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佛教徒,我們經常放生。如果如法地放生,功德是不可思議的;如果不夠如理如法,功德就不是很大。所以,這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今天,我們講講有關放生的問題。
大乘菩薩所有的行為,可以歸納為六種,這就是六度,六波羅密多。本來,大乘菩薩的見解、行為、修法,利益眾生、度化眾生的事業浩如煙海,但所有這些方便,均可以歸納成為六度。 如果我們能如法放生,即使是放一條生命,也有辦法具備六度。如何具備呢?下面我們分別講述:
第一、布施。
大乘菩薩的布施有三種:無畏布施、法布施和財布施。
無畏布施:
放生本身就是無畏布施。但要成為真正的無畏布施,還需要一些條件。
1.放生時,要看生命放完後是否安全。譬如藏地也有泥鳅賣,是從漢地運過去的,當地的牧民以為是魚,就買了放到河裡。那兒的河底下沒有泥,全是石頭,河水也很冷,因為它的源頭是雪山。泥鳅放下去後,對環境不適應,活不了多久,都死掉了。 91、92年時,我們也欠缺常識,在康定買了鳝魚,然後放到康定城中的一條河裡,結果可想而知,它們根本活不了。我們發了救度它們的心,卻不能使它們真正得到救護,實在很可惜。所以,觀察生態環境適不適應所放生命,這個程序非常重要。
2.要觀察是否有人再度捕殺。若有人再度捕殺,則會造極大罪業,故而應盡力避免,選擇無人再去加害的安全地點放生。
如果沒有人捕殺、但放下去以後,活不了很久,要不要放?還是放了好。因為我們也找不到一個使它完全不死的地方。先使它們遠離死亡的怖畏,其他的事再盡量做到。這樣的放生就是無畏布施。 放魚苗或其他一些很久以後才會被殺的生命,這也屬於是放生,但放生當時不是從屠刀之下搶救下來的。將泥鳅、鳝魚、魚等市場上待宰的生命從屠刀之下救下來,不僅有很大的功德,也才是真正的無畏布施。
法布施:
法布施非常非常重要。如何法布施呢?
首先,放生時給它們念佛的聖號或其他咒語。這些生命聽到這些佛的聖號和咒語後,對他們有很大的利益,這是經書裡有記載的。念的時候要想辦法讓它們每一個生命都聽到。如果我們坐在遠遠的地方念,念完後回向給它們,這也有功德,但因為它聽不到,所以聞聽佛號的功德它得不到。
如果在聽得到的地方念,可以使它們得到兩方面的功德。第一,它能夠得到我們念經回向給它的善根;第二,聽到佛的聖號、咒語後,一定會解脫,不是說它下一世一定解脫,這要看它的業障是否深重,但不會經歷很長時間,它一定會得到解脫。
其次,要給它們喂甘露丸,甘露丸在顯宗不怎麼強調,密宗裡卻十分講究。甘露丸的來源,大部分都是從蓮花生大師傳下來的。後來由真正的伏藏大師挖掘出來。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甘露丸都有益。一些所謂的甘露丸吃下去以後,不但沒有功德,還會有傷害。譬如後世得不到解脫,並且成為解脫的障礙。
這樣的甘露丸是怎麼來的呢?有些來自於偽伏藏師,有些是魔鬼為了加害眾生,才出現了假甘露丸;另外,一些真正的甘露丸,經過犯密乘戒的人手裡,或者是由他們做這種甘露丸。因為,蓮花生大師傳下來的甘露丸不是很多,高僧大德取出來後,在裡面加其他的甘露和藥物,並觀修念誦進行加持,念修的時候,如果修行人當中有犯密乘戒的人,這個甘露丸就不清淨。
所以,用甘露丸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作為凡夫,我們以肉眼難以區分其真偽,只有看它的來源是否清淨,這個相當重要。如果不清楚其來源,就不喂這種甘露丸,念佛的聖號就可以了。
另外,將系解脫(聖教一子續)擱放在所放生命的頭上加持也十分重要。凡是系解脫接觸的那些生命,很快就能夠成佛。也許有人會有疑問,它自己不修行,也沒有人給它傳法,僅僅是系解脫系在身上或接觸以後就能夠解脫,這是什麼原因呢?這就是佛度化眾生不可思議的一種方便。
也許還有人會問,佛既然有這樣的方便,那為什麼不用這種方便來度一切眾生呢?經書上有記載,這些眾生遇到系解脫、聞解脫,也有前世的因緣。前世的因緣是怎麼回事呢?譬如一個人現在學大圓滿,學密乘,聽聖教一子續等等,也有可能因不好好修行或犯戒而墮落。在惡趣裡流轉很長時間,最後度化他們的方法不是顯宗的法,就是密宗最殊勝的法,輕輕松松讓他們得解脫。因為他的前世已經有了很好的緣分,這些眾生本身具有福報,所以它才會遇到這樣的法,不是所有的眾生都有此福德。這些叫做法布施。
法布施特別重要。如果有人告訴我們,今天整個魚市場的生命,要麼你既不能念一句佛的聖號,也不能喂甘露,統統送給你,讓你去放生;要麼你可以給它們念咒,喂甘露丸,擱系解脫,但不賣給你。面對這種情況如何選擇呢?一定選擇後者。 從近的角度來看,成千上萬的生命,如果拿去放生,使它們避免死亡的痛苦,其意義不言而喻。在面臨死亡的時候,賦予它新的生命,不是給它一些錢或其他的東西能夠比擬的。比如說當我們即將被殺的時候,有一個人來救我們好呢,還是給我們很多錢好呢?道理可想而知。如果沒人救的話,拿錢干什麼呢?那些人也不可能拿錢給我們超度,所以錢沒有用,救生命當然很重要。
但眼光放遠一點看,還是法布施更重要,為什麼呢?他們送給我們放生,可以免去這些生命一次死亡的痛苦。但是如不能給它念佛等等,就沒有辦法利益它,僅僅是放了一條生命。它以後去干什麼很難說,如果是肉食動物,還不如讓它在聞聽佛的名號後死去,既可以給它種下善根,還可以讓它停止造作惡業。
世間人都非常向往長壽、富裕或具有神通,但這些對一個修行人或對一個眾生來說,從長遠的角度來看是有好還是沒有好,很難斷定。
大家都知道提婆達多,如果提婆達多沒有神通,他就不可能造兩個無間罪。因為他有了神通,就收復了那個國王。國王就信任他,覺得這個人非常了不起,於是就對他言聽計從,兩個人一起造了很多無間罪。
關於長壽,也有一個公案:阿底峽尊者的一個弟子,因參與村子裡的糾紛,死的時候犯了戒。聽到消息後,阿底峽尊者很傷心,感慨道:“我那弟子早死三年還是一個三藏比丘。”意思是說如果早三年他死去,還是一個持戒清淨的比丘,學識淵博的三藏法師,三年後就判若兩人。
所以,壽命長也不一定有益。有些眾生壽命長了反而因此造很多惡業。
前段時間網絡上也有人問,有時候我們在市場上或其他地方,遇到一些即將被宰殺的生命,要買他們也沒有那麼多錢,怎麼去饒益它們呢?很簡單,給他們念佛。如果隨身帶一些清淨的甘露丸,就喂給他們;如果沒有,佛號、咒語隨時可以念。佛號、咒語的功德是不可思議的,念了一定會對它們有利。
比如我們經常念釋迦牟尼佛的聖號“達雅他,翁牟尼牟尼瑪哈牟尼耶梭哈”。往昔僅僅依靠這句聖號,就成就了無量的佛陀。這一點在很多經書上都有記載。念佛號、咒語的時候,發心是很重要的,不能有自私心。無始以來,我們的自私習氣很濃很厚,如果給他們念佛只是為了自己的健康、長壽,這不是大乘佛法。但無論如何,念也比不念好。藏文儀軌裡有一些特殊的法布施,漢文儀軌裡沒有,念緣起咒也可以代替。放生的時候,即使是放一條魚,也必須要念。因為這樣念佛之後,很多眾生就能得到解脫。
另外,念佛的時候還要合掌。為什麼要合掌呢?極樂願文解釋裡講過,合掌是為了向阿彌陀佛表示恭敬,為了祈禱阿彌陀佛。合掌一次也可以遣除很多大劫業障,所以要合掌。要一心一意觀想我們替這些生命合掌,替這些生命念咒,念佛的聖號。這樣,它們就能夠得到這些功德,能夠清淨很大的業障,很快就能成就。這個非常重要。
放生的數量當然是越多越好。小體積的動物,身體沒有那麼大,有限的錢就可以買很多,不但可以救很多生命,而且也可以讓它們得到解脫。但放大體積的生命,比如牦牛、綿羊還有鲢魚等等也有很多好處。因為身體越大,死的時候痛苦也越大,我們也現量可以看到。我們給它避免、解決了很大的痛苦,所以功德也很大,經書上有記載,《俱捨論》中也講過。譬如殺生,殺一只螞蟻和一頭牛,罪過哪個大?本來兩個都是畜牲,但小蟲子死的時候,相對而言痛苦沒有體積大的動物大。牦牛、綿羊之類,因為體積大,身體大,所以死的時候痛苦也很大。
學習大乘佛法剛剛起步的人,弘法利生的事業就是這個。佛住世時一轉*法 倫,現場有幾百幾千的眾生成就阿羅漢的果位,幾百幾千眾生發無上菩提心等等。但是我們做不到。現在只有根據自己的能力,每月積攢10元、5元或2元、1元,過段時間拿來放生,這是我們能做到的,這就叫做饒益眾生。就是法布施。 財布施: 密宗裡有一些儀軌,比如專門喂魚鳥的儀軌:在米飯裡加一些咒語、甘露等等進行加持,裡面不能有血肉。我們平時沒有做,但這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就是我們剛剛講過的法布施。 以上所講的就是布施波羅密多。
第二、持戒。
持戒可以分兩種。第一是持守小乘不傷害眾生的戒律;第二是持守大乘利益眾生的戒律。
如何具備呢?要盡量想辦法,在放生的過程當中,不讓動物受傷。魚從筐裡跳到筐蓋上面或地上時,身體有可能會受傷。平時比較常見的是,很多人抓起來就扔到河裡。這樣不對,除了鳥類動物,抓起來就扔,它會有很大的恐懼感,精神會受到很大的傷害。如果這樣做,下一世我們就有可能成為精神不正常的人,所以不能這樣扔。抓了以後,輕輕地放回筐裡。在沒有念經,沒有放甘露丸之前盡量不要放。如果沒有念經,沒有放甘露丸,系解脫也沒有擱它們頭上之前就放了,對這生命來說是很大的損失,所以不能放
放生的行為也斷除了一些罪過。譬如說放一條魚,第一,魚市場的老板如果把這條魚賣給餐館,他就有殺生的罪過,我們買下來以後,免除了他的罪過;第二,如果我們不買這條魚,餐館裡的廚師會殺它,我們買了以後,免除了廚師的罪業。第三,在餐館裡那些吃魚的人,也有殺生的罪過。我們買了以後,就斷除了第三個殺生的罪過。抓魚的農民在抓魚的時候,不知道是要放生還是殺生,所以不一定能免他的罪過,但其他的三個罪業都可以消除。放生的時候,盡量不要傷害那些放生的動物或是其他人的心,就是利益眾生。 這樣放生就是持戒。
第三、忍辱。
在放生的時候,也會遇到一些困難。譬如,嚴寒酷暑,身體勞累,蚊蟲叮咬以及別人的刁難等等,遇到這些外境時要觀想這是我消除罪業很好的方法,或按《入菩薩行》裡講的自他相換,即我替一切眾生承受這些痛苦。雖然是一些小的痛苦,但這樣觀想,這樣思維,也可以積累很大的資糧。所以,要安忍身體上的一切艱難困苦。如果遇到別人制造違緣,也不能與人爭吵,生起嗔恨心,要忍受別人的無理取鬧。這些就是忍辱。
第四、精進。
精進是對修法有歡喜心。在放生的時候,應該是每個人都對放生有歡喜心的。有歡喜心,精進也具備了。
第五、禅定。
禅定如何具備呢?有人想,禅定就是打坐,我們也沒有打坐,不可能具備吧。不對,也可以具備。經書上有記載,講經說法或做其他善事,都可以具備禅定。譬如說法的時候,認認真真講,不胡思亂想,這就是禅定。放生的時候,念經的時候,一心一意去想,認認真真去放,這就是禅定。如果念經的時候,口雖然在念,心裡在想另外的事情,這就是散亂,沒有禅定。禅定是心平靜下來的一種狀態。放生的時候,一心祈禱佛陀或對這些生命發慈悲心,這就是禅定。
第六、智慧
智慧如何具備呢?放生的時候,知道這樣做是大乘佛法,這樣做有善根。因為這樣做的話,有很多眾生都能夠得到利益等等,放這些眾生的時候,念誦經文、佛號、咒語,就具備了智慧。如果再完善一點,在放生的時候,要觀三輪體空,要知道自己、被放的生命、放生的活動,這三個都是如幻如夢的。如果有這樣的見解和證悟,那自然是智慧。如果沒有這樣的見解,那我們剛剛所講的那些,也是智慧。 這樣放生,就具備了六度。如果能以加行發心、正行無緣、回向菩提的三殊勝攝持,放生就是非常殊勝的行善。
每一個人從無始以來到現在,殺生的罪過無窮無盡。不要說無始以來,就是這一世,從出生到現在,殺生的罪過也有很多,足夠將我們趕向地獄,放生就是最好的對治力。同時還要發心,從此以後,不故意去殺害眾生,如果有這樣的決心,殺生的罪過是一定能清淨的,這毋庸置疑。如果不能這樣下決心,也可以在生命裡選擇。譬如說從今天起,生生世世不殺蛇或不殺泥鳅,這樣發誓再放生的話,就可以清淨無始以來到現在我們殺蛇、殺泥鳅的罪過,但殺其他生命的罪過不能清淨。 如果我們今天發誓,從今天起,我不殺恐龍。這樣發誓有沒有意義呢?很多人都認為,恐龍你想殺也殺不了,這沒什麼意義。但不是這樣,這也有意義。有什麼意義呢?這種動物曾經存在過,所以我們以前肯定殺過。現在這樣發誓,雖然其他的殺生罪過不能清淨,但殺恐龍的罪過是能夠清淨的。如果能夠發誓所有的生命都不殺,那就是殺所有生命的罪過都可以清淨。如果針對某種特殊的對境,發誓不殺生的話,那就是殺這種對境的罪業能夠清淨。
放生是清淨殺生罪業最好的一種對治方法。但是,如果僅僅為了清淨自己的罪障去放生,雖然罪業可以清淨,但這不屬於大乘佛法。將放生作為自己清淨殺生罪業的對治力,還是發大乘的菩提心,全由自己選擇。
過去無量的佛陀,包括釋迦牟尼佛,當初發菩提心的時候,發誓度化一切眾生,一切眾生成佛之後自己成佛。但我們尚未成佛之時,他們已經成佛了。這是什麼原因呢?是不是釋迦牟尼佛違背了自己的誓言?不是。佛的悲心廣大,所以這樣發願。因為他的發願非常偉大,非常殊勝,所以能很快成佛。而我們時時刻刻都在考慮一己私利,至今還在輪回裡掙扎。所以,是否能夠成佛,一切取決於自己的發心。
有些人認為,魚市場的生命如恆河沙,我們買的只是其中小小的一部分,所以很失望。那麼多魚是買不完的,那麼放生究竟有多大意義?
想解救所有的生命,不要說我們,即使佛也無能為力。佛也只能度化有緣的眾生,面對無緣的眾生,佛也無可奈何。放生也是這樣,即使你富如帝釋天,也買不完所有的生命。因為眾生是無邊無際的,佛度化眾生也有鞭長莫及的時候,我們就更不用說了,所以,只有盡自己的能力去幫助眾生。
每一個參加放生的人,都能得到同樣的善根,這在經書裡有記載。譬如我們一百個人去殺一個人,這個罪過不是我們一百個人分,而是每一個人都有殺一個人的完整罪過。行善也是這樣。譬如說一百個人去放一條生命,每一個人都有放一條生命的功德,不是這一個功德一百個人分。我們現在已經放了將近兩個億的生命,參加放生的每一個人都能得到這份功德。這種善法本身就不可思議,如果再加上如理如法地發心和回向,功德就更不可思議,一定能夠清淨我們所有的罪業。 這就是關於放生的簡單開示
戒殺放生的功德
關於戒殺放生的功德,想必大家都多多少少地知道一些。在以前關於放生的開示中,也講過一些戒殺放生的功德,所以一聽到這個題目,也許很多人會認為這已經是老生常談,是不值重提的話題,將寶貴的時間浪費在此,顯得有點多此一舉。
但今天要講的,也有一些不同往常的新鮮內容。這些內容,就是釋迦牟尼佛親口所講的一些戒殺放生的概念以及戒殺放生的功德。一旦知道這些教證,它們就會成為一種動力,對我們奉令承教、勵力戒殺放生起到鼓勵、鞭策的作用,所以在這裡還是有必要再講一講。
戒殺放生雖然是佛陀對佛弟子的最低要求,可做起來卻並非易事,若能無懼艱困,難行亦行,其功德也遠遠超越了守持盜、YIN、妄戒的功德。
一、關於戒殺
(一)戒殺的必要性
在十不善中,有兩種不善的罪業是最為嚴重的,一個是殺生,另一個是邪見。
為什麼殺生的罪業有那麼嚴重呢?首先因為殺生對其他生命構成了極大的傷害;其次從自己的角度而言,殺生的嚴重果報是慘墮地獄,所以將殺生的罪業排在了第一。
為什麼邪見的罪業有那麼嚴重呢?唯識宗認為,在眾生的阿賴耶識中,儲藏了許多善惡的種子。一旦我們的心裡生起了邪見,這些邪見就會摧毀所有善法種子的力量,從此以後,相續中的所有善種或者善根都會因此而間斷。
平時所說的邪見,不一定屬於十不善中的邪見。十不善中的邪見是什麼呢?《俱捨論》中講過,就是認為不存在善惡因果,不存在前後世之類的觀點。因此,從破壞善根的角度來說,十不善中最可怕的就是邪見。
今天在這裡,我們暫時不強調邪見,而只以戒殺放生為主題。
為什麼要戒殺呢?要想意識到戒殺的重要性,就需要從將心比心的角度來進行換位思考。
首先我們應當這樣思維:每個人在來到世上以後,隨著年齡的增長會逐漸地去尋找自己的理想、追求與愛好。比如說,有些人因為貪圖錢財,而願將體力、青春,以及千載難逢的人間歲月等所有的一切,都花費在追逐金錢的“事業”之中;有些人因為崇尚地位,為了贏得高官厚爵,寧可捨棄包括辛苦換來的錢財在內的所有一切;另有一些人卻垂青於名聲,為了名滿天下、流芳百世,又置錢財、地位於不顧。盡管每種人都各有圖謀,但願意為了金錢、地位與名聲而付出生命的情況卻異常罕見。由此可見,對於所有人來說,生命的價值都是極其珍貴的,一切世間萬法均無法與之比肩。
但很奇怪的是,雖然人類萬分珍惜自己的生命,卻將其它眾生的生命視若草芥。為了自己的蠅頭小利,會親自動手去殺害這些眾生;即使自己不動手,也會在為了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或者在為了獲取利潤的情況下,眼見他人滅絕人性地殘殺這些無辜生命,卻熟視無睹、冷眼旁觀,不願盡己所能地規勸阻攔。
我們自以為人類文明在不斷地發展進步,但由人類發明的殘酷殺害、虐待其他生命的方法,卻在現代社會的各個角落層出不窮。這些現象除了能證明人類的愚蠢、無知、貪婪與野蠻之外,又能說明什麼呢?難道這就是所謂的文明嗎?既然人類都不願意放棄自己的生命,又怎能隨意剝奪他眾的生命呢?
人類不僅肆無忌憚地屠殺無辜生靈,還為自己的惡劣行徑尋找了一些所謂的正當“理由”與“依據”。
基督教以及釋迦佛住世時的一些婆羅門的宗教認為:動物是上帝等神靈賜給人類的食物,以動物為食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事情。
另外,很多人都知道,二元論的締造者笛卡兒甚至認為:動物只不過是一種自動的機器,是沒有任何感覺的物體。自從他創立了這種學說之後,西方醫學界就開始在沒有麻醉的情況下,殘忍地對動物進行活體解剖,使無數生命遭受了慘無人道的凌虐。
本來依照常規,在各個宗教、各種學術之間,大家都應當互相尊重、和平共處,而不應該以嚴厲的態度去駁斥對方。但上述觀點不但導致了自己觀念上的錯誤,而且還對其它眾生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因此我們就必須毫不留情地給予破斥。
首先,認為上帝等神靈將動物賜給人類為食的觀點,是絕對無法證明的。時至今日,上帝存在之說已經成為令西方人深感頭痛的一種尴尬,雖然無數人都在絞盡腦汁地去證明上帝的存在,但至今尚一無所獲。
當然,我們並不是想否認上帝的存在,但既然上帝存在之說尚是一個懸案,那麼所謂“上帝”將動物賜給人類為食的觀點又如何以理服人呢?
至於笛卡兒的觀點就更是不堪一擊,包括小孩子都知道,像黑猩猩之類的很多動物,其智力、情感都跟人類不相上下。如果認為動物沒有苦樂感受,就真是可笑荒唐了。因此,這兩種說法都是沒有任何根據的荒謬之說。
既然動物也跟人類一樣具有知性與感受,不願意承受痛苦的折磨,那麼人類究竟該如何對待動物呢?關於這個問題,世間人以前並沒有拿出明確的答案,後來在近幾百年間,西方才開始制定了一些善待動物的法律條文,以約束世人日益瘋狂的殘暴行為,但這些條例所規定的范圍,卻是極其狹窄的。哲學與其他宗教,也沒有在此問題上給出完整的答案。而世人奉為圭臬的科學,又根本無法以自己的結論喚醒人們的良知,建立起倫理道德的觀念。唯一能夠全面回答這個問題的,只有釋迦牟尼佛的經典。
(二)戒殺的三種層次
佛在小乘的經典當中,提出了戒殺的三種層次:
第一種,是最低的要求。就是如果做不到發誓不殺害所有生命,就可以在動物當中進行選擇,比如不殺豬、鳥、魚、羊或者牛等等;或者發誓除了魚類之外,不殺害其它的所有生命;或者發誓除了在生病的時候,為了治療疾病,而殺死體內的寄生蟲之外,絕不殺害其它的所有生命;或者發誓不殺害現在不太可能殺害的老虎、大象、熊貓等等珍稀動物,包括發誓不殺害現在根本不存在的恐龍,也有一定功德。雖然這是一種不完整的戒殺,也比完全不戒殺要稍強一籌;
第二種,是中等的要求。就是只有當遇到命難時才殺生,比如在肺、肝等器官中發現了寄生蟲,如果不打死,自己就會死亡,為了保住性命,才不得已而殺之;或者在僅剩的少量食物中發現了蟲子,如果自己不吃完這些食物,就肯定會餓死,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只有趕走小蟲,獨吞該食,除此之外,絕不殺害任何生命;
第三種,是上等的要求。就是無論遇到何等的困難,也絕不殺死任何生命。仍以前面所說的情況為例。
如果在身體內發現了蛔蟲之類的寄生蟲,要治療疾病,就必須將其打死,不然自己就會付出生命的代價。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關於細菌是否屬於眾生,至今還沒有一個非常確切的答案,所以這裡暫時將細菌排除在外。
另外,在僅剩的食物中發現了蟲子,如果將這些蟲放到其它地方,它們就會因為失去了賴以生存的食物而必死無疑;若將僅有的食物布施給蟲子,自己又將命喪黃泉。在不是將蟲子扔到一邊,就是要放棄自己生命,二者不可兩全之際,若有縱然犧牲自己的生命,也絕不故意傷害其它眾生的決心,就算是最崇高的發誓。
疾風知勁草,歲寒知松柏。在西藏動亂期間,曾湧現過很多這方面的公案:
有一位上師,在有人將四肢被捆綁的牛、羊等動物放在他的面前,又將屠刀交給他,強迫他去殺害這些生命的時候,曾大義凜然地將屠刀對准了自己的脖子,甘願以死來捍衛自己的誓言,也絕不向殘害眾生的邪惡勢力低頭;
在“除四害”的年代,一位在監獄服刑的出家人,從管教干部處得知了第二天將要捕殺麻雀的計劃後,就偷偷去廁所,用小刀割斷了自己的血管。旁人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將他從死亡的邊緣搶救過來;
前幾年有一個小出家人,他因為病得苦不堪言而到醫院去治療,結果發現折磨他的病因,是腹腔內的大腸已經腐爛壞死。只有殺死一條狗,並用狗的大腸來替換他自己的大腸,才能把病治好。當他知道後,便急切地告訴周圍的人:千萬不能為了自己的病,而殺死狗的性命,寧死也不肯接受這種治療方案。他的上師聽到這個消息後非常開心,並贊不絕口地說道:“學佛的人就是應該這樣!學佛的人就是應該這樣!!”
這些都是真實的事例,前面兩個公案中的其中一個當事人至今還在,另一個是否在世我不太清楚,按年齡推算,應該已經去世了。不僅在藏地,包括在漢地等其它地方,也發生過很多類似的公案。這種為了維護其它眾生的生命,而將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的精神和行為,就是最上等的戒殺。
事到如今,有多少人願意為了“低賤”的動物而捨棄自己的生命呢?我們在遇到這些情況的時候,又會如何選擇呢?也許很多平時將佛理講得頭頭是道的人,在面對這個問題的時候,卻只能閃爍其辭,環顧左右而言他了。
很多人都自诩為了不起的大乘佛教徒,但在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內心深處的軟弱就會暴露無遺。請大家衡量一下,自己是否有堪稱大乘佛子的資格?如果沒有,就應坦然承認,而不要自命不凡。如果現在能有為了眾生而捨棄自己生命的決心與勇氣,不論將來是否能夠做到,也算得上是守持上等戒殺之人。
對於每個人而言,從無始以來心相續中所積累的殺生罪業是非常嚴重的。而殺生的果報,就是慘墮地獄,這是非常可怕的。如果這一世養成了濃厚的殺生習氣,下一世也會因串習而酷愛殺生,並在以後的生生世世都酷愛殺生,也因此而積累更多的殺業,如果不設法讓它中斷,就只能在地獄中永世不得超升了。
三)佛經中的戒殺定義佛陀在佛經中說道:如果在房間內發現有螞蟻、蚊子、蟑螂、青蛙、螃蟹之類的小生命,縱使它們沒有太大的罪過,其存在也會讓人感覺不舒服;或者因為老鼠會吃掉衣服、食物等東西;或者在睡眠的時候,一些小生命從天花板上掉下來,將自己從美夢中吵醒,在這種日常生活被打擾的情況下,即使感覺不方便,也盡力忍受而不殺害這些眾生,就是一種戒殺;
但一般人的行為卻並非如此。一旦某種生命的存在對自己稍有不利的影響,就會千方百計地去消滅它,只是礙於法律、輿論的制約,才不敢去殺害同類,否則也不會手下留情的。
佛陀又說道:如果在青稞、大麥、小麥等糧食中發現有小蟲,便考慮到:“如果將這些糧食送到磨坊去推成面粉,就會碾死這些小蟲;而將這些明知不能食用的糧食銷售出去,不但不能轉嫁罪過,反而會有偷盜的過失。”為了避免這些情況,於是自己不食用,也不賣給別人,則也是一種戒殺;
當牛、馬、駱駝等牲口因為馱運貨物過久、過重,而引起背部潰爛生瘡,瘡口裡面繁殖了很多小蟲的時候,就不再讓這些牲口去馱東西,而且還用柔軟的鳥翅羽毛,將這些微小柔弱的生命從瘡口中取出,並放到安全的地方;或者在發現肉食中孳生小蟲的時候,就不食用、不銷售,也不用來喂養豬狗等家畜,並想盡一切辦法保護小生命安全;如果發現被褥下面存在啃食、損壞墊褥等東西的小生命,也不去傷害;或者在走路的時候,雖然知道無意間踩死螞蟻等小生靈不是罪業,但也小心翼翼,盡可能地不傷害它們。以上這些善待生命的態度,都是戒殺;
上等的戒殺,就是在內髒器官中寄生了蟲類,如果不殺死它們,自己不但會疼痛,還會有生命危險;如果打死它們,就可以結束痛苦,獲得健康。在面對這種重大抉擇時,也寧可犧牲自己的性命,而不傷害其它生命的行為。
佛陀又說道:什麼是戒殺呢?如果在僅剩的食物中發現了蟲子,若將這些蟲子放到其它地方,它們就只有死路一條,如果不吃這些食物,自己又會餓死。於此緊要關頭,寧可自己餓死,也絕不傷害眾生,就是戒殺。
以上內容,就是佛陀在經書中所宣講的戒殺概念。這些要求不是佛陀對大乘菩薩特有的要求,而是對大小乘佛弟子的共同要求。
我們以前總以為,自己不去飯店中點殺雞鴨魚兔,也不親自去宰殺豬馬牛羊等,就算是戒殺。這雖然是戒殺的一部分,但戒殺還有很多細微的要求。在了知這些要求之後,我們也應該盡力去做到。
以上簡單地介紹了三種不同層次的戒殺,以及佛陀所宣說的戒殺概念。
(四)綜述
有人會認為佛教的這種要求太過分、太不近人情,簡直是匪夷所思,但不論是否理解,佛就是這樣以身作則、言行一致地珍愛生命。現在滿世界都在提倡珍愛生命,但他們所珍愛的對象,只是人類自己的生命。而佛陀所指的生命,卻不僅是指人類的生命,而是包括蛔蟲在內的所有生命。只有佛陀,才是珍愛生命的典范,將博愛的意義發揮到了極致;也只有在佛陀的博愛世界裡,才沒有任何片面、偏袒、狹窄、自私的成分。由此可見,佛不但在宣說如來藏、空性等勝義谛方面是無與倫比的,在勸誡後人善待生命方面,也是如此。
既然我們自稱為學佛的人,就應當按照釋迦牟尼佛的要求去做。比如說,遭遇疾病的時候,不但自己不去服用殺滅寄生蟲的藥物,而且也力勸他人放棄這一念頭。是否堪稱佛教徒的試金石,就在於生死關頭能否嚴格履行佛陀言教。如果僅僅在平時精進地磕頭、念經,外表看起來非常虔誠,但遇到具體情況的時候,卻仍然怙惡不悛,隨意違背佛陀教言,就不配進入佛教徒的行列。
如果根本沒有善待動物的心,只是一味地去接受各種灌頂,拜見很多上師、活佛,修持所謂的“大圓滿”等等,都是沒有用的。連佛陀的最低要求都做不到,又怎能修高層次的法呢?
我目前對自己的要求,就是從這些方面入手。高層次的要求做不到,是可以原諒自己,理解自己的。比如說,如果不能證悟大圓滿,生起次第的本尊觀想得不清楚,或圓滿次第的氣脈明點修得差勁,我也不會傷心失望,不會對自己失去信心。因為大圓滿、生圓次第等等不是像我這樣的人可以證悟的,我離證悟這些高深之法的境界還有一定的差距,所以沒有必要勉為其難。但如果我發現自己連佛陀的最低要求都達不到,居然在小的基礎方面停滯不前,就會傷心失望甚至萬念俱灰。
不知道你們是怎樣要求自己的?是往高處著手,還是從低處落腳?如果選擇的是前者,我就不得不告訴你們,這種眼高手低的選擇是錯誤的,我們只能從最低處起步,先奠定好堅實的基礎,才能一步步地往高處走。
在座的人當中,很多人的歲數已經不小了。在幾十年人生歷程中,你們也耳聞目睹了很多令人動容的事情,但是否看到世間有哪一本書有這種善待生命的要求?或者聽到世間有什麼人是嚴格遵循這種要求去做的呢?雖然西方也有一些動物保護協會,我們也非常贊歎、隨喜、敬佩他們的行為,但在有人申請做動物試驗的時候,他們還是會批准。而佛卻不會開許這種做法,絕不允許任何人為了任何目的,去剝奪其它生命生存的權利。
按理來說,任何生命都有生存權和自由權,雖然殺戮行為也不時地在自然界中發生,但除了人類以外,沒有哪個生命會自認握有對他眾的生殺大權。人類的蠻橫無知常使其變得禽獸不如,往往僅為了自己的私欲而凶殘地侵犯其它生命,直至物種滅絕的地步仍不為所動。
希望大家不要再對這一切充耳不聞,也不要僅僅將這些要求停留在口頭上,而應該付出實際的行動。今天講完之後,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在客觀評價自己的基礎上,盡己所能地在以上三種層次中,作出符合自己的選擇,並在以後的生活中嚴格遵照執行,盡量以自己的行動交出令人滿意的答卷。
(五)戒殺的功德
1、現世的功德
佛經中說過:諸佛菩薩、世間神靈都會對戒殺行為感到滿意、高興,並竭力贊揚戒殺之人。
也許有人會想:諸佛菩薩是否會了知我的戒殺之願呢?關於這一點,相信很多對佛教常識有稍許了解的人,都會輕而易舉地作出解答。我們也有無數的例證可以證明,佛陀是全知的正量夫。
另外,戒殺之人還可以獲得健康。當然,如果前世的殺業重於今世的戒殺功德,或因為其他原因,就仍有可能會生病。但發誓戒殺之人即使偶感小恙,卻可以代替墮入地獄的巨大痛苦。
戒殺之人縱使到了晚年也是耳聰目明、五根敏銳。
戒殺還可以消除壽障,延年益壽。有很多人在遭遇壽障之際,會驚恐不安地延請僧眾念誦很多儀軌。其實,念誦儀軌雖有作用,但最奏效的方法,無疑是戒殺。通過戒殺,就可以遣除所有的壽障。
戒殺之人不僅可以得到佛菩薩的庇護,就連世間的羅剎、魔鬼等非人,也會保護此人。護法以及其它世間神靈,也會晝夜圍繞,嚴加守護。
很多居士都在堅持供護法,並念誦格薩爾王等各種護法儀軌,但如果不吃素戒殺,其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如果能戒殺吃素,則儀軌可念可不念。即使不念,護法等鬼神也會履行保護、照看戒殺之人的責任。
以上這些戒殺的現世功德,都是佛陀親口所說的。
2、後世的功德
經書中講了很多戒殺的後世功德,歸納而言就是:在沒有出離心、菩提心以及特別回向的情況下,戒殺之人來世可以投生為天人。
戒殺、放生還有一個重要功德,就是可以成就戒殺之人的任何一個心願。
比如說,如果在戒殺放生時發願:願我能以此功德,而成就阿羅漢的果位,將來就會成為阿羅漢;如果發願:願我能以此功德,而成就緣覺的果位,將來就會成為緣覺;如果發願:願我能以此功德,而成就佛的果位,將來便會成就佛的果位。其它願望也可依此類推。願力本身就是不可思議的,在有了戒殺放生功德的配合之後,更會如虎添翼,成就所願。
因此,在我們每次放生結束,念誦《普賢行願品》作回向時,大家一定要珍惜這個難得的特殊機會,盡力地強調自己的心願。要知道,這時的回向之力與平時是迥然不同的。
二、關於放生
(一)放生的概念
佛陀對放生所下的定義是:在市場上看到有魚販、鳥販為了宰殺而銷售魚類、飛禽(包括雞鴨等家禽以及其它動物在內)時,以錢買下這些眾生剩余的壽命,並用自己的手將其放回原處。所謂原處,是指如果是水生動物,就放回湖泊、河流或者海洋當中;如果是森林動物,就放歸森林等等。不但自己作,而且心生歡喜,並動員他人參與且隨喜此事。當自己做完之後,又滿心歡喜地想:我今天完成了一件很有益的事情,將來我還要繼續堅持下去。
總而言之,真正意義的放生包括三個必不可少的程序:前期加行、中期正行以及後期結行。
前期加行:就是拿錢去購買生命的過程。此時的每一個步伐、每一次呼吸,都是為了放生而作的預備工作;
中期正行:就是在購買之後,用自己的雙手將所買眾生放回原處的過程;
後期結行:包括隨喜,竭力勸誡他人放生,並發誓再接再厲等所有的行為。
毫無疑問,我們一向的放生完全符合佛陀的要求。
(二)放生的功德
在不少的《放生功德文》及以前的放生開示中,已經講了很多的放生功德。在這裡,我們只補充性地講一下,其它書中沒有收集的,小乘佛經中佛陀親口宣說的教言。
經中雲:“萬法之根本乃為生命。”對於包括人類在內的任何生命而言,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比生命更重要、更寶貴。如果有人賜予他眾生命,也就賜予了對方所有的幸福。
比如說,在我們買下一頭牛用於放生之後,假如這頭牛以後可以活五年,那麼就說明,我們這次不僅給予了它重生的機會,在直至它臨死為止的五年當中,它所享受到的,就它自己而言的所有幸福,也都是我們給予的。因為萬法的根本就是生命,如果這頭牛失去了生命,就不可能有幸福可言。只有在生命能夠延續的情況下,才能享受到所謂的幸福。
同樣,在一個人即將死亡之際,如果讓他在自己的生命與全世界的所有財產之間進行選擇,他肯定會選擇自己的生命。因為如果保不住生命,全世界的財產都毫無價值可言。
因此,佛陀才諄諄地告誡後人:“諸布施中,放生第一。”
如同戒殺的功德一樣,如果作了無畏布施(放生),在沒有出離心、菩提心的情況下,死後立即可以投生為天人。若希望能享用輪回世間的圓滿,並有針對性地進行回向,便可以隨己所願,轉世為天界的梵天、帝釋天,人世間的轉輪王,或者非天界的阿修羅之王。當然,如果能具備出離心與菩提心,則效果更是不可估量。
經書中還講過:如同金匠可以將金銀加工制作成各種各樣的首飾、容器與佛像等等一樣,戒殺放生的功德可以幫助自己實現各種各樣的心願。因為戒殺放生的功德是不可思議的,不管怎麼回向發願,都必定可以成就。
戒殺放生的人還可以自然而然地令心相續中生起慈心和悲心,因為生起慈心與悲心的主要因素,就是戒殺、放生和吃素。
佛陀還說道:大悲心是一切正法的種子!戒殺放生的人是輪回眾生的怙主、救星,是輪回黑暗中的一盞明燈!
佛陀又說道:“諸持戒中,戒殺第一。”
因為,小乘所有戒律的基礎,就是不傷害眾生。而對他眾最嚴重的傷害,非殺生莫屬。如果能守持這條戒,就斷除了對眾生的嚴重傷害,所以是最殊勝的持戒。
平心而論,作為一名佛教徒,雖然在其它的高標准方面我們不能做到,但在殺生以及跟殺生直接有關的吃葷方面,我們必須嚴格要求自己,千萬不要出爾反爾,作出草菅他命的傷天害理之事。
要受持殺戒,只需要自己私下發願即可,不需要外在的儀軌、儀式。
如果我們能心系眾生,將戒殺放生作為迫在眉睫的頭等大事,就是名符其實的佛弟子。能竭力倡導這種精神,可使佛法進一步發揚光大,使佛之慧燈更長久地照亮世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