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認真討論一下因果問題,可能對提高覺性,精進念佛、修行(修正日常生活的行為)有所幫助。
三世因果的“三世”即過去、現在、未來;“因果”又稱“業因果報”,“業”即行為。
如果想提示眾生千差萬別的自下而上境界,研究推動生命進程的直接動力,必須先了解眾生的行為,即佛所說的“業”。業,有時候看起來很細微,但卻是眾生自下而上境界的決定因素。
我們此生的習慣和遭遇,皆是過去業因的果報顯現,而在承受果報的同時,又種下新的業。生命就是這種生滅流轉、循環不息的業因與果報的相續。
1、業
“業”的意思是“造作”,即我們的一切身心活動,包括每作一件事(身業)、每說一名話(口業)、每動一個念頭(意業)。
就行為的主體而論,業可分為個業(個人的業)、共業(家庭的業、國家的業、人類的業等)兩種。眾生如果有類似業,他們四周將會有一個共同的世界的景象,我們可稱之為“業的景象”。譬如,人類有基本的共業,所以都生而為人,而人們生活在同一個國家、同一座城市甚至同一個家庭,這說明他們有更為相近的業。
不過,即使生長在同一個家庭,大家也都有各自的習性、思維方式和生活方式。因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成長經歷,每個人都生活在自己獨特的個人世界裡,這就是如上所說的個業。
眾生所認知的,是自己的業的景象,我們只能覺察自己的宇宙,如一只昆蟲也許會把一塊石頭看成一座高山。
2、因果律
我們身、口、意的一切行為,都將產生相應的結果,即使是最細微的一個念頭,都孕育著它的後果,猶如微小的種子可以長成參天大樹一般。隨著業因的善惡性質和份量,必定有恰如其份的結果在後面。概括地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同類相應,絕不會有因無果、有果無因,也不會種善因得惡果、種惡因得善果。經言:
富貴都從布施中來。貧窮者從悭貪中來。長壽者從慈悲中來。短命者從殺生中來。
業因果的報法則是不可避免、真實不虛的。我們只需回顧自己的生活,就能看清行為的後果:當我們惱怒或傷害別人時,就會留下痛苦的記憶和自我厭惡陰影,這些記憶和陰影當下就成為業報的一部分。而且,將來某一天,我們必然會經驗到自己的行為對別人所產生的影響以及在別人心中所生起的感覺——一切都將反彈回到自己身上。
如果能夠反省自己的行為,就會發現,我們一直重復著同樣的模式:每當做害別人時,其實是在傷害自己,每當帶給別人快樂時,就是在培育自己的快樂。
因果律還有另一特性:我們所種植的業力種子,不會因時間久遠而枯萎。在我們承受果報之前,它潛藏著的力量是不會消失的,正如佛經所言:
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業因不一定馬上呈現果報,但只要有適當的外部條件,它們終將成熟。
因果規律是客觀存在的,並不是佛所規定或制造的,佛只不過把它提示出來而已。不管信與不信,我們都生活於因果規律之中。
3、三世因果
任何事件都是許多業因成熟之後凝聚在一起的復雜集合體。通常,或許因為時間太久,在承受果報的時候,我們會忘記自己曾做了些什麼,無法將因與果聯系在一起,因此斷定事情是偶然發生的;而當我們看到好人遭殃、惡人得福,就更容易對因果規律產生懷疑。這都是由於不明白因果貫通三世的道理。
我們的行為常常會延後呈現它的果報,甚至會延續到後世,因此,果報的顯現分為現報(現生受報)、生報(來生受報),後報(第三生乃至千百萬年後受報)。古德說:“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為什麼惡人會獲福報呢?這是因為他過去生中培植了深厚的善根,現生又因緣成熟,所以享受福報,如果他今生不作惡事,福報就會更大。至於他今生所種惡因,也絕不會自行消滅,將來因緣會遇時,必定要遭受應得的惡報。反之,善人遭受惡報,是由於他過去所造的罪業深重,現生正逢因緣成熟,所以先受惡報,如果他今生不行善,惡報將會更重。
我們的生活狀況,皆是過去因的果報呈現;而我們現前身、口、意時時造作的業因,必然會牽引未來應受的果報,絕不會有絲毫的差錯。佛說:“現在的你,是過去的你所造的;未來的你,是現在的你所造的。”即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我們要想探索前世的因行,那麼,觀察當下的狀況就可明了;而要想預見未來的前景,只要觀察當下的行為就可知道。
由此可知,人生的苦樂、國家的貧富、世運的盛衰,都是由業力所招感,如佛所說:“自作自受,共作共受”。
除了業因果報的理論之外,還有什麼能夠如此圓滿地解釋人與人之間的巨大差異呢?由於相同的共業,我們出生在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國家、同一座城市;而由於個業的差異,即使是生活在相同的環境裡,我們還是有不同的性格、傾向、天賦和命運。
現代社會不太接受三世因果的道理,如果有人談來生果報,便說是妨礙社會進步。人們只看到眼前利益,想象只有這一生這麼多了,認為今生的惡行會隨著生命的結束而一筆勾銷,因此瘋狂追逐物質利益,完全不考慮行為後果。
更嚴重的是,這種可怕的影響力絕不局限於個人層面,它影響著整個地球,產生了極具毀滅性的未來。近代以來,緊跟在科技發展、財富劇增後面的是道德退化、環境污染。正如一位環保人士所說:“我們正在鏟除、毒害、摧毀地球上的一切生命系統。我們正在透支我們的子孫無法償付的支票,我們的所作所為好像我們就是地球上的最後一代人了一樣”。
4、業果可轉
我們常說的“命運”,實際上就是業因果報。
我們的身體本身是由果報所生,所以叫“報身”。相貌的美丑、壽命的長短、前途的好壞等等屬於正報;物質生活的優劣、親屬的尊卑等生活環境屬於依報,這些都是我們過去所種業因的果報顯現,並不是外來的,全是自作自受。
因果規律活潑貫穿於一切事理,絕不是庸俗的宿命論。現在是過去的果,同時又是未來的因,業因既然隨時變遷,果報自然也是隨時轉變。我們可以憑後天的努力或借助諸佛菩薩的大悲願力來彌補先天的缺憾。依佛法修行,可轉變乃至消滅已造業的惡報:
(1)掌握因果法則,利用因果的“果須眾緣”的定律,從過去的因,到現在的果,中間尚須具備許多外緣,若外緣不具備,果報便不能顯現。如果遠離惡緣,和集善緣,或另造強大的善因,則能阻礙惡果的出生,以此轉移業報。
(2)依佛的智慧觀察,究竟而言,業既然憑借眾緣而生,本無自性,雖有而空,如同夢幻,當體無常,當體即空,空必能轉。沒有常一不變的造業者、受報者及業因、業果,這是業真實不受的本性。
(3)業由心造,可由心轉。業力雖大,但不及心力之大,心具有創造一切、消融一切的神奇能力。佛法提供了大量對治業障的方法:禮佛、供佛、拜忏、觀空、塑畫佛像、讀誦經典等,對所犯過錯深自忏悔,以實際行動證明已痛改前非。
(4)歷經修行的諸佛菩薩,成就了消滅眾生業報的巨大能力,眾生可依一念的淨信,以諸佛菩薩的加持為強大增上緣,轉移、消除已作的惡業果報。《觀經》說:至心稱念“南無阿彌陀佛”名號一聲,能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
簡而言之,已造之業可以轉變,業力可以擺脫,這是佛法因果定律的真谛所在。知命、安命是消極的,掌握自己的未來、改變自己的命運才是積極的、有益的,我們完全可以決定自己的行為方式和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