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結合宇宙萬物所共成的,但是每一個人的生命,是要活出成聖成賢的生命,還是與草木同腐朽的生命?是要活出與宇宙同體的生命,還是活成自生自滅的生命,就看個人如何塑造了。茲將生命分為四個層次,略述如下:
一、自私自利,苟且偷生的生命:一個人的生命,如果只想到自己,不懂關心他人,甚至連父母都不孝,兄弟也不友,對國家社會不但沒有“體膚共存”的理念,甚至對自己的同胞“同類相殘”,為了維護一己之生命,不惜殘害其他諸多之生命,是為生命中的敗類。
二、漠不關心,待人冷淡的生命:有的人雖然不至於違法犯紀,但是為人生性冷淡,對社會大眾漠不關心,對社會的福利,人權的存危,一概無動於衷。他只關心個己的生存,殊不知如果沒有大眾,如何有自己?父母師長,社會大眾給我們多少因緣,我們能不回饋別人的因緣嗎?
三、惜緣惜福,有益人群的生命:以上二種人都不健全,第三等人就比較像個人了。因為他懂得因緣,也很珍惜自己所擁有的福報。這個世界,就是靠著這許多像樣的人在行人道,發展人的本懷,乃至在社會各界,孜孜不息,努力造福於人群,所以社會才能正常發展,否則人間真是不堪設想。
四、犧牲奉獻,同體共生的生命:世間上,許多人默默在為人間奉獻。抱有“同體共生”之觀念的生命,給予無緣的大慈,施以同體的大悲,像佛陀、菩薩以及其他宗教的教徒,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志士仁人,這種生命才是最崇高偉大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