皈依是學佛的開始。皈依不僅指一個儀式,更是一種心態:以三寶為師,依據佛法來指導自己生命的決心。有這樣的心,才叫做“皈依”。以皈依心為內涵,再輔以莊嚴的儀式,強化誓願力,猶如學生參加開學典禮,而後正式學習。制定合理規劃,按照規劃來學習,而不是根據感覺來學習。
人生的意義,是靠自己去賦予的。一個人的生命只有與更多人的生命聯系在一起,才能體現出意義來;如果只關注個人的欲樂,那意義就很小,甚至自己也感覺不到意義。
無事而平靜,這人人都能做到,修行就是要修煉在境界起伏前的一顆平靜心。不光要平靜,還要很有力。急有急的好處,行動力強。改變,就是在事上去歷練。學會認識無常、接受無常,才能處變不驚,凡事三思而後行。
有社會責任感是好事,但不能偏激,不能只看陰暗面,不能以嗔恨心來面對果相。反之,應發“捨我其誰”之心,在因地上去做力所能及的事。與其詛咒黑暗,不如點亮光明。“想變得更好”是個很好的願望,但這個“更好”不是想想就夠了,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要實現這個願望,就要靠真實的努力。生活中大大小小的境界,你把它當做打擊就會退縮,當做讓自己提升的機會就會更有力量。
對未來有計劃,並真正去實行。人的心是一個跷跷板,這頭高時那頭就低,不必去“忘記過去”,只要對未來更用力,自然就做到了。否則,一心想去忘記時,其實內心是在 “過去”那一頭不斷加碼。不要給自己下結論,要多給自己打氣。“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對於佛弟子來說,最終極、最究竟的大願就是“為利眾生願成佛”,內心真實了解這一目標的意義與價值,發自內心產生希欲之心,希望自己能夠做到,就是發大願。在這一終極目標的攝持下,還可以有更加具體的善願。可學習地藏菩薩、普賢菩薩、阿彌陀佛、釋迦牟尼佛等佛菩薩所發大願。要知道、思維僧寶功德。
學佛本來就不是要脫離“俗界”,而是要超越凡俗的心境——貪、嗔、癡。佛法所稱之善,是自我修煉、自我提升的渡船,一切眾生都是我們修行善法的對境;佛法所談的利他,究竟也是調伏煩惱。修行人只有以佛法的出發點和思維模式去思考,才能淨化煩惱,這與世間法是不同的。
我們真正要面對的是自己,不是別人。他人惡語相向時,反省一下自己內心是否也曾有看不起對方的慢心?我們控制不了自己的煩惱,更沒有辦法去要求別人不起煩惱。能夠平靜接納譏諷,就是修行的功夫,就能培植厚福,福德,就是內心的寬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