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現象是相對的,有空間的,有超空間的;有生物,有非生物;有物質,有非物質;有有形體的,有沒有形體的。這是相對的東西,不是絕對的。你不能說你沒看到就不相信,宇宙、世間上的事情森羅萬象,不可思議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今天是臘月廿三日,民間俗傳是灶王上奏玉帝的日子。玉帝根據灶王所匯報的情況,施以人間禍福。這件事情應該怎麼用佛法來解釋呢?其實並不是玉帝、上帝給你的禍福,禍與福完全在於自己所造。所以今天我講的題目為《論禍福之本》。
《太上感應篇》講:“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人受禍受福不是上帝施予你的,是你自己造的,不過是假神靈之手給你一個懲罰或一個獎勵而已,等於和人間犯法一樣的。你們想,這個人間、這個社會,有些刑事犯罪分子本來活得好好的,突然貪心一起就搶人,瞋心一起就殺人、放火,結果怎麼樣呢?結果公安局出動,案子被破以後,他們被抓到,戴上腳鐐手铐,送進看守所;審判以後,最嚴重的就槍決,輕一點的就處以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坐牢)。你們想一想這個譬喻,說明不是別人使他被槍決、使他坐牢、使他戴腳鐐手铐,是他自己造的。公安部門、法院、檢察院不過是個助緣,執行國家刑法,把他處理一下。實際上他不起貪心就不搶劫,不起瞋心就不殺人,他就不會被抓。這個譬喻是相當好的。所以佛法講“一切唯心造”,命運決定在自己。
禍福之本,這個“本”就在你自己的心,“心淨國土淨,心染國土染”、“心能生萬物,心能造萬物”。那麼人的行為都是由思想在支配。有什麼思想,就有什麼行為,有什麼行為,就有什麼後果,這是一連串的關系。
講這個心應該明確幾點呢?我們真正想要免禍得福,從眾生到成佛,就不要忘記修心的幾個基本點。第一,要以慈悲為中心;第二,以因果為法則,或者以因果為指導;第三,以善惡為行為標准。
一、要以慈悲為中心
我先講講以“慈悲”為中心。就世間來講,以“仁愛”為中心是我們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思想,我們傳統文化的中心其精髓就在這兩個字。大家要注意一下這個問題。現在提倡讀經,兒童讀經,從北京到地方都在提倡讀經。江澤民總書記提出要以德治為主,我們可以根據這“德治”兩個字來講一下。德治的思想基礎就來源於“仁愛”。我們中國人的祖先幾千年以來就講要以仁愛為中心。
“仁愛”的體現,在於人與人之間達到和諧,“和為貴”,這是《中庸》講的。那麼在這個原則之下,子女對父母要盡孝道;兄弟之間要和睦;後輩對長輩要尊敬;朋友之間要相互信任,做到“父慈子愛,兄友弟恭”。形成的倫理就是“孝、悌、忠、信、禮、義、廉、恥”,這叫公德。這個道德標准是以仁愛為中心,體現人與人之間要以達到仁愛為主。家庭、父母、兄弟、夫妻、兒女、朋友之間、上下級之間達到這個標准,就是“和為貴”。這樣一來,這個人間就沒有爾虞我詐,不會互相欺騙、互相敲詐勒索了,那就是一種德化了,就呈現出一種和合向上的現象,就達到“德治”了。就像萬物,到了春天在和暖的陽光之下,萬物欣欣向榮。萬物欣欣向榮,就有生氣,而不是殺氣。這個“仁愛”思想是我們中國幾千年以來的傳統思想。
人能如此就與天心相合,就一片和氣,就有種種吉祥的現象,所謂“和氣生祥”嘛。反之,人類不講這一點,不講仁愛而互相爭斗;互相欺騙、爾虞我詐,恰恰與天心不合,就會出現一些怪現象。例如氣候不正常,風雨不調,各種災害發生,這叫做“禍”。所以“仁愛”這個根本是很重要的。中國古代哲學不管儒家還是道家,在這方面都講得很多,像《易經》的內容更是很深奧。
以我們佛教本身來說,佛教的原理比較高,由仁愛到慈悲,范圍就很廣大了。慈悲遍及於生物,遍及於整個三千大千世界,那就比仁愛還要高。佛家不管是從理論上、實踐上,還是從內心修養上講,都講得更高,境界更高深,一般人達不到。只有學菩薩,學菩薩的大悲、大智、大願,只有菩薩才能辦到,所以要學菩薩,以“慈悲”為中心,或者說以“仁愛”為中心。這個中心喪失不得呀,喪失了不得了啊!
二、以因果為指導
我們佛家的道德就是以因果為指導思想。萬事萬物,不管是自然現象、社會現象、人生現象,一切一切都離不開因果法則。有此因就有此果,有彼因就有彼果;無此因就無此果。佛陀說:“諸法因緣生,緣謝法還滅,吾佛大沙門,常作如是說”,佛陀最初說法就說因緣生法:一切萬物、一切事相沒有因、沒有緣起,就沒有果。你不能否定因果法則。萬物是相對的,有善就有惡;有無明就有明慧;有有漏,有無漏;有清淨,有染污。性質不同,有什麼性質的因就有什麼性質的果。那是肯定了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為善受福,作惡遭殃。這個在法相唯識上講,有六因、四緣、五果。從三世流轉來講,有十二因緣,講得很微細。
在佛教經典裡講到人生現象、社會現象有這樣幾句話:“自作自受,共作共受,先作後受,不作不受。”這是因果規律,你自己造了,你自己就要受,大家造了,大家就要受。你先造了這個因,時間成熟了你就要受這個果。不管什麼時間,或者短,或者長;或者今生,或者來世,你總要受了才了事,沒有誰逃脫了的。你不作就不受,你不造因就不會有後果。“自作自受,共作共受,先作後受,不作不受”,這就是個定律。
因此,學佛人能夠處處起心動念都以因果法則警戒自己、規范自己。如果他連妄念都不敢起,他還敢做壞事嗎?在佛法上講,起個妄念都叫做“業”,叫“意業”嘛。要做到身、口、意三業清淨。而身業、口業都由意業發動,“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一切以意業為主,就是現在講的“一切以思想為先導,沒有思想就沒有行動,要注意你的思想”。
你能懂因果了,你就會在思想深處時常警惕自己,要分別什麼是善惡,什麼是邪正;什麼事做得,什麼事做不得,甚至用功用到極點,一個小念頭都不亂起。所以學佛就有一些方法,如念佛、參禅、念經、持咒等,這是消滅惡念的辦法、消滅妄念的辦法。念佛念好了,念經念好了,持咒持好了,你還要起個什麼惡念、妄念、邪念?這就是修行呀!另外還可以得到佛菩薩加持。
你看這個世間,社會上那些五毒,有殺人、放火、貪污腐化、欺騙、黃色YIN亂、吸毒販毒等等。這些人危害了家庭,危害了社會,最終害了自己。這就是“惡因得惡果”,起心動念都是惡的,處處損人,處處害人。所以我們要以因果為指導思想,才能建立真正的道德。
三、以善為行為標准
現在世俗很多人也講道德。但為什麼那個道德經常行不通呢?就是因為有些人不懂因果,否定因果。既然否定因果,那還講什麼道德嘛,這不是笑話嗎?大家可以想一下,世間上有很多人經常講到道德,好像所做之事樣樣都是為了人民,實際上遇到具體問題就為自己,為自己的口袋。為什麼會這樣?他不懂因果嘛,他如果懂因果的話,首先念頭就公正了,他敢為自己呀?他就真的是為人民。在行為上以“善”為標准。“善”就是利益他人;“惡”就是損害他人。
以佛家的定義來說,“善”以利他為前提,利益他人的結果還是利益自己,自他均利;不單是現在有利,將來也有利;這叫做“善”。“惡”就是以損人為前提,最終損害自己,以致自害害他;不單是現在不好,將來也不好;這叫做“惡”。這個善惡的定義是相當標准的,而且意思很深刻,有因果的道理在裡面。所以在行為上自己必須首先要有利人的念頭,不要處處只想到自己,學佛人要以智慧為先導,以利他為前提。利他就是“善”,利益眾生就是“大善”。害他是“惡”,害一切眾生就是“大惡”。小惡就受小苦,較輕一點;大惡就受大苦,三途地獄就有你的分。不單現世受苦,死了以後三途地獄還要再受,那是可怕的。
所以說民間俗傳的“灶王上天,奏明玉帝,玉帝施以獎懲”,其實在佛家來講,“玉帝”、“神鬼”不過是緣,因在自己,“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要檢查自己,自己的心才是禍福之本。你願意走福的道路,還是願意走禍的道路?那你自己在起心動念時好好觀察一下。在行為上多有軌范,那就是必須要以慈悲為本、以因果為指導、以善惡為標准,止惡行善,這是個光明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