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一個老婦的兒子,以捕蟹為業,常用草繩縛賣,賣後買回柴米供養母親。有一天,老婦生病,把草繩吞進肚中,吞後,又一節一節抽出,出後再吞,吞後再抽,腸肺間的血穢,都從口裡牽出來。她說,兒子用殺生的錢奉養我,所以得到這個報應。如果不這樣做,更加痛苦。觀看的人,越來越多,幾天後,老婦死去。
從前,世尊在王捨城中,看見捕在網裡的一條大魚,身上有很多頭,每個頭都長得不同。世尊看見後,進入慈心三昧,就喊此魚,魚即答應。世尊問道:“你的母親在哪裡?”魚回答說:“母親在廁所中作蟲。”佛對各比丘說,這一條大魚,在迦葉佛時,作三藏比丘,因為常常罵人,所以得多頭報應,他的母親這時受他供養,所以現在落在廁所中為蟲。這樣看來,用有罪的錢供養親人,業錢養親,都不是孝子所應當做的,何況隨從世俗偏見,殺生來供養呢?
兒子用造作惡業得來的錢,供養母親,母親也受“共業牽連”
比丘在造作惡業的時候,供養母親,母親一起墮落!
同樣的道理,反過來想,父母殺生給我們吃,我們不會墮落嗎?當然會的!而且,父母也牽連其中!
所以,現在一些說法,說是為了眷屬歡喜,吃一點,這一口吃下去,不但延長了未來眷屬在三惡道的時間,也把自己吃到三惡道去了!
父母造惡,我們勸誡,如果不聽,我們最起碼要保全自己不造作墮落的惡因,這樣將來才有機會挽救父母!
如果自己一起造惡,一起墮落,將來誰來挽救你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