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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陀美仁波切;思惟集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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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思惟集谛,並介紹流轉輪回的次第,其內容分為三種。

  第一是引發煩惱的道理;

  第二是以煩惱造業的原由;

  第三是死亡以及如何受生的情況。

  第一引發煩惱的道理,又分主要的煩惱、認識惱煩及斷定煩惱之理三種內容做介紹。

  輪回的主要因素,必須具有業和煩惱才能形成,以主次來分,煩惱還是占居主要地位。如果煩惱已經斷盡,雖有無數舊業還未受報,也已無法感果。它就像缺水少土的一粒種子,沒有經過潤潮、適合溫度的滋養,就無法發芽生長。同樣的道理,對於業來說,如果沒有煩惱感果等的因緣,也無法形成苦芽。否則,如果具有煩惱,雖然以前

  沒有舊業,卻很快就能造出新的罪業,就會形成取蘊之身。

  關於上述道理,在《釋量論》中曾說:“出離貪欲的輪回,已斷煩惱的阿羅漢具有這種業力,遠離了受生輪回之蘊,因為已斷除了近取因緣(煩惱)”又說:“如果在眾生的身心中蘊藏著愛及取時,就會產生與增長取蘊引發之業力,繼續在輪回中受生。”

  由此可知,依止對治而消除煩惱是十分重要,但在對治煩惱之際,我們首先必須要明確地了解煩惱的來龍去脈。

  引發煩惱的道理主要按以下四種道理來闡明:

  一、認識煩惱。

  二、煩惱如何生起的次第。

  三、煩惱所發生的因素。

  四、煩惱的過患。

  一、認識煩惱。什麼是煩惱的總相和別相?首先說明煩惱的總相,在《集學論》中說:“只要有一法產生,使眾生的心處於不靜的狀態。就是由煩惱攪亂眾生之心,極不寂靜,這就是煩惱的總相。”所謂煩惱,如生起貪愛、嗔恨等,使我們處於神志昏昏,極不安靜狀態而言;假若沒有以上狀況,心住在穩定狀態的時候,稱其為寂靜。

  接下來說明煩惱的別相,至於煩惱的別相,共有十種(五見和非五見。五見是壞聚見、邊執見、見取見、戒禁取見和邪見:非五見是貪、嗔、慢、無明及疑)。

  (一)貪就是對內境或外境所喜歡的境地,產生貪著難捨之心,這種心意就像布上沾滿了油漬一樣,極難洗除;同樣,這種心意,對自己所貪愛的境地難以分離,這就是貪欲。

  (二)瞋就是凡是對於由眾生或兵器、或荊刺等只要能引發痛苦,然後產生瞋恨或惱恨等心,並想對這些人和事物等加以報復或損害的心均屬瞋恨。

  (三)慢就是依止於壞聚見,在自己或他人之間相互比較高低上下,自以為自己超越他人的一種傲慢之心情。

  (四)無明就是對四谛、因果以及三寶等真實本質(涵義),無法明白,心被愚癡所迷惑,是為無明之煩惱(至於無明的道理,在下、中士道之際,按唯識以下的見解做了介紹,此處之無明的道理是依經教做了解釋)。

  (五)疑就是對四谛、因果以及三寶產生懷疑,是有還是無的心態而言。

  (六)壞聚見就是所說的薩迦耶見,對近取蘊產生我及我所有的一種錯誤觀念,此煩惱染污我們的智慧,難以證悟無我的真理。所說的壞聚見之“壞”就是無常之意;“聚”是指眾多,並非獨一而言;也就是以壞、聚所觀之境為根本,否認無常及諸法和合而生,反而執我為有的染污慧。

  (七)邊執見就是以壞聚見執取“我”的存在,誤認為“我”是永恆不變(執於“有”邊),或者認為否定來世的受生(執於“無”邊).這種斷見,染污了我們的智慧,成為煩惱。所以,其中包含了執著實有的常見和執著絕無的斷見二者。我們應當要證悟中道正見。

  (八)見取見就是依止壞聚見或邪見其中的任何一見,以自己的主觀認為所產生的見解是殊勝正確的,誤執為清淨解脫之因素。使其錯誤之見解,染污眾生的慧性,產生煩惱。

  (九)戒禁取見就是自以為對於錯誤的見解,當做正確,捨棄之戒做護持、或行持無發之頭皮及骷髅的形象,或做獨足站立觀視太陽之姿,或恆常在身體上塗灰、或裸體、或不語、認為以身、語只要這樣行持,就是護戒,以這樣的方式觀修,就以為是淨除業障。又誤認為這樣行持才能遠離煩惱、解脫生死輪回。因此,這種錯誤的修持,污染了眾生的智慧,故而產生煩惱。

  (十)邪見就是對前世和後世做誹謗,也誹謗、否定因果等的道理。或者認為大自在天、勝性等是宇宙的造物主,執持增益(捏造),迷惑眾生的智慧,引發煩惱(邪見中含有誹謗及增益二者)。

  以上十種煩惱的內容,是按照《集學論》、《瑜伽師地論》及《五蘊論》的說法做了介紹。

  二、煩惱如何生起之次第

  至於對煩惱如何生起次第的說法有兩種:按《瑜伽師地論》的主張是,壞聚見(薩迦耶見)與無明兩者是不相同的。譬如,將近天黑之際,容易把盤起來的繩子當成是蛇。同樣,眾生因無明所覆,誤認為五蘊為我,所以,從此中產生根本煩惱及其他煩惱(隨煩惱等)。按中觀及法稱論師的見解是壞聚見與無明是同一類事。因眾生的無明,引起壞聚見,由壞聚見而誤執五蘊為我,產生各種煩惱,所以,壞聚見是煩惱的根本。

  由於壞聚見妄執為我,就會出現自他的區別,一旦出現這種情況,亦就隨著“自他”的心理而貪著自己的方面,瞋恨他人。抬高自己就會出現我慢,或認為我能永恆,產生“常見”或懷疑我能否永存而產生“斷見”,以“我見”等相關的一切惡見也隨著妄執為殊勝。同樣,也把佛所說的無我道理及佛,甚至對業果、四谛、三寶等正法生起邪見;或者產生懷疑其是否存在?是有還是無的心態。

  如在《釋量論》中說:“有了我,起分別才知道有他,劃清我與他的界限,所以貪愛自己,嗔恨他人,隨著引發的貪、嗔、癡、我慢、懷疑、壞聚見等種種過失。”

  三、引發煩惱的原因

  此原因在《菩薩地論》中分為六類,依次是:

  (一)所依,就是煩惱之隨眠(種子),煩惱的種子是煩惱產生的所依。

  (二)境界,外面的境界是煩惱產生的所緣。

  (三)散漫,不親近善士,而遭受惡友的雜染,心情放逸,心猿意馬。

  (四)言教,經常聽從歪理邪說。

  (五)串習,增長三毒的煩惱,串習力也隨著增長。

  (六)非理思索,就是對喜歡及不喜歡的性相做增益(虛構捏造)或妄執無常為永恆等的非理作意。

  四、煩惱的過程

  一旦煩惱生起時,起初煩惱定會染著整個心,對於所緣產生各種顛倒妄念,並能堅固隨眠煩惱及同類煩惱,使這些煩惱不能間斷。緊接著以這煩惱的力量,傷害自己,也傷害別人,就連這一世和後一世也造下罪業,感受痛苦,身心遭到極大的摧殘,將會導致生生世世痛苦的果報。煩惱使眾生難證涅槃大道,退失善法,衰損受用,在大眾當中,內心充滿恐懼,失去快樂及無畏;另外,自己的惡名撒播於各方,遭到上師、護法等的呵責;臨終時悔恨而死,死後又生惡趣,斷滅善根,難以獲得利眾和自身解脫的利益。

  《莊嚴經論》中說:“一切煩惱使自己產生今生與後世的痛苦,因此能摧毀自己,同時也能毀壞別人的身心、財富、善根;又能造作殺生等惡業,而毀滅自己的圓滿淨戒;煩惱使自己與僧眾同居中失去聞習善法的機會,得不到他人的財物供養及恭敬,又會遭到自己所供奉的本尊、護法等的呵責,同時又會遭到他人的譴責;煩惱使自己的臭

  名遠揚於各方,來世投生惡趣等無暇之地;煩惱能退失自己原有的功能,又能失去新的功德。所以,煩惱使我們悔之無及,產生重大的憂苦!”

  《入菩薩行論》中也說:“嗔恨、貪著、愛及愚癡等一切煩惱怨敵,雖然沒有手腳,也沒有英勇賢明的膽識;但是我成為它的奴僕,煩惱卻一直潛伏在我的心中任隨它們歡樂地損害著我的身心;可我對它們仍不產生憤怒而竟然甘心忍受毫不介意;這種不合理的忍辱應該受到譴責。如果一切的天人和阿修羅,都與我作為敵人,他們只能殺害我而已,也難以把我送入無間地獄的熊熊烈火之中。只有這個盛勢強大的無明煩惱的怨敵,哪怕是遇到須彌山,也能將它化為灰燼,不留痕跡,更何況脆弱的我呢?剎那間就能把我毀掉。這個煩惱的怨敵,無始至終地跟隨著我長住久安;不像其他世間的敵人一樣,只短暫為敵。如果我們侍奉世間的敵人,還可能獲得種種利益和快樂;假若一味奉承內心的煩惱,就會帶來更多更大的傷害和痛苦。”因此,我們務必要思惟這些煩惱的過患,時刻提防煩惱的產生。

  剛巴瓦大師說:“如果要斷除煩惱,必須要首先懂得煩惱的過患、煩惱的性質、煩惱的對治、煩惱所發生的因素。知其過患後,就要把煩惱看為過失,看成是怨敵。如果不知煩惱的過患,就不知道煩惱是怨敵。所以,就必須按照《莊嚴經論》及《入菩薩行論》中所說的有關破除煩惱的內容來做思惟修持。”

  又說:“若想懂得煩惱的性質,就必須聽聞《俱捨論》,至少也要學習《五蘊分別論》,按照經典中的道理來認識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的本質,每當貪欲、嗔恨等在心中生起時,就要知道這些貪、嗔等是我的怨敵,並與這些煩惱做堅決的斗爭。”另外,在《如來秘密經》中也曾說:“要調伏自心,守護傷害他人的心,並要小心謹慎,不能

  放逸。”

  第二、說明煩惱造業之理

  煩惱造業又分為認識所造之業和如何造業之理。

  一、首先說明認識所造之業。

  認識所造之業再分為思業及已思業兩類。

  (一)所謂思業,在《集學論》中說:“思業,就是令心所做之意業,策動心去造作善、不善及無記等諸業。”按上文所述,與意識相應,隨境轉動、策動的心所,是為意業。

  (二)所謂已思業,就是以思業徹底發起的身語二業。在《俱捨論》中說:“業,就是以心態所做而言。思,是意業。通過思而正在做殺生等的思業是屬於身語二業。”

  身語二業,又分為有表和無表兩類。“分別說一切有部”的論師主張以身、語表示出來之有表色才是已思業。對這種觀點世親論師駁斥說,凡是思業已做斷定;無論身語二業有所表示或者沒有表示,都應屬於已思業。

  總的來說,業有善業、不善業及無記業三類。這裡介紹的是善業及不善業二類(無記業是非善業,也非惡業的無記性業)。善業又分為有漏善業和無漏善業兩類。與煩惱相應的有漏善業以及聖者的有漏善業和凡夫的有漏善業。此處特指後者凡夫的有漏善業。所說的不善業,就是指非福報之業。福報業,是指欲界眾生所積的善業。不動業,是指色界和無色界眾生所積的有漏善業。這個道理曾在《俱捨論》中說:“福德業是指欲界的有漏善業;不動業是指上界的有漏善業。”

  為什麼稱做不動業呢?在欲界天中,本來造下生天的善業,卻個別果報在人、畜生、餓鬼道中成熟,欲界的果報可以變動,所以,稱為福德業。色界及無色界天中的有漏善業,要投生何界,就生於何界,其果報不會變動,所以,稱為不動業。《俱捨論》中說:“色界與無色界的有漏善業的果報不會變動,所以稱為不動業。”

  二、造業之理又以八個方面來說明

  (一)少許積集善、不善業及積集投生輪回之業的差別

  總的來說,諸聖者所積增長的基本上是善業,雖證得初果(預流果)及二果(一來果)的聖者,偶爾也會造下不善業,但聖者們根本不會造下引生善趣或惡趣的引業。《中觀根本論》中說:“投生輪回的根本是行蘊的原故,因此智者不造行蘊;凡夫不見空性的緣故,仍然會造作行蘊,而流轉輪回。”此中觀根本教理之義來解釋的話是這樣:流轉生死輪回,其近取因是行蘊,一切聖者根本不會造作引生輪回的行蘊,因此造作行蘊,受生輪回的造作者是凡夫。智者(聖者)不積集這種業的原因是他們已現證空性。世親論師也說:“獲得見道的聖者,不會造作引業;遠離貪愛的智者,不會受生輪回。”

  (二)積集受生輪回的凡夫

  凡夫因執持我執,持多久的我執,就在同等長的時間內造作流轉輪回的引業。現證無我空性的聖者,因過去積集業及煩惱的緣故而在輪回中雖然有受生,但是已經不會再積集新的能引之業,就像強者制伏弱者一樣。初果、二果的聖者斷除我執,再不接納我執,這在《瑜伽師地論》中有所表明。所以,積集流轉輪回的引業者,是大乘加行道世間第一法以下的一切凡夫眾生(越其世間第一法位,就已達到見道位的聖者)。

  (三)煩惱所造業之理

  凡夫眾生因煩惱無明及壞聚見的緣故,而造作殺生等不善業。以身、語、意三業行蘊,這就是積集受生惡趣的非福德業。倘若能行持欲界天善業的布施、持戒等行蘊,就是積集受生欲界的福德業。假若能行持色界及無色界所攝的禅定等,就會成為不動業。

  (四)入道資糧及加行道之心雖非屬真實集谛,但屬隨集谛

  那麼,行者若能對世間輪回的一切幸福看做是過患的本性,引發起希求解脫輪回之心。而行持種種善業,另外又能對無我的真理如何做觀察修持,具備與此相應的智慧之心,所思惟的諸善業,是否是集谛輪回的因素呢?總的來看,資糧道和加行道的行者,雖然仍能積集一些引凡夫輪回的業,但是已經引發解脫輪回的希求之心,以及又能

  以無我的觀察智慧,與其相應的諸善業,皆能對治貪著後世輪回的根本我執,雖然其善所緣有所不同,並非真實凡夫的所造能引流轉輪回的集谛,但是仍然能引生後有,是屬於真實集谛及相應集谛,所以,歸納於集谛之中。

  關於這個道理,在《攝抉擇分》中說:“問:修習加行道以下世間的一切善法,厭患輪回因素貪愛,希求超世間之道,而引發增長厭世心、無我性空智慧以及與其相應之善業,為什麼這些都屬於集谛所攝呢?答:這些善業是對治輪回,是解脫之因素,其性相雖不趨向後有輪回,但還能引生善趣後有輪回之因,行身、語、意三業的集谛善有漏,與其相應的緣故,所以,屬於集谛所攝。”

  (五)必須具有厭世及無我見

  善於思惟輪回過患之因素後,引發起厭世之心,精進修習超世間解脫道的一切善法,這一切因屬於集谛隨順(相應)法,所以,必須多做思惟觀察其義,以及無我的性空智慧。因此,對還未能被厭世以及無我空性所攝的我輩初學修者來講,我們的善根大部分都包含於輪回因素集谛之中,若現在能具有無我見和善提心(世俗菩提心)的

  話,實屬難能可貴;假若不具備這些,最初受分別解脫戒而產生厭世之心也不會轉為受生輪回之因素,這是十分重要的一項因素。倘若不具備以上因素,依止賢德恩師回向祈禱這一切善業,獲得加持,雖以前未能具備這些因素,但依賴上師、僧眾福田的威力,個別善業也因此成為解脫之因素。

  (六)遠離厭世心、無我見、菩提心,依止的對象非為諸佛等,雖行善業,仍成流轉輪回之因素,因此,要發厭世心。

  我們在修行之際,因缺乏經驗,不能夠對輪回的過患做觀察、辨析;不能夠對世間輪回的各種“幸福”貪愛修對治;又未能如理地對無我之真實義用分別觀察智來做辨析;也不能修持兩種菩提心(世俗菩提心是資糧道和加行道所發的菩提心;勝義菩提心是見道後所發的菩提心)。這樣的修持,除了少量依止福田(如祈禱修持儀規等),而

  達到解脫之外,其他都屬於凡夫的集谛,所以,仍然繼續轉動生死輪回的輪子。

  (七)三界之業是為了三觸受而積集之理

  積集又分為二類,是為了樂受而做積集和為了平等捨受而做積集。

  樂受又分為兩類:一類是為了享受色、聲等妙欲而產生的樂受;另一類是對外塵的欲樂,就是對這些外境不做貪著,而修持禅定中所產生的樂受。

  第一類享受色等諸欲所增長的業,又分為非福德業及福德業。如果主要為了以死之前的快樂而做追求,所積集的業是非福德業;如果主要為了來世的各種快樂而修持的一切善業,是屬於福德業。

  主要是為了修持禅定中產生的樂受,是積集產生色界初禅天、二禅天及三禅天之不動業。

  對欲界的諸欲產生厭煩,又對色界的一至三禅的樂受心生厭煩,而對捨受專注修持,是積集產生色界四禅天乃至三有頂天(世間頂天)的不動業。上述這些道理是世親論師解釋集谛的見解。

  (八)修厭世之善業而能成就解脫之因素

  有關上述道理中已經說明:我們必須要厭離世間的一切幸福,為了獲得解脫,必須以持身、語、意三業的種種善行,才能逐步遠離生死輪回,而接近解脫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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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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