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探討什麼是孝,以及孝的目的和意義,然後再進一步探討“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真實意思。
孔子在《孝經·開宗明義章第一》中說:“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復坐,吾語汝。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
聖人的寥寥數語,道明了孝的本質、孝的目的、以及孝的意義。
一、孝的本質是什麼?
“夫孝,德之本也”,此是說,孝的本質在於仁德。一個遵從孝道的人,一定是個有仁德的人;一個沒有仁德的人,一定不會遵從孝道。
由此可知,一個內心失之仁德的人,其無論對父母和先人表現的多麼孝敬,如給父母拜壽、祭祖等等,也不能算是真正的孝道。
二、培養孝道應該從什麼地方開始?
孔子曰:“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此是說,遵從孝道要從愛惜自己的身體開始。因為自己的身體是父母所生,如果身體受到毀傷,會令父母傷心難過。因此,人們愛惜身體的真正意義並不是為了保護這個皮囊,而是在於培養自己的仁德之心,進一步說,就是要自重自愛,不能與他人打架,不能吸毒,不能邪YIN,不能違法犯罪等等。
三、孝道的最終目的是什麼?
孔子說:“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此是說,遵從孝道在於使自己成為有道德、被後人所學習和效仿的聖賢;“母因子貴”,這樣也等於彰顯了父母的德行,這才是孝的最終目的。
通過這個道理也可以得知,一個人如果敗道傷德、違法犯罪、臭名昭著,其無論把父母照顧和奉養的多麼好,給先人的墳墓修的多麼豪華,也不能算做孝。
四、孝道的意義是什麼?
孝的意義在於“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
人無德不立。一個人能夠仁德居心,遵從孝道,在家庭就能夠愛護家人、孝養父母,而不會成為不孝的逆子;在工作中就能夠盡職盡責、忠義行事,而不會成為自私自利、貪贓枉法、出賣國家和民族的漢奸;對於自身,則可以成為頂天立地的聖賢君子,而不會成為只知吃喝享樂、危害社會的敗類。
五、孝道的境界和種類?
因為每個人的心志不同,其孝的境界和層次也不盡相同,對此,孔子在《孝經》中將孝道分為四種,即“天子之孝”、“大夫之孝”、“士之孝”、“庶人之孝”。
對於天子之孝,孔子是這樣講的:“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天子之孝也。”意思是說,人們能夠以天下為家,視天下民眾如同自己的父母和子女一樣,加以恭敬和愛戴,而不敢怨恨和輕慢;通過仁德教化百姓,並成為天下所有人學習的典范,這就是天子(聖人、明君)之孝。也就是說,聖人之孝是以仁慈博愛,造福天下所有眾生為孝道的。
對於普通百姓之孝,孔子是這樣講的:“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此是說,作為普通百姓,做事要合乎天理,恪守本分,不能有貪心和非分之舉(說的通俗一點,就是要安分守己,不能干偷雞摸狗、違反法律的事情),要勤儉持家,孝養父母,這就是庶人之孝。也就是說,庶人之孝是以一身、一家之安樂,以孝養父母為孝道的。
盡管每個人的境界和志向不同,遵從孝道的方式不同,但是孝的根本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去除私欲,順乎天理。因為一個人若是不能克制和去除私欲,即使是庶人之孝也是難以做到的。
常人是以生兒育女,每日和家人在一起,滿足家庭成員的私欲為孝道的。君子則不然,孔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室至而日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此是說,君子所遵從的孝道,並非僅僅局限於自己的家人,而是心懷天下,仁慈博愛,把天下所有人當做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姊妹的。因為這種孝可以使人類變得更加的仁慈和博愛,而不會變得自私和狹隘,所以君子之孝是大孝。如果人人遵從這樣的孝道,人與人之間、家與家之間、國與國之間,就不會再有戰爭和矛盾沖突,如此天下一家,人類社會也就實現了四海之內皆兄弟的大同世界。反之,如果人們失之仁德,以孝道做幌子用以維護某種狹隘的私利,那麼,這種孝道就違背了聖人的思想,此不僅不能稱為孝,反而是一種罪惡。
綜上所述,孝道實是個人立身處世、成聖成賢的基礎,也是家庭和諧,構建和諧社會,實現世界永久和平的基礎。
下面,再探討“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真實意思。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出自《孟子·離婁上》,原文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經過資料考證,這段話的正確解釋應該是:“不孝的表現很多,但以不盡後輩的本分為最。舜娶妻的時候沒有禀告父母,是沒有盡到後輩的本分。但君子認為,舜雖然沒有禀告,但與禀告了是沒有什麼區別的(因為舜娶妻是在堯考察了舜的德行後決定把女兒嫁給他的,而此時,舜的父母對舜還有偏見,禀告他們並沒有什麼好處)。”
經中明明寫的是:“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有人卻偏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解釋為:“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見:《十三經注疏》)。這種脫離仁德——孝的本質,以形式論斷孝道的錯誤诠釋,導致許多人誤認為不結婚、沒有子嗣是最大的不孝。若是按照這種邏輯,一個人無論是地痞流氓,還是騙子無賴,只要給他爹媽生個娃,就算是大孝了嗎?這顯然與孔夫子“去除人欲,順乎天理”、“三綱五常”的精神思想是相違背的,也是說不通的。因此說,後人以訛傳訛,將“無後為大”理解為沒有子嗣是最大的不孝,是對聖人理論思想的歪曲和誤讀。
如果人們非要依文解義,從形式上解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意思,可以這樣理解:不能事親(孝養父母、愛護家人),是一不孝;不能事君(恪守本分、忠義行事),是二不孝;不能立身行道,成為有道德的賢人君子,是三不孝。“無後為大”,是指沒有後德,不能被後人所尊重、學習和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