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裡面說得很明白,父母與子女有四種緣,沒有緣不會來的。這四種緣:
第一種是報恩的,
所謂孝子賢孫,是過去世你對他有恩,他是來報恩的。
第二種是報怨的,
過去世是冤家對頭,這一世遇到,到你家來做你兒子,以後長大怎麼樣?敗家子,要把你家財送得干干淨淨,還要搞得你家破人亡,這是冤家對頭來了。
第三種是討債的,
討債鬼,那是父母欠他的,他討完就走了。欠得少的,三、四歲就死了,你養他那麼大,花了不少錢,花了不少精神,他走了。如果欠得多的,會到十幾、二十歲,大學畢業了,博士學位拿到了,死了。費這麼多的錢、這麼多的心血供養他,他走了,這討債的。
第四種是還債的,
是他欠父母,他長大之後賺錢供養父母,只是在物質生活上讓父母不會缺乏,對父母沒有恭敬心,換句話說,沒有孝心,只是在生活上給你供養。如果欠得多的,供養就比較豐富一點;欠得少的,生活就苦一點,他不會給你多的,甚至對父母供養都很刻薄,我們都見過。兒女發財發得很大,一個月給父母幾百塊錢生活費用,這什麼原因?還債的,是因為他欠得少,所以他還得也少。如果欠得多,他一個月可以給他父母幾萬塊錢,讓他過得很舒服。欠多的他就還得多,欠少他就還得少。佛講四種因緣,沒有這四種緣不會來的。
緣是我們過去生中結的,過去生中不曉得因果的道理,所以跟人家結很多惡緣,我們今天在這個世間,在我們生活圈子裡面,人事環境裡面才有很多障礙,才有很多看不順眼的人,冤家對頭,叫怨憎會。明白這個道理之後,我們要覺悟,凡是與我有過不去的人,知道我過去對不起他,今天他一樣的態度來對我。我如果還懷恨在心,這個事情麻煩了,這個冤結得一世比一世重,這一世是很不愉快的朋友,來世可能就是不愉快的親戚,最後一世可能就跟阿阇世王一樣,一世比一世嚴重,所以佛教給我們冤家宜解不宜結。
所以遇到一切不如意的這些人,好像不痛快的事情,要特別提醒自己,委屈婉轉,我們順他一點,遷就他一點,不再結這個冤仇,從這一生把它解除掉,對我們自己將來往生的時候不會造成障礙,這點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