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施」有三種:(一)財施、(二)法施、(三)無畏施。
(一)財施。財施有內財和外財。內財是身心性命;外財就是一切的金銀財寶,即是屬於身外的財產,都能布施。大抵來說是:
(1)能把自己國家的財產都布施給其它人,自己不做國王,請其它人做。好象釋迦牟尼佛,他就是有國王的地位,卻讓給其它人,這是以整個國家的財產來布施。
(2)妻子也布施給人,也不要了。人最放不下的事,第一是財,要是能布施給人,這是打破對財的悭貪。第二是色,色也不容易布施。但是不容易的事情,你能做得到,那就是你有一種真心。所以真正修道的人,為了求法,也能把自己的妻子布施給人。
但是布施要真正為求法而布施,不是說我把這一個妻子布施給人,然後再找一個比這個更美麗一點的,那個不算!而且這也等於沒有布施一樣,因為你討厭舊的,想要換一個新的,這談不到布施,只可以說是貪而無厭,是一種欲念,不知足。以前講經,講到布施妻子的問題時,有一個做妻子的,要把丈夫布施出去,可是找不著受主,所以也就沒有法子布施。
「財施」,自己外面的財可以布施,裡面的財也可以布施,把自己頭、目、腦、髓、皮、血、肉、筋、骨都可以布施出去。
(二)法施。就是學會佛法,不要「懷其寶而迷其邦」。
怎麼叫懷其寶而迷其邦呢?就是你拿著一個能救人生命的寶貝,好比拿著一顆如意珠,在這個如意珠裡,你要種種的金銀珠寶也可以,種種的飲食也可以,什麼都可以。你有這個如意珠,甚至於一國裡面有災荒困苦,你也都可以解決的;但是你不用它,反而在這個國家裡面,瞅著這些人都餓死了,你也不管、也不救,所以這叫「懷其寶而迷其邦」。也就是說,你懂得說法而不說法,心想:「現在我明白佛法,你們不明白佛法,我比你們高,我要是給你們講法,你們就聽到佛法,都明白了佛法,我就變成和你們一樣。」有這種思想,這就是懷寶迷邦。
所以要隨時隨地給人說法,教一切眾生聞法修行,返迷歸覺,離苦得樂。因為令他人聽見佛法,他就明白了;明白,就不再作胡塗事了,就離了苦。而「諸供養中,法供養最」,你要是以法供養人,這功德是最大的。
(三)無畏施。就是人有什麼災難,飛災橫禍,有一種恐懼的事情,你給他說幾句好話,安慰他,令他不生恐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