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覺的能力”這一詞有疑惑,請先看附錄)
我們知道了我們每一個人都有這個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的“覺的能力”。我們的“覺的能力”既然是平等,眾生都具足,為什麼會有菩薩佛等聖人與三途八難中的凡夫餓鬼等等眾生之別呢?答案很簡單,菩薩佛們的“覺的能力”是覺悟的,而我們凡夫等眾生的“覺的能力”是被迷惑了的。
我們的“覺的能力”是平等的,各自具足的。但是我們因為存在貪、嗔、癡而使得我們的“覺的能力”被迷惑了。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我們現在的狀況,我們沒有佛菩薩們的三明六通,為什麼沒有了?就是因為我們的貪、嗔、癡把它們掩蓋了,從而不能顯現出來。
這就好比我們有能力,就能制造很多的儀器設備,用於延伸我們的六根,以便增強我們的觀察事物的能力。本來我們的“覺的能力”是完全具足這些功能的,可以不用這些儀器儀表來觀察事物,現在因為我們的貪、嗔、癡使得我們的“覺的能力”被掩蓋,而需要這些儀器儀表。
最典型的例子還是拿眼鏡作比喻,我們本來是不用眼鏡就能正常看到東西的,但是因為我們貪看書或者不正確地看書或者其它什麼原因,把眼睛搞近視了。我們只好買副眼鏡,把自己的視力糾正過來,通過眼鏡的作用,把我們的“覺的能力”再一次顯現出來。
和諸佛菩薩一樣,我們本來是具備三明六通的。但是,我們的三明六通因為自己的貪、嗔、癡的作用而被掩蓋了。我們因為貪、嗔、癡而得到這個人身,雖然可以通過修行能夠找回自己的三明六通,但是我們要吃很多的苦頭才能找回自己本來具足的東西,甚至還有很多的時候是連人身也保不住。
這在《起世經》裡面就說得很清楚,因為我們的貪、嗔、癡。使得我們失去飛行的能力;因為我們的貪、嗔、癡使得我們失去地味;因為我們的貪、嗔、癡使得我們失去自然更米;因為貪、嗔、癡使得我們失去……我們的“覺的能力”就是這樣被一點一點掩蓋了,從而越來越迷惑了。
我們現在還有這個人身,還算是幸運的了,我們如果再這樣貪、嗔、癡下去,人身也難保,好點的到了畜牲道也是很悲慘的。我們看看哪個動物比我們得到更多的能力?這就好比我們本來可以買副眼鏡,就能使得我們的眼睛恢復視力,因為沒有錢而不能成辦。只好眼睜睜看著我們的“覺的能力”被掩蓋,被迷惑
所以我們要修福,希望得到更多的“設備”來顯現我們的“覺的能力”。換句話說,通過修行使得我們最大程度地具有三明六通。所以我們要修慧,要使得自己覺悟起來,使得我們的“覺的能力”不要被迷惑,使得我們的“覺的能力”覺悟起來,開發我們的智慧,然後用我們的智慧安排自己。
正是因為我們這個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的“覺的能力”存在,所以我們的修行才有意義。我們才能有修行的目標;才能有修行的動力;才能知道如何去修。
附錄1:
輪回中的“覺的能力”
這幾天,營員總是在討論有沒有輪回,以及輪回中的各種問題。到底是什麼東西在輪回,大家總在討論這個東西。有人說是第八識——阿賴耶識在輪回,有人說是“覺”在輪回,更多的人說是靈魂在輪回。其實這個問題可以說是老生常談,因為自己當年也是因為這個問題而對佛教產生懷疑。
記得自己當年問老和尚:“如果有六道輪回,那麼我的前生在哪裡?”老和尚說:“就在你的腳下!”當時自己聽到這句話後,想翻跟斗,想跳起來。但是不管怎麼想,自己的一切總在自己的腳下。然後又聽到老和尚說:“你不要用分段生死來看問題,用剎那剎那生死來看”。回頭看看自己的生活、工作、學習、人生、事業等等無不是在這樣地輪回,一下子讓自己明白了確實有輪回這麼一回事。
這個回答把自己多年的理念完全推翻,所以當時自己就像瘋了一樣。因為多年來“人死如燈滅”的理念一直是自己的生活指南,這下認識到了有輪回,那麼就要對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真的是連死的權利也被剝奪。本來自己是想,這輩子玩個痛快,然後一死了之的,這下死不了了。所以毅然決定出家,去了脫自己的生死大事。
現在通過對佛教的學習,明白了更多的道理,對輪回的認識有更深刻的體會。可以這樣說,我們時時刻刻是在輪回之中,小的從呼吸的輪回,大點的到婚姻的輪回(這個現象很好玩,很多再婚的人,選擇的新伴侶往往與前任的妻子或者是丈夫的特點完全一樣),甚至是對體育的愛好(自己就是玩滑翔傘,摔斷腿後,又接著玩滑雪),一切總是在一定的區域裡面輪回。
通過對《楞嚴經》的學習,發現“覺的能力”就是自己輪回的實體。這個“覺的能力”在我們小的時候和老的時候是完全一樣的,從其他的經典(比如《佛說入胎經》)裡面來看,我們從來這個世界受生,到這一期生命的結束,再到下個生命的開始,我們“覺的能力”從來沒有變過。所以,我們的“覺的能力”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的。
我們的“覺的能力”雖然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的。但是,我們的“覺的能力”是有覺悟與迷惑之別,比如同樣一杯水,有的人感覺它是冷的,有的人感覺它是熱的,這就存在迷惑;再比如同樣一杯水,渴的人喝了如飲甘露(天堂),已經喝了很多水的人再讓他喝簡直要了他的命(地獄),這中間就存在迷惑;再比如砒礵,需要的人是良藥,一般的人就成了毒藥,這中間也存在迷惑;如此等等很多很多的例子。
因為我們的“覺的能力”存在迷惑,所以,我們就會感受天堂與地獄等的差別。因為我們的“覺的能力”存在迷惑,這個迷惑往往會延續下去,所以對於同樣事物的認識就會“輪回”在迷惑的“覺”中,從而感受到天堂與地獄等差別,這也就是因果輪回的實現。
只有把我們的“覺的能力”覺悟了,我們就能感覺到真實的事物,從而脫出輪回。這樣就會知道無始以來畢竟未曾生,將來也不會有人死,一切因果皆如夢幻等等道理。佛陀就是時時刻刻覺悟的人,所謂大覺;而我們卻是絕大部分時候處於迷惑之中的人,所謂大迷。所以我們要修行覺悟人生,然後奉獻人生去幫助別人覺悟。
附錄2:
“覺的能力”文彩彰
可能又做錯事了,日記《輪回中的“覺的能力”》自己常常覺得講得很清楚,而實際上沒有講清楚。自己還在回答別人問題的時候,一個勁地告訴他們,看自己的日記《輪回中的“覺的能力”》一文,這下真的是自屎不覺臭了。而實際上,別人並沒有認可或者明白其意。既然這樣,還是把這個問題重新講一次。
“覺的能力”這四個字,自己以為講明白了,可能是自己認為這四個字已經表達了它的意思。“覺”從字面上來看,就是感覺,那麼這四個字“覺的能力”就是感覺的能力啊。我們的感覺的能力,從來沒有變化過,即使是在醫院動手術,打了麻藥也沒有失去過,只是被物理藥物迷惑了而已。
《楞嚴經》中記載,佛與波斯匿王的一段對話:“佛告大王。汝見變化,遷改不停,悟知汝滅。亦於滅時,汝知身中有不滅耶。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實不知。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大王,汝年幾時,見恆河水。王言:我生三歲,慈母攜我,谒耆婆天,經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恆河水。佛言大王。如汝所說,二十之時,衰於十歲,乃至六十,日月歲時,念念遷變。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其水。雲何。王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於今,年六十二,亦無有異,佛言:汝今自傷發白面皺。其面必定皺於童年。則汝今時,觀此恆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世尊。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皺者為變。不皺非變。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雲何於中受汝生死。而猶引彼末伽黎等,都言此身死後全滅。王聞是言。信知身後捨生趣生。與諸大眾,踴躍歡喜,得未曾有。”
這裡的“見精”被自己說成“覺的能力”。而這個“覺的能力”被古代的人以“這個”、“自性”、“心”等等名詞來解釋。但是,就像“覺的能力”這個詞一樣,不管用什麼詞都難以把它說明白透徹,所以有定義都是錯的。自己明明知道這個錯誤,但是無能為力,只好用“覺的能力”來指給大家看,具體是什麼樣的,還要大家自己去體會。
佛教中所謂標月指,它只能指給你看,無法說明,就是說的這個。這有點像數學中的極限值,我們只能用一個極限值符號來表示,在坐標上是無法點出來的,因為有一個點就不是極限了。自己用“覺的能力”這四個字,是自認為比較容易被現代的人所理解,如果得不到認可,只好沉默或者將來換一種說法。
“覺的能力”從上面《楞嚴經》(還有其它很多經典中也有說)中的文字看出,他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的。不會因為我們還沒有出生而沒有;不會因為我們死了而失去;不會因為我們被麻醉而消失;不會因為我們的專注而清晰;不會因為是聖人而增加;不會因為我們是凡夫而減少……
但是,“覺的能力”對外界產生的感覺結果,會因為我們的迷惑而對外界產生錯誤的判斷。最明顯的時候就是因貪、嗔、癡的存在,而引發苦、樂的時候。比如手術時被麻醉了,並沒有不疼了,而是疼被迷惑了。在娘胎裡面受苦和死亡後的受苦中就更不用說了;再比如我們常說的“得意忘形”的時候也是一樣。
所以,我們凡夫就像被麻醉的病人一樣,常常處於迷惑的狀態。我們因為貪、嗔、癡產生苦、樂的時候,就是處於迷惑的狀態。佛和聖人們則是常常處於覺悟的狀態,所以我們才有得修行,才能修行成佛。這也是佛說:“大地一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的原因。
這裡一定要注意“覺的能力”與“覺的結果”之別,前者是不生不滅……本自具足,後者則是因眾生迷惑與覺悟狀態的不同而千差萬別。
附錄3:
“覺的能力”具體現
(看這篇日記的時候,需要先看過日記《“覺的能力”文彩彰》一文,見附錄。)
給很多人說“覺的能力”的時候,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絕大部分人只重視結果不重視過程,他們往往把“覺的能力”與“覺的能力”感受到的結果混為一談。從而對“覺的能力”的表述(見日記《“覺的能力”文彩彰》一文)產生疑惑。
比如,有人說自己的“覺的能力”老了就變弱了。這話表面上好像是正確,我們老了能感覺的能力差了。實際上我們要看看是什麼差了?是因為我們的器官老化了,使得我們用這些器官去感覺外界的結果不靈敏了。我們能感覺的能力沒有變化,如果給我們一個新的器官,我們又能恢復以前的感覺能力。
比如近視眼的人,他的視覺能力下降了,他的能看東西的能力並沒有下降。只要給他一副眼鏡就能把他原來的能看見東西的能力恢復正常。即使眼睛瞎了,他的能看見東西的能力還是存在,並沒有失去。如果給他一雙好的眼睛,他又能恢復看見東西的狀況。
說遠一點,比如蝙蝠,沒有眼睛,它看見東西的能力還是存在。它用超聲波來定位外界的情況,和我們人類一樣,它也能利用自己“能夠看見的能力”,利用其它“看”的方式,滿足自己生存的需要。其它的生命也是一樣,它們用自己的“覺的能力”,以千奇百怪的方式,生存在這個世界中。
再比如我們的眼睛在水中就看不見了,或者所見很有限。那麼我們的“覺的能力”是否就沒有或者衰退了呢?沒有啊!潛水艇的眼睛是“聲納”或者叫雷達系統,我們通過這些系統來解決我們無法在水中看見東西的問題。不變的“覺的能力”使得我們能夠通過這些儀器,來了解水中的情況,如同裝上一雙眼睛。
換句話來說,我們人類的眼睛,實際上就是一部儀器,這部儀器應用我們的“覺的能力”不變性,來實現我們(或者滿足我們)對周圍環境的認識需要。而我們所得到的眼睛這部儀器,是隨者我們的福報的不同而不同的。不管這副眼睛如何不同,我們“能看見的能力”從來沒有變化過。
現代的科學家,不乏其人在研究蝙蝠的視覺系統,試圖讓盲人以一種新的視覺方式恢復正常的生活。這就是以我們“覺的能力”恆在,為前提的,如果我們能看見東西的能力沒有了,眼鏡等其它恢復我們視覺能力的東西也派不上用場。所以我們的“覺的能力”是不生不滅……
……
這樣的例子舉不完。正是這樣,如果給其它的生命,以人類的感覺器官。其它的生命,將會具有人類一樣的感覺能力所得到的結果。所以,這個能感覺的能力是一切眾生都具足的。只是這些眾生因各自的福報不同,而得到不同的“能感覺的能力”的器官(這些器官與我們買的收音機等有得比),它們利用這些器官最大限度地滿足自己的生命需要。
如果能夠從這裡明白我們這個不生不滅、不垢不淨……“覺的能力”。我們的修行就好辦了,我們就不會隨便去殺死一個生命,因為我們知道它們與我們是平等的;我們就不會去輕視別人,因為他們的“覺的能力”與我們是一樣的,是平等的;我們就知道應該去找回我們失去的“眼鏡、收音機”等三明六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