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三業之嗔恨心(續)
曾經的一個公案。在印度,有一位將軍,是佛陀的弟子,非常善良,又常有正知正念。
後有商人五百余,撐船渡海,去海裡打撈珠寶,滿載而歸;在上岸時被一強盜發現,欲殺之而奪寶。
然因商人數量太多,難以下手,就主動為這些商人做飯,遂在飯菜裡加毒,欲毒死商人。將軍發現其圖謀不軌,欲殺之而絕後患;又因心地善良,不忍下手。但若不殺,五百余商人必將慘遭毒手,殺人要承擔殺人的業力,強盜會因此惡因下墮地獄,受無量苦,無有出期。
於是,將軍仁慈,為救五百商人,同時更為了救此強盜,下定決心,自己背負殺人業力;即使自入地獄,難以解脫也不使他落地獄;寧願我造殺業,也不使他造殺業,遂將其殺之。
將軍隨即將緣由告知佛陀,向佛陀忏悔。佛陀卻說:“你沒有罪過,也沒有犯戒,為他人好,何罪之有?"
將軍不是以嗔恨心,而是以大慈悲心殺此強盜;這不但沒有造惡業,反而圓滿了無量無邊的功德。所以說,心態非常重要。
後又有一比丘尼欲效仿這位將軍,發現500名強盜之間互相撕裂,受傷慘重,難以救治,非常痛苦。
心想,既然他們已無法救治,與其看他們痛苦萬分,莫不如將其全部毒死,不再生受罪。他們解脫,我也是功德一件。
遂將其全部毒死後向佛陀匯報,佛陀說:“你已經犯戒。你的所作同將軍不同,你毒死人,為自己幸福,為自己解脫;而將軍殺人為解救他人。”殺人的心態不同,罪業與果報亦大為不同。
再比如,有一小偷,其犯下很大的罪業,被警察追捕,匆忙跑到我們家藏匿,央求我們不要告知。我們要不要告訴警察?那當然要如實告知警察,這樣做是為了他日後改邪歸正,重新作人,為了他好,這種方便妄語是可以的。
現在,我們天天增長智慧,天天開悟,學習《菩提道次第廣論》多好啊! 這些內容,之前我們沒有聽說過,不知道怎麼做,現在知道了。這些都是嗔恨心方面的知識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