表現的種種形態,以下解釋:

  “大慧,雲何‘言說’妄想?謂種種妙音歌詠之聲,美樂計著,是名言說妄想”。(同上)

  說美滋滋的好話,作歌詠,都能夠指謂導示“其事實有”,這是緣起,若不自覺,稱為落在“能言說”妄想之中——虛擬、造作之行為。

  “大慧,雲何‘所說事’妄想?(同上)

  所指之事,是緣起的假立,不自覺而認之為實,落“所說事”實有的妄想之中。

  “大慧,雲何‘相’妄想?謂即彼所說事,如鹿渴想,(作)種種計著,而計著堅、濕、暖、動相一切性妄想,是名相妄想”。(同上)

  執所說的一切事相為真,有“實在性”,如鹿渴想,認光焰為水飲,認幻成真,不自覺內心緣起,是稱之為相妄想。

  “雲何‘利’妄想?謂樂種種金銀財寶,是名利妄想”。(同上)

  “樂趨”財利,不覺內心緣生,認心境為“外有”——稱為趨得妄想。

  “雲何自性妄想?謂自性持此如是,不異惡見妄想,是名自性妄想”(同上)。

  執著外在“自性實有”,稱為自性妄想。

  “雲何‘因’妄想?謂若因若緣,有無分別,因相生,是名‘因’妄想”(同上)。

  能分別之心為“因”,感官直覺境為“緣”,“因相”攝“緣境”而判斷其為有為無,所謂因緣和合,遂將其“判斷”執為“實法”。而能分別之“因相”,是名為因妄想。既為妄想,即是虛擬不實的根源。

  “雲何‘見’妄想?謂有、無、一、異、俱、不俱惡見,外道妄想,計著妄想,是名‘見’妄想”。(同上)

  執概念名詞偏見,認同外道知見結論,或自作緣生計著,“心生”動念於內,不自知覺,以為確實,即“知見”妄想。

  “雲何‘成’妄想?謂我、我所想,成決定論,是名‘成’妄想”。(同上)

  認定確有我,我所有,不覺自心緣起,就名為“成立”妄想。

  “雲何‘生’妄想?謂緣起有無性,生計著,是名‘生’妄想”。(同上)

  心地緣起,不覺而“異化”生起外物之“有”,但此“生起”之“外有”仍然是心地現象,“緣起假有”沒有外物產生,誤以為有外物生,名“生”妄想。

  “雲何‘不生’妄想?謂一切性,本無生無種,因緣無因身,是名‘不生’妄想”。(同上)

  執著“因緣生”無實有性的教條,認為一切無生無種,又落在“知見”巢臼,是名“不生”妄想。由此須注意“理論家之弊”。

  “大慧,雲何相續妄想?謂彼俱相續,如金縷,是名相續妄想。”

  認事物相續存在,作此知見,不覺自心緣起,名相續妄想。

  “大慧,雲何縛不縛妄想?謂縛不縛因緣計著,如士夫方便,若縛若解,是名縛不縛妄想”。(同上)

  認為實有被束縛與求不被束縛,內心作知見,不覺自心緣起,或作知見“本無束縛”,名縛不縛妄想。

  總而言之,一切不自知覺的心理取著,迷信於“知見”,認實有其事,皆“妄想”,皆“顛倒見”,皆自惑於心地緣起法,皆屬假造的“有為法”,皆不實如幻,是名為:執一切“假立有為法”為“實有”的世俗世界觀,其世界觀——心理表現的主要形式是“知見”“分別心”、概念、言說、判斷推理等。若對此“自心緣生”現象,缺乏應有的警惕與自覺,落在“我執”煩惱,必滑向危險。經文——

  “如緣言說義計著,墮建立(肯定)及誹謗(否定)見(知見),…彼言說妄想,建立於諸法(實有自性、我執),以彼建立故,死墮泥犁中(地獄)”(卷三)。

  “世間言論,種種句味味,因緣譬喻(相似表述),采集莊嚴(論點采用事相說明,煞有介事,“外在事相”與“知見習氣”展轉相生,積重難返),誘引诳惑愚癡凡夫,不入真實自通(不能自覺通達內心實況),是故世間言論,種種辯說,不脫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诳惑迷亂”(卷三)。

  佛陀自已,並不執著語言文字,自稱“我某夜成道,至某涅槃,於此二中間,我都無所說(說而不執),緣自得法住(隨緣濟眾,內安本分,不隨緣生,而安於自心現量緣境常住),故我作是說:“凡愚樂妄想,不聞真實慧,言語三苦本,真實滅苦因(覺自心地,即真實)”(卷三)。

  世人念動於概念、文字,信認以為真,隨言語流轉,不覺內心緣起顛倒,滑入世俗見、長期混跡於“三有”世界觀中,煩惱痛苦難免。若一味自以為是,執我著境,“認得真切”,斗爭索取,無有休止,必以自討苦吃告終,甚可哀愍,故吾人當警慎。

  六、 救助觀

  “自覺”即救助,內觀自心實況,即救助觀。所謂“覺自心現量”——於吾人內心無明緣起知見洪流中,若內覺反省,明白自心現狀,即脫離世俗觀——執外境實有的習慣路線;明白系由內心分別之“無明緣起”而成“外有”,“外有”非有,乃心境自顯,即獲救助脫苦趣——以之擴大而幫助一切眾生脫苦趣,是名廣大救助觀。佛說——

  “譬如藏識,頓分別自心觀……自覺聖趣”(卷一)。

  “宴坐山林,(作)下、中、上修,能見自心妄想流住……自心所現自性境界虛妄之想:生、死、有海、愛業、無知,如是等因,是悉已超度”(卷一)。

  “⑴善分別(覺)自心現(實況);⑵觀外性(存在)非性(沒有實存);⑶離生、住、滅見;⑷得自覺聖智善樂。是名菩薩摩诃薩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卷二)。

  “此有故彼有者,攝、所攝非性,覺自心現量”(卷二)。

  “雲何攝受(佛)法?謂覺自心現量”(卷三)。

  “如我所說涅槃者,謂善覺自心現量,不著外性”(卷三)。

  “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愚癡凡夫,妄想(緣起)作事,(而不知自覺)非諸聖賢”(卷四)。

  以上各卷中作了少許摘錄,可見“覺自心現量”為極好方法。克實而論,此為禅宗“本地風光”、“直指人心”之實踐,赅頓漸而行“此時、此處”現觀:可觀外界空虛;可離世俗知見;可超度生、死、有、苦海;可安隱快樂;可攝受佛法;可明“緣起性空”,漸入《中觀》理趣;可頓悟阿賴耶識,達唯識至境——即如題解所示,以覺自心現量之方法,達佛說一切皆心境之世界觀;可作三乘漸修;可證涅槃妙樂——何不樂而為之?

  吾人欲除煩惱,離痛苦得救助,提高心理素質,美化人格情操,乃至漸修入道,由量變達質變,竟至頓悟——“譬如明鏡,頓現一切‘無相’色像……頓為顯示不思議最勝境界——譬如藏識”(卷一)。若捨覺自心現量之自覺觀察法,是無他途可行的。

  此為救助觀。

  七、 道行階次

  在“覺自心現量”修證途中,聲聞、緣覺、菩薩各有階次,自具特色。

  “六地菩薩摩诃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卷四)。

  六地菩薩證“現前地”——當下覺自心現量,及此前的聲聞緣覺,多趣向“滅”一切外有,唯自心識顯的“正受”。

  “第七地菩薩摩诃薩,念念正受(當即念念自覺)……非聲聞緣覺”。

  七地菩薩證遠行(離)地,念念遠離,解脫於我、法二執,以克服第七末那識的“俱生我執”為特點,這是聲聞緣覺辦不到的。但是——

  “初地乃至七地,觀三界心、意(根、七識)、意識(前六識)量,(取著)離我、我所,自妄想修(取著修行,亦“妄想”),墮外性種種相(墮在追求“高階位境界”的外在相求取中),(由於長期求取的)愚夫二種自心(習氣),(對能)攝心,所攝(境)向(來)無知,不覺(被)無始(以來的)過惡、虛偽(求取)習氣所熏”(卷四)。

  即便是修行,也得注意“求取”的隱蔽賊心。七地以下境界,尚有追求,攀越習氣,刻意求著“離我、我所”等高層境界,無意間腳跟已經移動,表現出“向來無知”,“自妄想修”習氣。故《清初僧诤記》一書中揭示的“悟後起不起修”爭議,乃至傳到現代,值得參究。

  “八地菩薩摩诃薩,(深知)聲聞緣覺涅槃(境界)。菩薩者,三昧覺所持,是故三昧樂門(自在),不般涅槃(八地不取涅槃境)……(因為)棄捨一切有為(法等)眾生事(的緣)故,佛種則應斷(眾生有為之世法如泥,佛法如蓮,無泥則蓮種斷),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故不捨眾生有為事),(而)聲聞緣覺,(愛取自渡脫苦的)三昧門,得樂所牽故,(造)作涅槃想”(卷四)。

  道行境界差別在於:八地以上菩薩,不刻意求著涅槃,因為本來即安住涅槃,諸佛世尊也不捨眾生有為之事,實因深知本分已經涅槃,於此“不住涅槃”之涅槃,故無執取之修,且不耽已樂,入有為法不斷佛種而振濟眾生,此乃“無學位”事;七地以下,“學生腔重”,取著習氣,用於聖教,故經文有“不覺無始過惡、虛偽習氣所熏!”之語,批判是嚴厲的。

  但是,一乘覺道,不離當下自悟,“唯此一真實,於二皆非真”,初地乃至十地的劃分,並不機械,禅宗倡導頓悟成佛,教階之設,由“有學位”之修,入“無學位”之“不修”,也只是全面展示閱歷與體驗罷了。故佛說——

  “於彼演說(教階諸)乘,皆是如來地。十地則為初(一頓入歡喜地,已入究竟);初地則為八(達不生不滅不動之無生法忍地);第九為第七(善慧地即遠離我執之地);七亦復為八(勘破我執,本不動搖);第二為第三(離垢地也顯發光地);第四為第五(焰慧地亦顯難勝地);第三為第六(發光地覺自心現量——即現前地);無所(謂)有何次(第)(教階次第)”(卷四)。

  八、 綱要總結

  《楞伽經》主題是:“佛說一切皆心境”——赅人生宇宙,主觀客觀,萬事萬物,世出世法等。

  《楞伽經》的禅宗觀表現在“直指人心”——令人當下自覺“悉檀”,覺受內心實況;此自覺行,由頓、漸二門實踐;宗通為自通內證,說通為教下啟蒙,藉教悟宗。

  《楞伽經》以“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作世界觀;以“覺自心現量”為方法論;以“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為綱要。如來藏阿賴耶識於頓悟中覺證,不在言說,其“勝義有”若作為“法執”知見,不異外道。

  《楞伽經》揭示“三有”世間產生的奧秘——“內緣起法”。揭示一切痛苦產生的根源在於無明,顛倒見,妄想分別——“設立外有存在”執為“知見實有”,不覺“此有故彼有”、“緣起性空”;而“中觀”乃脫苦之行門,濟世之良方。“畢竟空”不可僅僅作為知見而滿足,當覺觀履踐,以免“斷滅空”之嫌。

  《楞伽經》中揭示的世俗觀,是“內緣生法”的世間行為運作版——對內緣生法不自知覺,誤認“外界實有”。雖然只概括了十二種形式,但實為常人與生俱來,念念不覺的知見誤區。若不治理顛倒夢想,後果嚴重,此為佛陀立教情懷。

  《楞伽經》之救助觀集中為聖言“覺自心現量”——赅濟苦;破“外有”俗見;頓漸禅修;赅唯識、中觀行持精髓;落實佛法於實處——捨此無他途。

  《楞伽經》之教階設立,雖明諸菩薩地,乃至聲聞、緣覺之意趣深淺,習氣陶冶,但總歸結為“皆是如來地”眾相,“無所(謂)有何次(第)”,契合《法華》、《涅槃》圓頓大教之理念,唯啟發吾人之覺悟。

  謹祝願讀者: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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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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