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佛教下載
:經咒頌念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機緣品第七之一十 答智隍 心像虛空而不執著於空見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
|
|
|
|
|
|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機緣品第七之一十 答智隍 心像虛空而不執著於空見 [經文] 禅者智隍,初參五祖,自謂已得正受,庵居長坐,積二十年。師弟子玄策游方至河朔,聞隍之名,造庵問雲:汝在此作什麽? 隍曰:入定。 策雲:汝雲入定,為有心入耶?無心入耶?若無心入者,一切無情草木瓦石,應合得定;若有心入者,一切有情含識之流,亦應得定。 隍曰:我正入定時,不見有有無之心。 策雲:不見有有無之心,即是常定,何有出入?若有出入,即非大定。 【注】 ⑴ 游方 到處雲游,尋師訪道,宣傳佛法。 [星雲大師譯文] 智隍禅師,最初參禮五祖的時候,自稱已經得到佛法真傳,曾在庵中長習靜坐達二十年之久。六祖的弟子玄策禅師游到河北朔方時,聽到智隍禅師的聲名,就到他所住的庵堂造仿,問他說:你在這裡作什麼呢? 智隍禅師說:入定。 玄策禅說:你所說的入定,是有心入呢?還是無心入呢?如果說是無心入,一切沒有情識的草木瓦石,應該算是得定了;如果說是有心入,一切有情含識的眾生也都應該得定了。 智隍禅師說:我正在入定的時候,不見有心或無心。 玄策禅師說:不見有“有心或無心”,那就是常在定中,還有什麼出定入定呢?如果有出入可說,那就不是大定了。 [經文] 隍無對,良久,問曰:師嗣誰耶? 策雲:我師曹溪六祖。 隍雲:六祖以何為禅定? 策雲:我師所說,妙湛圓寂,體用如如;五陰本空,六塵非有;不出不入。不定不亂;禅性無住,離住禅寂;禅性無生,離生禅想;心如虛空,亦無虛空之量。 [星雲大師譯文] 智隍禅師無言以對。過了許久,智隍禅師問道:「禅師是嗣承那一位祖師的法門呢? 玄策禅師說:家師是曹溪六祖。 智隍禅師說:六祖以什麼為禅定呢? 玄策禅師說:家師所說的禅定,法身湛然常寂,性相體用一如。五陰緣起,其性本空;六塵境相,不是實有,心本不出不入,不定不亂。禅性本無所住,遠離住著於禅的寂靜;禅性本無生滅,遠離生起禅定的念頭。心好比虛空,又沒有虛空量可得。 [經文] 隍聞是說,徑來谒師。 師問雲:仁者何來? 隍具述前緣。 師雲:誠如所言。汝但心如虛空,不著空見;應用無礙,動靜無心;凡聖情忘,能所俱泯;性相如如,無不定時也。 [星雲大師譯文] 智隍禅師聽了這一番道理,就直接來拜谒六祖大師。六祖問他說:你從什麼地方來呢? 智隍禅師於是把遇到玄策禅師的前緣述說一遍。 六祖說:的確如玄策所說。只要你的心如虛空,不執著於空見;應用自在無礙,或動或靜都不分別思量;忘卻凡聖的差別,泯滅能所的對待;如此性相一如,自然無時不在定中。 [經文] 隍於是大悟,二十年所得心,都無影響。其夜、河北士庶聞空中有聲雲:“隍禅師今日得道。” 隍後禮辭,復歸河北,開化四眾⑴。 【注】 ⑴ 四眾 出家男僧、出家女尼、在家奉佛的男居士、在家奉佛的女居士,合稱四眾。 [星雲大師譯文] 智隍言下大悟,二十年來的有所得心,完全無聲無影。那天夜裡,河北的官吏、百姓都聽到空中有聲音說:隍禅師今天得道了! 後來智隍禮謝辭別六祖,又回到河北,廣開法宴,教化僧俗四眾弟子。 [星雲大師問題講解] 智隍禅師是怎樣歸投到六祖大師門下的呢? 最初,玄策大師遇到智隍禅師時就問他:你現在每天做什麼呢? 智隍禅師回答:我每天打坐、參禅、入定。 玄策大師問:你說入定,是有心呢?還是無心呢? 答:我在入定的時候,並不見有“有心、無心”。 玄策禅師說:既然是不見有“有無”之心,那麼就是常定了。既然是常定,那還有什麼出定、入定呢? 智隍禅師無話可答。 經玄策禅師引導:便到曹溪參訪六祖惠能大師,見到六祖的時候,六祖就問智隍禅師:你從什麼地方來? 智隍禅師照實回答來歷,問道:我心中對於禅定是有是無,還不能明白;是動是淨,也還不能了然,請六祖大師慈悲開導! 六祖大師回答說:你想要跟我學禅的話,你的心必須廣大如虛空,但是也不可以有“空”的這種想法。你可以偉大,但不可以自我傲慢。你弘法、度眾、修持,要能應用無礙。動的境界也好,靜的境界也好,你要無心,不要分別。對於能覺悟的人,所覺悟的道,都要“能所雙亡”。你參禅學道的時候,任何一個時刻都是一如的,並非入定了才叫做定,出定了就不是定,出入都是定。 智隍禅師言下大悟,於是盡捨三十年來所學、所知,正是“捨去一步,才能跨前一步”。所謂“欲得人不死,須得死個人” 在禅宗,我們想要求到不生不死的慧命,必須要把知見、執著統統放下。所以,參禅學道的人,不要被知見所障礙,例如智隍禅師,他能放下三十年所學,所以在六祖大師座下才能一言得道。
|
|
|
|
|
|
上一篇: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機緣品第七之一十一 授記方辯永為人天福田
下一篇:萬惡YIN為首,百善孝為先
|
|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