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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心發毒誓,兒子應誓而死
1947年正處於解放前夕,我住的村莊正處在解放軍和中央軍交錯之地。今天中央軍走明天八路軍來。當時土匪猖獗。屯裡成立聯防隊,有錢人家都得買槍。有些牛販子,由彰武往新民販運牛馬。我屯正處在彰武縣和新民縣中間。牛販子經常雇傭村民為他保镖。當時傭金都給保長李玉山,再由李玉山發給運送的村民。 在同村有個叫李封山的人,向李玉山提出他沒得到錢,而李玉山堅持說給他了。兩人吵得不可開交。最後兩人在東邊的小土地廟給供奉的土地爺牌位前焚香起誓,他倆禱告:誰喪良心誰死兒子(他倆都有一個十六、七歲的兒子)。 就在當天下午,李玉山的兒子李德斌被一個小黃狗把腿給咬了,當時沒出血,因為全村幾乎每家都有狗,沒當回事。可是過了一百天,狂犬病發作了再想救也晚了。他兒子瘋了,在明白時,知道必死就說:“我娘是老實人,壞事都是我爹干的,這是報應。”他要摸一摸他爹的手,李玉山躲得遠遠的,不敢把手給兒子,怕兒子咬上一口,染上狂犬病。沒多久李德斌死了. 人們看到李玉山健康的兒子死了,惋惜的同時,都說這是作惡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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