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問:請師父開示冤親債主的定義,弟子也很不清晰……
大虛曰:一般的理解,都認為冤親債主是“外在”的,是我們多生多世因為善緣惡緣而感召來的“討債”或“還債”的眾生,對吧?
所以冤親債主不僅僅是指無形的類似靈體和附體的眾生,還包括了我們生活中碰到的每一個人——有哪個不是冤親債主?
我們愛憎取捨的每一個人,其實都可以說是我們的冤親債主!
這是一般人的理解。
但實際上這些“外在”的、所有的冤親債主,說到底都是因為我們自心所起的“分別念”造成的,究其實,並沒有什麼“外在”的眾生!
進一步,這些可怕或可愛的冤親債主其實都是由“自我”的“我執我相”引起的,一切眾生都有“我執我相”,都有分別的錯覺,所以才會在輪回裡善惡糾纏,成為了彼此的冤親債主。
所以真正的所謂“冤親債主”,說白了只有一個,那就是我們的“自我”、“小我”,這個最根本的冤親債主不解決掉,不想辦法突破的話,我們“外在”的那些冤親債主就會沒完沒了,永無了期。
因此佛法的修行,首先強調的基本正見就是“破我執”,就是“自淨其意”,而不是什麼“向外”去超度冤親債主——這種知見,其實已經可以算是外道邪見,已經和佛說背道而馳了。
所以佛法修持最重要的,就是“正見第一”,“正思維第二”,沒有這個扎實通透的基礎,那後面的修行往往就會變成盲修瞎煉而不自知。本意是學佛,結果卻學成了外道甚至是邪道魔道,那就實在是太可惜、太麻煩了!望了解,南無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