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謂”是一種禮儀,也是身份的代表。在佛門裡,“稱謂”代表著職務,也是修持的衡量;不但具有
維系佛門綱常倫理的功用,從中更透露出無限的佛法妙谛。
一般人理解:出了家就是“和尚”,這種認為是不對的。其實“和尚”者,要在六和僧團中確實奉行六
和敬,成為一個高尚的人,始得成就。一個寺院只有一位和尚,又稱“住持”、“方丈”;和尚退位後,如
其法弟繼任住持,稱其“退居和尚”,如其弟子、法子繼任,稱其“退居老和尚”。
“和尚”是梵語,譯為中文乃“親教師”之義。傳授三壇大戒時,須有“得戒和尚”、“羯摩阿闍黎”、“教
授阿闍黎”等三師及七尊證登壇證盟,以及“開堂和尚”、“引禮法師”等人共成佛事。
出家者,除了受戒師父之外,還有依止師父、剃度師父。“師父”在叢林中也是職務的通稱,例如知
客師父、糾察師父、當家師父等,甚至現代信徒通稱所有出家眾為師父或法師。
“法師”者,“以法為師,以法師人”之謂。在大乘八宗之中,研讀修習律藏有成者,稱“律師”,例
如:道宣律師、僧佑律師等;研究論藏或造論以闡揚佛法者,稱“論師”,例如世親論師、龍樹論師、無
著論師等;專門修習坐禅者,稱“禅師”。開創一宗一派之人,稱“開祖”;傳承其教法之人,稱“列祖”;
開山建寺,為寺院第一代住持者,稱“開山”,一般稱“開山大師”。
“大師”者,在社會上極為通用,凡專家、傑出者即可稱之。例如張大千大師、黃君璧大師。大陸上
比丘尼也稱為大師,大師有“菩薩”之義,菩薩又稱“大士”,例如觀音大士、普賢大士、文殊大士等。佛
教中,大士易稱,法師難為;只要發心,即可稱“大士”。過去大陸叢林,凡監院、堂主以上即稱大士。
在家居士也可以稱“上人”,例如《維摩經》中文殊菩薩稱維摩居士“彼上人者”,即人上之人、大人
物之意。因此,不管僧俗,對於師長或德學兼備者,均可尊稱“上人”,或稱“大德”、“仁者”、“長者”;
惟“長老”僅限於戒德俱尊的出家眾始得稱之。出家受戒十年以下稱“下座”,十年以上稱“中座”,二十年
以上稱“上座”。上座者,即可稱為“長老”。
在印度佛教律儀中,男眾比丘稱“大德僧”;女眾比丘尼稱“大姐僧”。中國則於歷代各朝中均有帝王
加封德學兼備,可為一國師表的高僧為“國師”,含有一國民眾之師、帝王之師等意,如玉琳國師、悟達
國師等。在寺院中,全心為佛教奉獻而未婚的在家女眾,稱為“師姑”;未行剃染而服種種淨業作務的在
家男眾,稱為“淨人”,或稱“道人”、“教士”。在家信徒彼此之間可互稱“居士”、“師兄”、“師姐”;出家
眾亦可互稱“師兄”,或稱“道兄”、“戒兄”、“學兄”、“法兄”等。對別人稱呼自己的師父為“家師”,尊稱
他人之師為“令師”,自己則謙稱“學僧”、“學人”、“末學”,或“弟子”等。
此外,與稱謂有關的佛教名相,如:僧伽、僧侶、僧俗、僧信、缁素、同參、善知識、沙彌、沙彌
尼、式叉摩那、優婆塞、優婆夷、弘講師、弘教師、檀講師、檀教師、檀那、施主、功德主等。稱謂也
是和諧人際關系的重要一環,在叢林四十八單職事中,其職稱非“主”即“頭”,例如管理藏經者稱“藏
主”,管理寺地田產者稱“莊主”,管理庫房者稱“庫頭”,負責煮飯者為“飯頭”,負責燒水的是“水頭”,負
責田園種菜者稱“菜頭”,管理園圃的稱“園頭”,甚至連打掃廁所也稱“淨頭”,可見佛教對僧眾人格的尊
重。
佛教講“三千威儀,八萬細行”,如法合宜的稱呼,其實也是學佛行儀中不可忽視的重要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