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常會遇見一些人說:我不相信信仰,因為在我看來信仰只不過是某些人的精神寄托,禁锢著人,讓人變得狹隘。然而,持這種觀點的人大多數並未切實地接觸、了解過信仰,或在接觸和了解時,也不願意放棄自己的成見,總是在用自身的觀念衡量之,看其符不符合個人的價值觀與思維方式,符合的就接受,不符合的一概斥之為荒謬、迷信。
信仰——這裡指的是真正的信仰、正信,絕非常人隨口套用的對某種物質的癡迷、對某種關系的依賴等——從來不等同於情感依賴或精神麻醉品,恰恰相反,信仰引導人們找回自己、清醒起來,由向外索取轉向朝內拓展。許多人帶著各種偏見、懷疑,把“信仰”縮小成一個極為狹隘偏激的世界,卻不知道這只是他們自身精神世界的映照……好比疑人偷斧,任何盲斷預判只會壓縮自身的視野,而非引向真知。
有人會反駁說,信仰難道不是在依賴外物,例如某種教義、某位精神領袖?依賴外物的含義是指你忽略自身所有而向外尋求,但信仰卻是指引你一條回歸本我的正道,就像一盞燈為你驅散無明,讓你認清自我、找到回家的路,不是讓你迷戀那盞燈。教義、戒律、儀軌,說到底只是世間宗教的外部形式,是修行持戒的輔助手段,目的是在人不能完全自控的情況下,幫助歸正你的言行舉止。他們起到這樣一種作用,並不能代表“道”或“法”的本身。
至於說“宗教偶像”,神、佛乃超凡脫俗之身,豈會在乎世人對他的頂禮膜拜?但凡強調個人崇拜、將自我提升置於追隨他人之後的都是邪教。而真正的信仰者對神的敬意,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對覺者的感激與尊敬。
今世之人,一無正確標准的指導,二來深受近數十年來思想教化的影響,養成的思維慣性,便覺得信仰等同於偶像崇拜,等於把自己托付給某位領袖、某種理論,對其言聽計從、不敢忤逆。事實上,所有正信的信仰絕不會教人無主張地盲信、盲從什麼人、什麼組織,因為信仰不是誰可以強制灌輸給你的,必須靠你自己一點一滴實修證悟。你知道了顛撲不破的真理,懂得了如何取捨和判別好惡,學會歸正自己的思想言行……當你能夠真正領悟其內涵,你就會發自內心地堅信不移。正信是無法被假借和傳染的。所以,人若要探討“信仰”,就應當關注信仰本身,聽一聽法理說的什麼,而不是為旁枝末節所吸引。眼盯著形式與表面,不啻為捨本逐末,《大智度論》雲:“如人以指指月,以示惑者,惑者視指而不視月。人語之言:我以指指月令汝知之,汝何以看指而不視月?此亦如是:語為義指,語非義也。”誠如是矣。
有人又會說,你要我相信神,等於是把我自己的思想綁定在“宿命論”“有神論”上,這是對自我個性的禁锢。可是人啊,何以自大到認為自己果真可以擺脫一切法理規范的制約而肆意妄為呢?天下人熙熙攘攘,為利來往,想要什麼就不擇手段去爭去求,得到時沾沾自喜,以為是自己多麼了不起,失去時就怨天尤人,用“命運不公”“造化弄人”之說自我安慰,渾然不知在一切眾生之上,自有天理在衡量一切……“天網恢恢,疏而不失”,這當然不是說的人間的法律,因為人法再嚴苛,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亡命之徒、肆虐的暴行並不會因此而有所收斂。然而天法,即使你不聞不問、視而不見,它永遠都在維持著應有的秩序,無所遺漏。人正因為喪失了心法的約束,故而正信無存,只圖一時安逸、一時利益,其它什麼都不顧。佛經有雲:“唯此間多惡,無有自然。勤苦求欲,轉相欺殆。心勞形困,飲苦食毒,如是惡務,未嘗寧息。”為此寫照。
又,信不信實在不來源於你能接觸到多少奇觀異象,有些人即使看到,也會嗤之以鼻地說是“錯覺”“幻覺”,而有些人什麼都看不到,他有一顆虔敬誠意的心就足夠。只要有那顆心,廣闊的世界便會漸漸向你敞開,而那時你看到什麼都不會感到驚訝,因為你信。一個擁有開闊心靈的人才是真正自由、鮮活的,猶如奔騰的河流,包容、強大、富於生命力……
真正向善的信仰,如同一把開啟智慧的鑰匙,有幸得到並知珍惜的人,終將發現,隨著自己越來越堅定,越來越領悟,他心中的迷鎖會一把把地解開、掉落。而有些人卻說,我不要也不喜歡,我完全可以靠自己的能力,把鎖撬開、砸開,或者就讓它鎖在那兒不管,因為我不願被這把鑰匙束縛……
如果你認識真正修行的人,你一定能夠從他身上感受到非常純淨、非常美好的東西。如《老子》中形容的“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這是一個心靈更新之後的人身上自然散發的光輝,這就是靈性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