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經常被人問到,為什麼藏傳佛教的團體中,常常會聽到“師姐”這樣的稱謂?而在漢傳佛教中,在家居士之間,不論男女,一律相互稱“師兄”?宗舜法師的這篇開示,引經據典,回答了這個問題:
中國佛學院教授宗舜法師:
按照《四分律》、《五分律》等律典所載,僧團開會處理僧事(羯磨)或者誦戒的時候,對男性出家人(比丘)稱呼為“大德僧”,對女性出家人(比丘尼)稱呼為“大姊僧”。這是最為正式的稱呼。一般稱呼比丘為“大德”,稱呼比丘尼為“大姊”。如《四分律》卷第六記載:
時有一比丘著弊故補納僧伽梨,蓮華色比丘尼見已發慈愍心,即問比丘言:“大德!何故乃著此弊故僧伽梨耶?”答言:“大姊!此盡法故弊壞耳。”蓮華色比丘尼著一貴價僧伽梨,語比丘言:“大德!我持此衣與大德,大德所著衣可與我不?”比丘答言:“可爾。”即脫僧伽梨與比丘尼,彼取比丘弊故衣著之。
明弘贊輯《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九解釋“大姊”說:“姊,音子,女兄也。本作姊,俗作姊。姊,四姓出家,同歸姓釋,是為法中姊妹。”
同樣,居俗女居士之間還是相互稱“姊”,昙無谶譯《大般涅槃經》卷一:
爾時復有八恆河沙諸天女等,其名曰廣目天女而為上首,作如是言:“汝等諸姊!谛觀,谛觀,是諸人眾,所設種種上妙供具,欲供如來及比丘僧。我等亦當如是,嚴設微妙供具,供養如來,如來受已,當入涅槃。
比丘尼稱女居士同樣可以稱“大姊”。如唐道宣律師《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卷下說:“《善見》雲,喚婢為大姊,不得雲婢。”這是說,出家後,對於原本是婢女的,也要稱為“大姊”,不得呼為“婢”。
可見,即使皈依以後,對女居士稱為“師姐”沒有什麼問題,這其實就是“大姊”這個詞的現代表述方式。至於有人理解的,皈依、出家都是大丈夫行,所以女性發大心也是大丈夫,不需要用“師姐”這樣的柔性詞語。只能說,這樣的想法可以理解,但如果按照佛教傳統來說,稱“師姐”或者“大姊”是沒有什麼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