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出錢,想從你手上買走一些東西,你會出售哪些?
身上穿的衣服、鞋子、襪子、領帶和帽子,戴的手表、眼鏡,用的手機、照相機和茶杯,甚至吃的碗、騎或開的車、睡的床和住的房子,只要價錢適當,甚至高於你當初購買的價格,你也許會毫不猶豫地將它們轉手。沒錯,大凡當初是用錢買來的物品,別人都可以輕而易舉地再用錢從你手上買走。
同樣是物品,有的東西你未必捨得賣,比如禮物。親人送的,朋友送的,老師送的,同事送的,無論大小,也無論貴賤,都飽含了一份情誼,珍藏了一段回憶,你自然有點難以割捨。但如果別人出的是一個心動的價格,你也許就會轉而這麼想,這東西擱著也是擱著,閒著也是閒著,它本質上不過只是一個物件,只要將感情牢記在心,不拿去出售,就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於是,禮物是可以買賣的,傳家寶是可以轉讓的,甚至愛情的信物,也是可以待價而沽的。
還有一些很私人的東西,比如日記本,比如和親人的合影,還比如你一直珍藏的獎狀,它們記錄了你的過往,承載了你的情感和榮譽,可以說,它們已經成為你生命中的一部分。現在,要你給它們標一個價格出售,確實很艱難,很殘酷。但如果一個日記本,就可以換來一所豪宅;一張合影,就可以賣出天價;一張發黃的獎狀,就可以瞬間變成金山銀山,你還敢說你會一點也不動心,絲毫也不猶豫嗎?
這樣一看,似乎所有物化的東西,都是可能拿來出售的。但也有例外,比如你的工作。假定的條件是,你有一份非常專業、非常滿意、非常熱愛,也非常成功的工作,這份工作,你既賴以養家糊口,又天遂人願,與你的興趣愛好完美結合,你還會願意出讓嗎?你也許會不假思索地搖頭。但請你再考慮一下,如果別人給出的價錢,是你直到退休及至老死的全部工資福利,外加一筆足以讓你一輩子衣食無憂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金錢,你還會這麼淡定嗎?
剩下來的,就是我們的身體和生命了。身體發膚,受之父母,屬於我們的生命只有一次,這當然都是斷然不能出讓的。說這話,是因為你沒到萬不得已,從未走投無路,否則,這個世界上,也就沒有賣身、賣血、賣腎的,更不會有人甘願拿自己的生命去作賭注了。當一個人活不下去的時候,活下去的惟一希望,恰恰可能是出賣自己的身體或生命。
那麼,我們真的什麼東西都能出售嗎?換句話說,金錢真的就可以買走我們的一切嗎?當然不是。縱使一個人不惜自己的生命,他也一定還有絕不會出售的東西。比如感情,親情、友情和愛情之中,總有一樣感情,是比你的生命更重要的;比如人格和尊嚴,這個世界上,永遠會有這樣的人,你可以剝奪他的生命,但你不能踐踏他的人格尊嚴;還比如自由的思想,一個人的財物可以被搜光,身體可以被桎梏,生命可以被剝奪,但他的思想仍然可能是自由的,不受拘束的,不會湮滅的。
錢可以買來房子,但買不到家;錢可以抱回美女,但換不來愛情;錢可以奴役肉體,但不能鎖住靈魂。這個世界,錢可以買到很多東西,但別指望,錢可以買到一切。
我之所以做這個假設,是想讓我們都來盤點一下,在金錢面前,哪些東西我們可能動搖捨棄,哪些東西我們又會堅持堅守?在我們身上,錢能買到的東西越多,我們可能越貧窮;相反,錢所不能買走的東西越多,我們的精神就越富有。因為錢能買來的,錢亦能買走。唯金錢無能為力的,才是真正屬於我們自己的,也才是值得我們孜孜以求的。
弄明白了這一點,我們也才會懂得,人生到底應該捨棄什麼,在意什麼,堅守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