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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猴殺手,兒做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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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馬來西亞航訊]森美蘭州瓜拉庇勞甘榜達拉旺,有位十九歲青年莫哈末依魯斯,至今已度過十六年類似猴子的生活,他對飯菜毫不感興趣,然而,卻不能一天沒有香蕉吃!他每天的食量是二、三十條香蕉皮,有時候更是一口氣便吃了十余條。
他父親諾林曾帶依魯斯去看過很多醫生,可是,所有的醫生都無法找出他的病因。後來,有一名巫醫告訴他,這並不是患病,而是因為他打死太多野獸,上天看不過眼,把罪加在依魯斯身上,以示警告。諾林也承認,在依魯斯未出世之前,他經常射殺動物,尤其是猴子殺得更多。事發當天,他就是帶著一只獵獲的長尾猴和一梳香蕉回家的,沒想到從這一天起,依魯斯就開始成為一名“猴人”。由於他經常將衣服撕碎或咬爛,所以家人經常綁住他的雙手,可是對於別人及鄰居們,他卻從來不加以騷擾,一副人不犯己、己不犯人的態度。依魯斯的日常舉止都與猴子一樣,甚至連叫喊聲也酷似猴子。他不喜歡穿衣服,即使下著大雨的夜晚,他赤裸酣睡到天亮,也不會著涼。正是: 炖肉煎鮮為解饞,狠殺動物充食餐;
廚房變成地獄處,砧板竟為屠宰場;
開膛破腹上刀山,烹炒煎烤諸刑罰;
生吞活嚼是美餐,哪知動物心不甘;
魂識寄生你身上,遲早要你把債還。
善惡有頭終有報,病因殺業莫等閒;
時日不久惡盈滿,疾病纏身進醫院;
殺痛心苦兼耗財,正是刑罰轉報來;
開刀破腹針刃剪,全是廚宰景再現;
早知今日受活獄,何必當初嘴太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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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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