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佛教故事
冤家債主如何了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
|
|
|
|
|
|
紀曉岚《閱微草堂筆記》裡面有很多冤家債主如何了結的故事,自己看了有點頭大。因為這雖然是善法,畢竟是無法重復或者說無法解釋的事情。但是古代的名人所作也一定有些道理,畢竟可以使一些不怕因果的人產生向善之心。所以在自己看過之後還是將其記錄了下來。下面是兩則有關這方面的故事。
有富室子病危,絕而復蘇,謂家人曰:吾魂至冥司矣,吾嘗捐金活二命,又嘗強奪某女也,今活命者在冥司具狀保,而女之父亦訴牒喧辯,尚未決,吾且歸也。越二日,又絕而復蘇曰:吾不濟矣,冥吏謂奪女大惡,活命大善,可相抵,冥王謂活人之命,而復奪其女,許抵可也,今所奪者此人之女,而所活者彼人之命,彼人活命之德,報此人奪女之仇,以何解之乎?既善業本重,未可全銷,莫若冥司不刑賞,注來生恩自報恩,怨自報怨可也。語訖而絕,歐羅巴書不取釋氏輪回之說,而取其天堂地獄,亦謂善惡不相抵,是絕惡人為善之路也。大抵善惡可抵,而恩怨不可抵,所謂冤家債主,須得本人是也。尋常善惡可抵,大善大惡不可抵,曹操贖蔡文姬,不得不謂之義舉,豈足抵篡弑屠城之罪乎?曹操雖未篡,然以周文王自比,其志則篡也。特畏公議耳。至未來生中,人未必相遇,事未必相值,故因緣湊合者,或在於數世之後耳。
梅村又言,有姜挺者以販布為業,恆攜一花犬自隨,一日獨行,途遇一叟呼之住,問不相識,何見招?叟遽叩首有聲,曰:我狐也,夙生負君命,三日後君當嗾花犬斷我喉,冥數已定,不敢逃死,然竊念事隔百余年,君轉生人道,我墮為狐,必追殺一狐,與君何益,且君已不記被殺事,偶殺一狐亦無所快於心,願納女自贖可乎?姜曰:我不敢引狐入室,亦不欲乘危劫人女,贳則贳汝,然何以防犬終不噬也?曰:君但手批一帖,曰某人夙負,自原銷除,我持以告神,則犬自不噬。冤家債主,解釋須在本人,神不違也。適攜記簿紙筆,即批帖予之。叟喜躍去,後七八載,姜販布渡大江,突遇暴風,帆不能落,舟將覆,見一人直上樯竿杪,掣斷其索,騎帆俱落,望之似是此叟,轉瞬已失所在矣。皆曰:此狐能報恩。余曰:此狐無術自救,能數千裡外救人乎?此神以好生延其壽,遣此狐耳。
|
|
|
|
|
|
上一篇:家長行為對兒童疾病的影響
下一篇:宗喀巴大師的四力忏悔
|
|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