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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圓法師:佛說無量壽經講記(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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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說無量壽經講記(十八)

  《眾論難題釋》雲:“理所破總攝為人我與法我。”

  理所破總的歸納為人我和法我兩類。

  底下正式來分我和無我:

  (一)認定我與無我

  月稱菩薩《四百論釋》中雲:“所謂我者,謂諸法體性,不依仗他,由此無故,名為無我。此由法與補特伽羅之差別,分別二種,謂法無我與補特伽羅無我。”“我”,即是不觀待他而有獨立自成的體性。“無我”,即無有此不觀待他而自成的體性,換言之,雖在不以勝義理審察時,名言中有緣起假立的人和法,但是人我和法我縱在名言谛中也不存在。

  這個“我”要做廣義的理解。

  比如我是一個連長。新兵來了,我說:“你們全部報名。”只聽到一個個說:“我是趙常、我是李住、我是孫獨、我是王一、我是張自在等等。”這個人一報,他認為有“我”,這叫“人我”。當他說這個我的時候,確實認為“我”是一個獨立的、本來成立的“我”,不必懷疑是有我的。

  不光是對於人執著有我,對於萬事萬物的一切顯現,我們都以為是有我。用擬人的手法來說,假如我是一個全世界的總司令。我說:世界上的萬物你們都報名吧!只聽到無數的聲音在說:“我是山、我是河、我是桌子、我是椅子、我是花、我是草、我是原子、我是分子、我是貪心、我是嗔心、我是有、我是無、我是一、我是多、我是來、我是去、我是亦有亦無、我是非有非無、我是不可思議、我是天、我是地、我是東、我是西、我是過去、我是現在、我是未來等等”。你就聽到了全世界出現了無量無邊的稱呼“我”的聲音,這就是我們心裡的喧鬧。

  我們是一念無明,把自己和一切器情的顯現,看成了一個個的“我”,一個個的實體。但是如果你從今天開始成了一名優秀的“中觀戰士”,會使用正理的“機關槍”,只需要一頓掃射,就頓時天地寂然。

  這一顆顆的子彈無論往哪個上發射,一到了它身旁,就銷聲匿跡、一無所有。這以後才明白原來心前顯現的所有相都是虛假的幻影。原來什麼“我”都是沒有的。

  不僅僅是一個個的補特伽羅,沒有自體存在。乃至舉目所見到的無量無邊的顯現都沒有自體存在。這才發現本來清淨,本來離一切相。原來只是一場迷夢,這迷夢裡顯現各種各樣的人和器世界萬法,而這些現相是實相中本來沒有的。

  我們認為萬法不必要依仗其他,有它自己獨立的體性,這叫做自性,叫做“我”。其實沒有這樣的法。佛法告訴我們萬法沒有一個能獨自成立,都是依仗其他因緣而成立。由於只是依仗其他而成立,所以沒有自性。這個沒有自性,就叫無我,就叫空性。

  “依仗他”這三個字非常關鍵。如果知道一切法都是依他而成,就會很快明白無自性。所以下面具體解釋“依仗他”的含義。一旦搞清楚了“依仗他”的意思,就會明白這沒有獨立的自性。那麼“依仗他”有兩個方式:一、依他生;二、依他立。先說“依他立”。

  好比我們讀書,開學了,幾十個同學集合在教室裡。對這幾十個人的積聚,假立是一個班。假立久了,大家都產生錯覺,認為真的有一個班存在。如果“班”是真實有的,他應當是自己成立。而現在只是人的心對於這幾十個人,假立一個總體的名字,叫做“班”。想想看,“班”是自己成立的,還是人以分別心取的名字?

  要看到沒有假立之前,誰都不會去想有這個班,也不會說這個班。而假立的時候,大家執取了這個假名,其實也沒有什麼班,就是幾十個人而已。在每個人身上能找到“班”這個東西嗎?找不到的。在那間教室裡能找到班嗎?也找不到。等幾十個人一走,教室裡空空的,哪來的班!這不是人走了才沒有班,人聚集在一起也沒有班。

  這樣的法叫做“依他假立”。就是依於各個部分的積聚,假立一個總體的名稱。而這個問題幾乎蒙騙了所有的人,一切凡夫心識前的現相都是這樣的。比如說一個身體實際上沒有,在你看到這只是眼、耳、鼻、手、腳等的一大堆零散支分的時候,根本沒有身體。但現在這些支分連接得太緊密,眼識沒有分辨的能力,就認為有總體的身體。但是在顯微鏡下觀看,只是一大堆零零散散的分子,哪裡來的身體呢?

  那麼“身體”又是怎麼回事呢?就只是對於一堆支分的積聚,假立總體的名字,叫做“身體”。

  如果能把這個原理推廣到一切法上觀察,去看山、河、大地、房屋、車輛、電腦、一棵樹、一朵花……這一切呈現出來的相狀,都不可能是獨立自成的,而是依靠很多支分積聚,顯現總體的假相。脫開了支分,絕對找不到單獨的總體,所以是“依他假立”。

  比如一間房就是由天花板、四個牆壁、地板和門、窗等組成,這只是對很多支分的積聚假立總體的名字,叫它“房子”。實際上,房子的實體是得不到的。

  這裡簡單推一下:由於這是對很多支分的積聚安立為總體的“房子”,所以在門、窗等的支分上不可能得到總體的房子,因為支分不是總體。而這樣如果在每個支分上得不到“房子”,合起來也一定得不到“房子”,所以哪裡有“房子”呢?但我們的觀念是:有一個房子,他是不依靠其他,自己就這麼存在的,這樣的“房子”叫做“我”。

  再用擬人的手法說一下。比如一本書蹦出來,也說“我是書”。其實沒有他,你上當了。一輛車開過來的時候,他也說“我來了”,其實只是緣起的幻影,而你真的在歡迎這輛車,“我心愛的寶貝車,你來了!”然後你把他執為一個實體,這跟執著人我是一樣的愚癡。

  以上說的是“依他立”。你從這裡會觀察到諸法無我。

  接下來是“依他生”,就是依因緣而生。這裡只要觀察電影是怎麼來的,就很容易生起無自性的感覺。銀幕上的影像原來是沒有他的,他不是自己成立的。而前面有了銀幕,後面有放映機、有膠片,一開動的時候,好多束光線投到銀幕上,一下子合成一個影像,“他”是被投出來的,哪裡有自性呢?像這樣看到萬法依因緣生,就會知道無自性。

  又好比水月,前一剎那沒有它,這一剎那因緣集聚,現出一個水月,後一剎那又沒有了。所以水月不是自己成立的,而是因緣幻出了“它”,哪有自性呢?既然沒有它的自體,哪裡能得到它呢?這只是錯覺中現了水月的假相,正現的時候也不可得,這個叫空性。

  想象你已經遍知一切,你知道電腦是由什麼因緣合成,桌子是由什麼因緣合成,這個屋子裡的每一樣東西,這個城市任何的設施,乃至萬事萬物,都是由因緣合成,這樣知道全是因緣變出來的,也就了解萬法不是自性成立為這樣,所以都跟銀幕上的影像一樣。但是人都不知道萬法是依他而生、依他而立,在看到一個個現相的時候,分別心總傻楞楞地認為真實有這個法,這就是在執著“我”。

  總之,無我就是指不依仗他、自己成立的法是絕對沒有的。凡是心裡所緣的任何不觀待他的、獨立自性的法,不論是粗粗細細、不好的、好的、輪回的、涅槃的、凡夫的、菩薩的、佛的,全部都是沒有的,也因此總的呵斥這一切全是戲論。

  所以這不是說有一部分法是無我,另一部分法還有我,這樣就不是中觀的見。凡是不觀待他而自己成立的法就是我。而這樣無量無數的我,從人我到法我、從粗到細、從凡到聖、從色到心,說是沒有的,這叫“無我”。

  (二)認定人我與法我

  《抉擇二無我》中解釋:“緣於自相續五蘊計我之識,即是我執。其耽執之境稱為補特伽羅或人我。”“排除所謂的“人”或“我”後,其余的有為無為諸法都叫做法。……因此,所破補特伽羅或瓶等諸法由自性成立或谛實,稱為人我或法我。”

  首先認定人我,要把握什麼是蘊、什麼是我、什麼是我執。

  說起來很有意思,我在很早以前,是通過一個鬼的比喻得到了理解。就是用石塊一塊一塊地堆成一個人的形狀,在荒郊野外,用很多石頭堆成一個像人的形狀。某一天夜晚,天很黑,沒有月亮,一個人把車開到野外,一看,那是一個鬼!

  當時我通過這個比喻就很清楚,這是一塊塊石頭堆起來的,叫做“蘊”;當時無明一產生,緣著這個石堆產生那是一個鬼,這就叫“我”;心裡認為那有鬼,這就叫“我執”。這樣你就分開來了。這個“我”不等於蘊,就像鬼不等於石堆。後來的執著是指緣著鬼起執著,心裡一直認為那兒有鬼、那兒有鬼,不是認為那兒有石堆、那兒有石堆,這個叫做“我”,一直在計鬼的心叫“我執”。但是,這樣一個“我”它不是自己獨立出來的,它是緣著石堆而起來的。就是以無明錯亂的因緣,緣著石堆就起了鬼想。那你說這個“鬼”它是自己獨立出來的嗎?它是緣著蘊起來的。

  很多人還分不清蘊和“我”的差別,對蘊執著和對“我”執著的差別,“我”和蘊的關系是什麼。如果你鬼的比喻清楚了,這一切都很清楚。“我”不是蘊,但“我”是什麼,我是緣著蘊假立的。

  等打開車燈,照亮了前方,一看,一塊塊的石頭堆起來的。這個時候就知道,原來這是一塊塊的石頭,根本不是一個鬼。這就好比當你對自己的身心逐步地去分析,就會看到只是一大堆的法,並沒有“我”。

  比如,身體上有頭、目、手、足、心、肝、脾、肺等各式各樣的支分。心法上面,就看到這是貪心、那是嗔心、那是愚癡心,或者說這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或者在所緣境上分,有緣此、緣彼的各種各樣的心,一下子分成很多體性不一樣的法。這一看,就只是一大堆的色法和心法的積聚,它叫做蘊。我們是錯亂地把這個蘊當成了“我”,而起了我執。然後我執執著的境就是我,不是蘊,就跟剛才緣著石堆起了鬼想,他一直想的是鬼,沒有去想石堆。

  這樣就知道,人我是我執的境,排除人我之外的一切的有為、無為法,如果認為是有獨立的自性,就是一個一個無情的“我”,這樣就叫“法我”。

  我就是自性、自體、或者實體、實法,都是一個意思。你把它擬人化,就把這滿屋子的東西,桌子、椅子、電腦、水瓶、杯子、架子、花盆等等,你都一個一個地看成它有自體,那就叫法我。

  凡夫的實執習氣是特別嚴重。所以一看到什麼、想到什麼,就認為是有自性。這個推而廣之,心上攀緣的相非常的細。你心裡時時都會產生這種錯亂。我說有,你就會執著那是個有;我說無,你又會執著那是個無;我說亦有亦無,你又會執著那是亦有亦無;我說什麼,你會執著什麼。我說佛,你會執著佛。像這樣說什麼,你就會執著是實法,那就出偏了。所以要一概破到底。

  這個“實”,很多人認為是實有,這有一點問題。我們說“谛實”,這個“實”是真實的意思,它的范圍很廣。如果只認為是有,那就范圍窄了。無論說什麼、現什麼,你認為是真實的,這個樣子叫“實”。比如說有“杯子”,你認為杯子真的有,這是有邊的真實;我說“現在杯子沒有”,你就執著“無”是真實,我說這一切都是空,本來到這裡就要徹底放下,而你會耽著那個“空”,你認為“空”是一個實法,有一個“空”。

  所以我剛才說了,說“有”,你會認為是真的一個“有”;說“無”,你會認為是真的一個“無”;說“亦有亦無”,你會認為真的“亦有亦無”;說“非有非無”,你又認為真的一個“非有非無”。這樣的話,攀緣的心一直歇不下來。我說一個“佛”,你又著在“佛”上面。如果是這樣回答問題,比如一位禅宗大師問:“什麼是佛?”經過你的意識轉兩圏說出來,那肯定棒子打下去。

  下面再看資料:

  “因此,所破補特伽羅及瓶等諸法,以自性成立或者谛實,稱為人我或法我。”所要破的人也好,瓶子等法也好,只要是以自性成立,就是所破。補特伽羅以自性成立,稱為人我;瓶子等諸法以自性成立,稱為法我。

  “谛實”這個詞,跟自性成立是一個意義。谛實就是真實,就是自性義。人或者法以自己的體性就成立,而不是依其他法成立,這就叫谛實。實際上,人或者瓶子等的法沒有一個是以自己的體性成立,而全部是依仗其他法成立,所以全是虛假的,沒有一個是谛實。

  這裡的“人”是泛指詞,可以從六道有情一直講到四種聖人、通通都是。就是把補特伽羅簡稱為人,說成聲聞人、緣覺人、菩薩人、地獄人、天人等等。

  (三)我所與法我的區別

  “我所”就是我的,我的房子、我的票子、我的兒子、我的飯。什麼都是“我的”、“我的”。這些事情不是在外面,肯定是你心裡有我、我、我,那叫我執。心裡頭一直是“我的”、“我的”,那叫我所執。

  我執是怎麼回事?剛剛說了,緣自己這個五蘊的現相而妄計它為“我”的心。心裡執著這個漂亮的我、地位高的我、有能力的我、穿了一件好衣服的我、開著新車的我、億萬富翁的我,或者不好看的我、貧窮的我、低人一等的我等等,所有的這些心念全部都是我執。

  當時的心理活動就是有這些。比如你穿上一件好看的衣服出門,你的心就執著“穿了好看衣服的我”。如果你當官了,到了基層去視察工作,我執就出來了,就會表現一下:“你看,我省長來了!”其實打開來只是一堆蘊,而他一直認為是“我”。如果認為無我,就沒這些煩惱。又比如在90年代初期,如果是一個有錢的人,手裡拿個大哥大,又搖又晃,就是要表現“我有大哥大,你有嗎?”為什麼這麼顯示呢?他那個心就叫我執,處處都有。凡夫不論跑到哪裡都是“我”字當頭。心心念念都是在執著我。修行人也是表現我:我很了不起,你看,我是不倒單的我,又是精通三藏的我,是能說會道的我,是持戒精嚴的我,有禅定功夫的我等等。

  我所執呢,還是你的心理活動。比如我有一個東西,這是我的,我的地位、我的財富、我的光榮稱號、我的愛人、我的兒女等,這些都是我的,這叫我所執,到哪裡都跑不脫的。坐一個位子都有我所執,這是我的位子。大家要看清,什麼樣的心態叫我所執。這麼多的執著都需要消滅,敵人就是自己,不是別人。

  扎雅阿楞達在《入中論釋》中解釋:“次念雲:此是我所。謂除我執境外,貪著余一切事。”除開我執之境,對此外的任何一種事物貪著,心裡想:這是我所有的房屋等,即是我所。

  這是指心裡想“這是我的”,這樣的心叫做“我所執”。比如有人霸占你三尺地盤,馬上說:“這是我的地盤,為什麼侵占?”假如你有輛車,有人用小刀在你車上畫橫線,你說:“我的車子,你怎麼敢畫?”像這些都是我所執的心態。

  “謂除我執境外,貪著余一切事。”剛剛說了,像一個大海,裡面的一個泡沫比喻為我執的境,叫人我。除了這一個,還有其他無量無邊的法,在認為有“我”的前提下,把這些法聯系在“我”上,計執為我所有。“貪著余”,余指我執以外,像我的眼睛是我所,我的思想、我的感覺、我的手、我的腳、我的腦袋、我的胃,這也叫我所。

  你對於五蘊裡的單個蘊或者幾個、或者是其他支分,我的房屋、我的財產、我的受用、我的名聲,在貪執的時候,可以看到我的,我的什麼什麼……這些我所,除了對五蘊上的一些部分會起我所執之外,還有對身外之法也生起我所執,比如“我的祖國”、“我的民族”、“我的宗派”、“我的道友”、“我的飲食”、“我的衣服”、“我的車子、房子”等等,這一切我所執的境都叫“我所”。排除我執的境,對此外的任何事物起了執著是“我所有”的心,就都是我所執。

  問:你剛才講,人我執的境是一個我,法我執的境是除“我”以外的其他一切法,而現在我所執的境也是除我以外的其他法,二者怎麼區別?

  我所執之境與法我的差別:譬如一個茶杯,執著是屬於我的茶杯,這是在“人我”觀念下引生的我所執;執著是自性有的茶杯,這是在“法我”觀念下引生的法我執。因此,我所執的境是我所,法我執的境是法我,“我所”應歸在“人我”中。

  有點不一樣,對於一個茶杯,我們有二種心態:一種沒認為這是“我的”,沒生起“這是我的‘茶杯’這樣的心,而只是執著真的有個茶杯,這樣執著的境——實有的茶杯就是法我;另一種,“這是我的茶杯,你有肝炎,不能用我的茶杯”,這樣起了我所執,它的境就是我所。所以,茶杯是同一個事物,而對它起的執著有不同的狀態。一種心裡執著的是:“那是個茶杯”,執著成實有的茶杯,這個執著的境叫“法我”。另一種是已經跟“我”的觀念連在一起,執著這是我的茶杯,這樣執著的境就是“我所”。

  比方我們看到櫥窗裡的衣服,在還沒有購買時,沒有生起“這是我的衣服”的心,這時只是認為真的有那件衣服,這樣生起的心叫法我執。這個心執著的境——真實有的這件衣服就是法我。等交完了錢買了衣服,馬上生起了“這是我的衣服”的心,這時就是生起了我所執,它執著的境——“我的這件衣服”就是我所。

  總之,對一個現相,如果只是生起執著這是一個實法的心,它的境叫做法我。如果已經生起執著“這是我的”這樣的心,它的境就是我所。這裡要把我所歸在人我當中。

  以上講了所破歸攝為二我:人我和法我。

  二、所破攝於四邊

  四邊:有邊、無邊、雙亦邊(亦有亦無邊)、雙非邊(非有非無邊)。

  雖然所破的戲論無量無邊,但不會超過四邊的范疇。因為我們說話,心裡怎麼想,怎麼執著,決定都落在這四邊當中,而不會再有其他情況。因此如果能把四邊全部破掉,轉過來就會明白,萬法本來遠離戲論,本來離一切邊。

  所謂的邊就是落在有、無、來、去、一、多等的一邊上。認為,要說有,就一定是一個有;要說無,就一定是個無;或者既是有又是無;要麼,既不是有也不是無。都認為一定有那麼一種東西。其實是沒有的,從輪回到涅槃的一切法本來離戲,都是你妄想出來的。

  我們現在學習中觀,是要重新認識世界的真相。以前我們認為人和法實有的這一切的觀念全部都是錯的,就是以前心裡怎麼認為,口裡怎麼說,通通是錯的,是這樣不得了的事。因為法性完全超越了世間的觀念。

  現在你要記住,先定好所破,再掌握好工具,之後就破。我們從小讀了好多年書,毫無意義,就算今天拿到了五百個博士學位,也毫無意義。確實還不如這裡學一堂課,這是極有意義的。

  所破為:人我——有邊;法我——有邊、無邊、雙亦邊、雙非邊。

  二我跟四邊只是開合不同,說得多和少的差別。

  所以,人我是有邊;排除這個人我,所有其他的有邊以及無邊、雙亦邊、雙非邊,都屬於法我。

  勝義理的所破都無余歸攝在四邊中。

  我們只要有思維活動,有議論,決定在這四邊當中。你的分別心緣任何東西,“那有啊”就是著在有邊上;“那就是沒有”,又著在無邊上;“既是有又是無”,又著在雙亦邊上;“既不是有亦不是無,反正是個不可思議的東西”,又著在雙非邊上。

  分別心很愚笨的,就像扔了一個石頭,那條狗一定去撲石頭,意思是它有攀緣。但問題是離四邊的東西你怎麼去攀呢?所以所謂的攀緣都是心裡亂動而已。

  以上我們講了二個問題,(1)所破攝於二我;(2)所破攝於四邊。下面特別重要,二我、四邊到底是什麼。這個須要做一個直接的指示,給你點明所謂的人我、法我或者四邊,其實就是指凡夫心識前的顯現。

  三、認定所破為顯現

  上述所破的人我與法我,究竟是指什麼呢?直接說,就是眾生迷亂識前如是顯現的人與瓶等。

  關鍵是“迷亂的識前”。“如是”就是這樣子,這樣子現的這些相,人也好,法也好,就是所謂的我。比如現在大家的迷亂識前,一個個人按這樣子顯現,這些就是人我。房子、牆壁、地板、電腦、衣服、手、腳、頭等這樣顯現的一個一個的相,就是法我。

  現在我問你:你迷亂識前顯現的這些相,真的能得到它嗎?如果是按你心前現的這樣而真實存在,那就叫實相,那各位都成聖人了。凡夫的特色是什麼?就是他心前顯現的相全部是實際沒有的,所以凡夫和迷亂者是一個意思,和夢中人是一個意思,和顛倒夢想是一個意思。意思就是,凡夫心前顯現的所有的相,沒有一個是真實的,所以我們有一句話叫做“現相和實相不同”。現什麼,現山河、男女,這樣子現的全是虛妄的,叫人我、法我。

  打比方,現在房間在我們心前現,真的是這樣嗎?這只是我們的妄識現了一個相而已,現的這個相叫做法我。你用離一多因去分,根本得不到房屋。

  你的心怎麼現,比如我一現張三,一現就認為有一個張三,但是分析的時候,進一步了解,沒有一個一體的張三,但我的心一現的時候,就是一個人。但如果是阿羅漢,他在定中看到根本沒有粗大的法,就只顯現一個個的剎那和微塵,這是他執著的法我。他還沒有徹底跟實相相應。

  你現在的心是個錯誤的知見,你見的怎麼會是真的呢?如果是真的,那就成了見實相了。其實,輪回的法全部是虛妄的分別。為什麼這一切叫做無而現?什麼是無而現?就是本來沒有還要現。這些清楚了,會明白它的真相,也很明確所破是哪些。

  我們一再地辨明,什麼是道所破,什麼是理所破,什麼是我執,什麼是我。這些要辨清,不然就會攪成一團。當下我們凡夫的識是個錯亂的識,但它有個顯現,這個顯現就是人我和法我。

  比如你做夢的心是個執著的心,夢裡頭就認為那邊有座山,有個人,就執著了。那些就是迷亂識的境,其實就是人我和法我。真實中是得不到的,所以說人無我、法無我。

  現在我們面前的顯現,這是我的親人,那是我的敵人。那是我的家、我的國,這樣一個心現出來的境相,就是顯現,就叫現相,也就是人我和法我。你唯一是在這上面破。

  上述所破的人我與法我,究竟是指什麼呢?直接說,就是眾生迷亂識前如是顯現的人與瓶等。在尚未通達空性的眾生識前,所謂的“真實有”也只是這些而已,不必再去尋覓一種其它的法。所謂的“實執”,也只是認為這是我、那是瓶的念頭而已。所以,對於所破和攀緣所破的執著,沒有什麼確定不了的。

  我們要問:所破的人我和法我究竟是指什麼呢?我們這樣的心識叫迷亂識。在迷亂識前如是顯現的人叫做人我;瓶子等法,叫做法我。在沒有通達空性的眾生心前,認為真實有,也只不過是這些而已。

  所謂的實執,就只是“這是我”“這是瓶子”等的念頭。很直接的,念頭就是執著,一向執持這就是我,我怎麼樣,我一直都存在,即使我的相貌在改變、身份在改變,始終是一個常存不滅的我。我們心裡都是這麼認為的,這個我時時刻刻都在。

  我們習氣有多重,聽了課,覺得“可能是沒有我吧”,或者點點頭,“確實沒有我”。可是一出門,就看到什麼都是真實的。見到人,是真實的人,見到房子、車子,是真實的房子、車子。接下來的一大堆戲論就可想而知了。然後東逛西逛,這邊說說,那邊看看,很快就迷掉了,根本不知道眼前所有的一切全是假相。說一下好像也明白,但一到境界當中就渾掉了。如果真的能守得住,能提得起來,也快。但事情是很快就迷糊了,說著說著隨著迷亂的力量就雲裡霧裡去了。要是別人說你什麼,“你為什麼要說我。”馬上就是以凡夫的心來對待,而不會往道上去體會。

  人我執還是比較粗的。法我執呢,更加不得了!天天都在裡面打轉,修來修去,說我這有了很好的定,定裡放紅光,這個境界好得很,這叫戲論。某個人修行修到一個佛出來,明天這個佛再大一點,有一天佛沒來,佛為什麼不見了,人的心就這樣。別說我們,小乘認為真實中,就是有一個個的微塵和剎那,全都落在虛妄當中,這一層一層脫不開來,你的心沒辦法開。所以,般若非常重要。

  我們剛剛一再說,什麼叫實執?就那個念頭一起,就決定在執著,這個是我,那個是他,叫我執,再不用到其他地方去找我執。我們修道要做減法,要減戲論。如果還在不斷地執著戲論,在心裡裝來裝去就是這些,那就永遠會被埋沒。所以現在的方向是要把它空掉,心裡要空空淨淨,沒這些東西,要很干淨利索,不是再去裝,不然就被戲論網綁死了。

  這個實執怎麼判定呢?你得自己會看:我現在在起什麼念頭。如果這裡轉不過來,那沒辦法解脫,完全被戲論網給纏死了。為什麼說無二慧是解脫的根本呢?就是這個道理。

  所以,對所破和攀緣所破的執著,沒有什麼決定不了的。不就是你的心顯現的妄相,和對這些相的妄執嗎?所破的人我、法我,就是指你的心這麼現男、現女、現山、現地、現鈔票、現獎狀、現掌聲,這些全叫做所破,一點都不真實。攀緣所破的執著,就是這個心猿意馬,不斷地在這些相上攀緣、執著的念頭。攀緣就是你的心一直緣在上面打妄想。就像猴子左攀右緣那樣。還不明白嗎?就是你的心攀緣名、攀緣利、攀緣東西、攀緣男女、攀緣我我我,這些全是你自己心上的事,沒有什麼確定不了的。

  凡夫未修習中觀之前,瓶子等如何顯現,即是二我;對其如何執著,即是二我執。因此,所謂的“瓶等真實有”,也只是當下鼓腹、盛水的瓦瓶等,不必要在這之外尋覓一種其它的所破。

  就像凡夫,沒有學習中觀之前,在他心前瓶子、柱子怎麼顯現,就是法我,一個有情怎麼顯現,就是人我,很清楚地,比如世間的人,他出去一看,那是樓房,那是小車,那是什麼衣服,今天又是幾張票子,拿在手裡數來數去,在他心前怎麼樣顯的這些,就是人我和法我。他對人和法怎麼樣執著,起心動念都在想,想色聲香味,想飲食男女,想升官發財,全部落在二我執當中。

  因此,說到瓶等真實有,就一般我們說實有,也只是當下鼓腹、盛水的瓦瓶,當下你心前怎麼現的,瓶子是一個鼓腹的陶器,還可以裝水,認為這是真實有的法,這就是起了法我執。要把這個實執破掉,你就對著它用離一多因去分析,最後會明白雖然顯現了這一個瓶子的相,但不是真的,這就是破掉了瓶子這個我,而不是在這之外去找什麼其他的所破。就是指你心前顯出來的這樣的相、那樣的相實際都得不到。現在顯現成好像真的那樣,這種相就叫法我。

  那麼,現在沒必要到瓶子外去找一種什麼東西來空,就對現前怎麼現的這個瓶子作觀察。觀察到現而無有,就是破了這個顯現,證實了它是空性。

  我們來分析這個電腦,顯現的這個電腦就是實際沒有的,沒必要去避開他。對著這個電腦,用中觀正理去分析,就會很快破掉,然後心裡再清醒這只是一個假相,在這上起貪、起嗔,全是凡夫心態。

  又像我們貪愛一個人,這個人怎麼樣,你要破的是所貪愛的這個顯現,你的心就只是對這個顯現起執著,而不是對別的起執著。這再明白不過了,當下顯現了她的身體,認為是真的,這是一個法我;或者顯現了她的聲音,也認為是真的,又是一個法我。是直接緣著這心前的顯現而起了實執。現在直接破顯現,直接觀察顯現是不是真的,結果針對她以離一多因分析,沒見到實有她的身體,再分下去,連身體的支分、更小的支分,乃至一個微塵都得不到。這樣破完就知道現的這個身體是空性,而不是在這之外找什麼所破。

  我們日常生活就是這樣運用。比如你現在喜歡一塊瑞士表,你運用一下中觀正理,去觀察是不是真的有這塊表。觀察到最後根本沒有表,就知道這只是自己的心現了一塊表的假相,實際上得不到,就像夢裡現的表一樣。這樣知道了它是空的,就會放下對這塊表的實執。

  你喜歡什麼事物也是這樣,在你心前現的這個東西的相,就是人我或法我。直接在這個人我或法我的境上一破,那麼,相對的有境的執著,他不可能立得起來。

  總結:

  中觀的所破分為理所破和道所破,道所破就是兩種我執,或者說虛妄分別,或者說二種障礙。認識了道所破之後,就要再認定理所破,而且學會以理破除。因為我執的境是我,如果你能破掉我,而把觀念轉過來,認定一切法無我,再時時這樣作意,就可以對治到實執。理所破講了三種,一種是二我,一種是四邊,再一種認定為顯現,其實說的是同一件事,只是說的方式不同。

  其中,第三個“認定所破是顯現”,這是做直接的指示。到底人我、法我指的是什麼,就是指我們迷亂識前如是顯現的一個個的人我,如是顯現的瓶子、柱子等的法我。上面有“迷亂識”三個字,因為迷亂識前顯現的相,這個相不是真實的相,所以說現相不同於實相。也因此這些現相都是實際沒有而現的,都是假相。

  既然現出來的相不是實相,那是什麼呢?就只是你心裡執著的人我和法我。換句話說,我們現在空性沒證悟,這樣在我們迷亂的識前一現前,不必刻意就已經在執著這是個什麼東西,那是個什麼東西,是個什麼人,是個什麼法,是個什麼佛。

  正是這個原因,就說迷亂識前如是顯現的佛也是法我。為什麼?因為這是迷亂識前現的假相,而不是實相本身。在這裡,只有破除它是實有,才會明白當下現的相完全是空性,跟影像一模一樣。

  如果你迷亂識前如是顯現的如來藏,這個也要破。如是顯現的什麼什麼功德,如是顯現的眾生相、人相、壽者相,什麼什麼統統破。所以這裡一概破到底,任何的相都不保留。輪回法也好,涅槃法也好,都要破。

  為什麼都要破?破了你才知道,因為你的識前就是這麼顯現的,如果不破就不能趣入空性。本來從色法到一切智智之間是本體空的,而在你的心前會如是現的這個色法乃至一切智智,或者你認為的這樣一個天堂,這樣一個佛,都是你的問題。都是你認為這樣,所以都成了法我。不然後面會說,怎麼如來藏也要破,涅槃也要破,佛也要破。這個問題,因為你的心怎麼樣現,你執著,所以要破。如果心裡沒有了迷亂,就叫他佛、叫他涅槃,那有什麼好破呢,本來就如此的。

  這樣,才明白《金剛經》說的“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的意思。因為虛妄的識在執取、在耽著,就肯定落在二取當中,這個所取的相當然不是真正的佛,如來法身要離分別而見,不允許你在這上妄執這個,妄執那個。現在你除了一個心再沒有別的了,所以你的心不太復雜的話,這也很簡單。就是把萬法都攝在一個識上,你當下就只一個心識,這心識生的時候有個見分、有個相分,就這麼回事。但這是個錯亂的識,在不通達空性的眾生識前,就現這麼一個相,再沒有其他的了,到哪裡去亂找?

  比如現在大家都有心識,心前就是現這樣的相,有我說話的聲音,有周圍各種各樣的人、電腦、桌子、椅子等。在這裡所謂的真實有,也就這麼點東西。在你心識前顯現這樣的法我,什麼樣的現相都是法我,因為我們都還在迷夢裡沒醒來。因為你從來沒破過它。看一個城市,看一個家,看所有的這一切,都認為這是真實有的,從來沒對這一切作過審察。

  所謂的實執就是指當下心裡認為這是我、這是瓶子等的念頭。這是我,這是瓶,這叫境,這個境就是法我;認為是這、是那的念頭,是執著。所以對所破和攀緣所破的執著,沒有什麼確定不了的。

  我們現在就要定下來,所破是什麼,執著這些是實法的心就是道所破,沒有什麼定不了的。別離開當下的心去找什麼,就沒有什麼決定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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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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