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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真堪布:入行論講記48[安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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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今天接著講《入菩薩行論》。

  所謂的這些敵人或仇人在嗔恨我們的時候,或以害心來傷害我們的時候,都是不由自主的,也是無意的。我們為什麼會把他們視為敵人或仇人呢?因為我們認為,他們對我們生起嗔恨心了,他們傷害我們了。其實,他們也不願意生起嗔恨心,也不願意傷害他人,但是在遇到一些對境或外緣的時候,也是不由自主的,沒有辦法控制自己。

  以生嗔恨心為例,他們怎麼會願意生起嗔恨心呢?但是在遇到對境或外緣的時候,這些嗔恨心等煩惱就會強行地湧現,所以他們也是很無奈的。平時,他們也不願意傷害他人,不願意做壞事,但是煩惱一生起來,業力一現前,就會不由自主地去傷害他人,去做這些壞事。由此而知,他們的所作所為也是被煩惱控制著,是由業力牽引的。如果我們真正能這樣認真地思維,其實沒有什麼可嗔恨的。

  若是你很理智,若是你以智慧這樣去觀察,這個時候我們應該生起悲憫心,應該可憐這些眾生。所謂的這些敵人或仇人也是被煩惱控制,由業力牽引,在六道中輪回,遭受著無窮無盡的痛苦。他們和我們一樣,也是受害者,也是苦難的眾生。同時,我們還應該想到,他們都是我們宿世的父母,被煩惱牢牢地控制著,正在遭受著輪回的痛苦,我們應該可憐他們、悲憫他們。

  可見,如果我們生起嗔恨心,甚至還想去傷害他們,這樣是不理智的,也是不智慧的。因為你沒有好好地去了知事實真相,也沒有以智慧去觀察。作為一個學佛修行人,無論面對什麼事情,都不能盲目與沖動。內心應該具有理性,以智慧去觀察:它到底是怎麼回事?到底是怎樣的因緣?當你真正了知了事實的真相,不但不會生起嗔恨心,甚至還會悲憫這些眾生,這樣才能真正修出安忍。你內心不混亂,心沒有動搖,這叫真正的安忍。如果我們只是強忍或控制,那不是真正的安忍。本來就不應該嗔恨他們,本來就不應該去傷害他們。

  站在佛講的因果的角度去思維,也是如此。我們之所以受到傷害、遭受痛苦,是我們自己所造的業導致的。若是自己沒有造惡業,能遭受這樣的惡果嗎?不可能的。有因才有果,如是因,如是果。如果你懂得因果,深信因果,也不會生起嗔恨心,也不可能再去傷害眾生。因為這都是自己造惡業、結惡緣的果報,若是要怨就怨自己,要恨就恨自己。

  大家真的要懂得因果,深信因果!這是根本。很多人現在都修空性、無我,但是根本都是因果啊!所謂“萬法皆空,因果不空。”你把因果弄明白了,並且深信因果了,才會有真正的空性見,才會產生真正的無我的智慧,之前是不可能的。當遇到有人傷害你等對境的時候,你就知道這是自己往昔造的業,這是跟他結的惡緣,所以才有這樣的結果。這時你的心裡不會有嗔恨,只會有慚愧。若是你念一轉,心裡忏悔,這個緣當下也就了了,這個痛苦很快就會過去,這才是根本,這才是脫離煩惱、痛苦最好的方法。否則,如果你也生起嗔恨心,再去傷害他,又造惡業了,又結惡緣了,你內心的煩惱也會越來越增長,內心的痛苦也會越來越嚴重。所以,佛強調:眾生不能再愚癡、顛倒!大家不能再犯糊塗,不能再繼續制造痛苦啊!

  此外,我們可以思維:煩惱是怎麼生起來的?所謂的怨敵對我們生起嗔恨心,以害心傷害我們的時候,這些嗔恨心、害心也都是因緣和合而生的。這講的是空性的道理。因緣和合而生,實際沒有生,它就是這樣的一個空性的法。一切都是顯而無自性,一切都是如幻如夢般。如果你站在緣起性空的真理上去思維,那就更不會生起嗔恨心了。

  若大家想修安忍,就要明白這些真理。你要了知這些事實真相,要有這種正知正見,內心要充滿智慧,才可以修安忍,才可以做到安忍,之前難啊!遇到對境時,心能不動嗎?能不嗔恨嗎?“怎麼這個態度啊?怎麼這樣對待我啊?怎麼這樣欺騙我、傷害我啊?”總是這樣怨天尤人,自尋煩惱,自找痛苦,這就是輪回,這就是凡夫啊!

  寅二(遮破自主之作害者)分二:一、共破神我與主物;二、別破常我。

  卯一、共破神我與主物:

  縱許有主物,施設所謂我,

  主我不故思,將生而生起,

  不生故無果。

  昨天我們講了,這些所謂的敵人以及他們對我們的害心都是不由自主而生、無意而生,都是因緣和合而顯現的。

  但是數論派、勝論派等這些外道則有不同的觀點。數論外道承許主物,勝論外道承許神我。根據他們的觀點,在世俗谛的角度,他們也承許都是無常的,變化的,依賴於它法的,不是獨自存在的;但是無論是主物、神我都是勝義谛,是恆常不變的,都是不依賴於它法而獨立存在的。之所以安立主物或神我,因為他們認為一切清淨與不清淨,好或者不好的顯現、緣法,都是由它們來造作,因它們而產生。

  根據這些外道的觀點,敵人、嗔恨心等都是由主物、神我特意造作、產生的,都是自主的。現在怎樣遮破或推翻這些觀點呢?主要是以他們自己的說法前後矛盾而遮破。他們所安立的主物、神我都是恆常不變的,是不依賴於他法而獨立存在的。

  首先,主物或神我不能造作、產生果法。

  第一,既然它是恆常不變的,不能有變化,那麼或者它永遠產生這些果,或者它永遠不能產生這些果。但是,實際上這些果法時有時無,有時候產生,有時候不產生。若是果法有這樣的變化,它就有變化了,就不是恆常的,這和他們自己的觀點相違,所以是不能承許的。因此,它不能造作這些法,不能產生這些果。

  第二,若它是不依賴於他法而獨立存在的話,也沒法造作和產生這些果法。它不依賴於他法的話,則這些果法或者是永遠存在,或者是永遠不存在。若它是不依賴於他法的話,由它產生果也是不要依靠他法的,那麼只要有它的存在,它所產生的一切法應該都存在。然而,這都是不符合實際的。事實上,我們有時候快樂,有時候痛苦;有時候他是你的親人,有時候他又變成了你的敵人;有的法有時候存在,有時候不存在……以上種種情形說明:一切法有種種顯現,各不相同,因此無法由這樣的主物或神我產生。

  可見,這些外道承許主物或神我是“恆常不變”、“不依賴於他法而獨立存在”,若是這樣,它們就不能造作,也不能產生果法。

  其次,主物或神我的存在也是不合理的。

  第一,若它們是恆常不變的,就不可能通過因緣而生。因為若是通過因緣而生,就要先有因緣的聚合,然後才能產生這個果,這樣就出現了“先沒有而後有”的過程,而一個恆常不變的法是不能有這個過程的,所以這是不可能的。若是它沒有依靠因緣的話,就沒有產生了。若它沒有產生,它就是不存在的,如同石女的兒子一樣。石女是不能生子的,所以世上不可能有石女的兒子。既然神我或主物自己不可能產生,那麼由它產生這些果也是不可能的,是不合理的。若是沒有通過因緣而生也可以說存在的話,那一切都可以承許為存在了,兔角、石女的兒子也應該存在,可見這是不合理的。若你仍然堅持認為“神我或主物應該是存在的”,那麼你有什麼依據來證明啊?僅僅是這樣承許而已,根本就沒有依據。若是沒有依據,而只這樣承許,就可以存在的話,那麼任意想與任意說的任何事物也應該都存在了。

  第二,根據他們的觀點,主物或神我是不依賴於它法而獨立存在的;否則它若是依賴他法的話,就是不自在的,那就不是勝義谛了。既然主物或神我是不依賴於他法的,那麼它又怎麼能產生呢?它不產生的話,怎麼可以說是存在的呢?

  可見,他們承許主物或神我都是存在的,這是不合理的。既然它們自己沒有產生,也就不可能由它們來產生果法。

  數論派外道承許主物存在,並由它來造作一切;勝論派外道則承許“神我”存在,由它來創造一切。他們認為,敵人、嗔恨心等這一切法都是由主物或神我來造作的。此外,有些外道也認為,無論是快樂,還是痛苦,都是神創造或賜予的。這些觀點都是不合理的。這些果法還是不由自主的、無意當中,以因緣和合而產生的。

  卯二(別破常我)分二:一、破享用者;二、破能生果。

  辰一、破享用者:

  常我欲享果,於境則恆散,

  彼執亦不息。

  這是單獨遮破“神我”。數論派也承許“神我”,數論派認為由主物造作創造一切緣法,然後由神我來享受這些。主物只能造作,沒有別的作用;而神我則感受、享受這些。

  當這個“神我”去感受由主物給它造作的這些法的時候,能取是神我,所取是造物主所造作的這些緣法(造物主和主物在這裡是一個意思)。

  數論派認為:“神我”是恆常不變的,是不依賴於他法而獨立存在的。所謂的“自在”,就是指不依賴於他法、獨自存在的。

  第一,既然能取的神我是恆常不變的,那麼當它去享受、感受這些對境的時候,對境也應該永遠是一個,不能有多個;而且對境不能有變化,否則若是有各種對境,它也應該在變,不可能不變。因為所取和能取應該是相應的,有多少種所取就應該有多少種能取,所取有變化的時候,能取也要有變化。比如,當神我去感受敵人的時候,能取的感受只有一個對境,若是敵人就應該永遠是敵人,不能有別的所取,也不能有別的對境。若是有別的所取、別的對境,能取就應該有變化。但是,實際上它所感受的對境有各種各樣,包括親人與敵人,快樂與痛苦,好與壞,清淨與不清淨等等。可見,如果神我不變,這不符合實際;如果神我有變化,卻又違背了他們自己的宗規,這就不合理了。

  第二,如果神我是不依賴於他法而獨立存在的,那麼它怎麼能趨入對境呢?它一旦趨入對境了,就依賴於他法了。當有這樣的對境存在時,它就享受這樣的一個法,這樣它還是依賴於他法的。若是不依賴於他法,神我就不能趨入對境;若是趨入對境,它就依賴於他法,這樣就違背他們自己的宗規。因此,無論怎麼承許都是錯誤的,都是站不住腳的。

  可見,這些外道的觀點僅僅是自己這樣承許而已,若是以理證去觀察、分析,都站不住腳,都可以徹底遮破,都是不合理的。

  辰二、破能生果:

  彼我若是常,無作如虛空。

  神我有兩種:一個是數論派所承許的神我,還有一個是勝論派所承許的不可思議的神我。盡管他們都知道世俗谛的顯現法都是無常的、虛假的,但是他們認為這些法的產生必須要有一個依靠或者一個因,因此承許主物或神我的存在。根據佛教中觀派究竟的觀點,一切都是從空性中產生的。諸法的自性是空性,所以可以無礙的顯現。但是外道達不到這個境界,包括內道有實宗等的觀點也沒有達到這個境界,外道更達不到了。

  此處遮破的是勝論派所安立的不可思議的神我。若這個不可思議的神我是恆常不變的,它就不能有造作,也不可以產生這些法。如果它有造作,能產生這些法的話,它就有變化了,就不是恆常了。若它不是恆常,這不符合他們自己的觀點,他們不可能這樣承許,否則就違背了自己的宗規。若它是恆常不變的,就不能造作,那麼它怎麼能產生這些法呢?這是不可能的。

  此處以“虛空”作比喻。虛空是不存在的,不可能由虛空來產生、造作這些法。同樣,神我若是恆常不變的,它就沒法造作,因此就不可能產生果。若恆常不變的法還可以產果,那麼這些果或者永遠產生,或者永遠不產生。既然造作者是恆常的,它所造作的法也必須變成恆常的。

  這些外道也是在抉擇勝義谛。數論派、勝論派主要是承許主物、神我;還有一些外道信梵天王等,認為梵天王造作了一切。

  內道也抉擇勝義谛,小乘有有部和經部,大乘有唯識和中觀。

  小乘的有部和經部認為:這些顯現都是無常的、虛假的,但它們是通過什麼產生的?他們承許剎那心和極微塵,通過極微塵而能顯現物質,通過極微塵和剎那心而能顯現一切。

  大乘唯識宗認為:能取、所取的一切法都是無常的、虛假的,但是遠離能取所取的剎那心是存在的,是恆常的,由它來顯現一切。相對於有部和經部的觀點,唯識宗的見解比較高,因為它不靠外在,它不承許外在的物質,不承許極微塵的存在。他們認為,在最究竟的勝義谛上,所取和能取都不存在,但是遠離能取、所取,屬於勝義谛的剎那心是存在的。一切都是唯心所現、唯識所變,都是因剎那心而顯現、產生的。

  我們也講“唯心所現,唯識所變”,根據麥彭仁波切的觀點,這些緣法都是唯心所現,唯識所變。但是我們所說的剎那心之自性也是空的,而唯識宗則承許剎那心是實有的、實成的,這是二者的不同之處。

  大乘中觀認為:物質與精神等一切法都是因空性而顯現。因為諸法的本性是空性,所以都可以顯現;若是世上有一個實成法,一切都不可以顯現。

  各宗的觀點是有差別的,中觀派的觀點是比較究竟的。

  昨天講了,一切都是因緣和合而生的,不觀察的時候是存在的,通過智慧一觀察,是不存在的,是空性的。因為都是空性的,所以可以產生。今天也是在遮破外道的觀點。在抉擇勝義谛時,中觀派的觀點是正確的、比較究竟的,這些外道以及除了中觀之外的內道的其他觀點都是錯誤的。

  縱遇他緣時,不動無變異。

  作時亦如前,則作有何用?

  謂作用即此,我作何相干?

  這是一個辯論之處。對方認為:神我是恆常不變的,但是遇到外緣這些無常法的時候,它就可以產生果。

  那麼,這些外緣對神我有沒有起到作用?若是對神我沒有起到任何作用的話,“它通過外緣而產生果”就不合理了;若是對神我起到了作用,它就有變化了,不可能沒有變化。只要對它起到了作用,就是對它進行造作了,這樣它怎麼能沒有變化呢?

  “縱遇他緣時,不動無變異”:當這些外緣對它起作用時,它不能變化,否則就違背他們自己的宗規了,他們肯定不會這樣承認。

  “作時亦如前,則作有何用”:若是它和以前一模一樣,那就只是口頭上說對它產生作用而已,實際上並沒有對它起到作用。若是實際起到作用的話,它就應該有變化了;若是它有變化了,就不是恆常的了。若是起到作用了,但它沒有變化,說明還是沒有起到作用。

  “謂作用即此,我作何相干”:作用和神我這二者之間沒有任何關系,這樣怎麼能說對神我起到作用了呢?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

  對方認為“神我是恆常的,但是當它遇到無常法這些外緣的時候就會產生果”,如果我們不仔細觀察的話,就會認為這種說法也是可以成立的;但若是仔細觀察,就會發現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

  寅三、攝義:

  是故一切法,依他非自主,

  知已不應嗔,如幻如化事。

  因此說,所有萬法均是依靠他力而生,一切外緣也是以前前之力而產生,所以它們都是不由自主,而且前面的邊際無窮無盡,自主的任何事都不可能有,我們認識到這一點以後,就不會再嗔恨無實中顯現如幻化般的一切事物。

  丑二、遣除除嗔不應理之邪念:

  由誰除何嗔,除嗔不如理,

  嗔除諸苦滅,故非不應理。

  如果說:既然一切如幻化般無有真實性可言,那麼由何人或依靠何種對治來遣除何種嗔心呢?遣除也是不應理的。

  答辯:在世俗谛中,承許依靠去除嗔心而息滅依於嗔恨的所有痛苦,因此並無不合理之處。這是善天論師及《釋論》中解釋的。《大疏》對“一切若以緣生則遣除嗔恨不應理”的觀點也作了答復。

  丑三、攝義:

  故見怨或親,非理妄加害,

  思此乃緣生,受之甘如饴。

  “故見怨或親,非理妄加害”:當我們見到仇敵或者親友做非理之事的時候。也就是說,當怨敵或親人嗔恨和傷害我們的時候。

  “思此乃緣生,受之甘如饴”:這時應當從不同的角度如理思維,從而能夠心甘情願地樂觀接受。

  前面講了很多種道理:第一,這些敵人、親人生煩惱、傷害我們,也是不由自主的,也是無意的。當遇到一些外緣而自然生起煩惱時,他們控制不了,然後就傷害我們。其實,他們也是不自由的,也是痛苦的;第二,他們之所以傷害我們,也是我們自己的因果,是自己造惡業的果報;第三,一切都是因緣和合的,都是如幻如夢的。

  如果你明白了上述這些道理,當他人嗔恨我們或傷害我們的時候,就能做到心不煩、意不亂。為什麼說還能歡喜地接受?因為這些都是來幫我們消業的,也是來磨煉我們的,是我們解脫和成就的助緣。若是能這樣思維,就能做到心平氣和、心甘情願、歡喜地接受。

  大家是否覺得很難做到?如果你真正明白、深信了前面講過的這些道理,就不難了。對一個普通凡夫來說,難;對一個修行人來說,不難。不明白這些真理的時候,難;若明白了這些真理,不難。

  其實,這些所謂的敵人也是不自由的,他們的內心也是痛苦的。由煩惱來控制,由業力來牽引,他們也是這樣在六道中輪回,遭受著無窮無盡的痛苦,有什麼可恨的?應該可憐他們才對,應該悲憫他們才對。“如是因,如是果,不造不受,自造自受。”你把這幾句搞清楚、弄明白了,當面對痛苦和傷害的時候,就完全可以做到心平氣和、心甘情願。如果你真正證悟了緣起性空的真谛,那就更不用說了。其實所謂的煩惱、痛苦,其自性也是清淨的。猶如冰是水,但水不是冰;同樣,煩惱即是菩提,菩提不是煩惱。若是你明白這個真理,當下就解脫,當下就圓滿了。

  若苦由自取,而人皆厭苦,

  以是諸有情,皆當無苦楚。

  假設說痛苦是隨意而成的話,那麼任何有情眾生都不希望自己痛苦,由此一來,一切眾生都不應當有痛苦了。

  我們所謂的敵人、仇人生起煩惱而傷害我們的時候,都是無意的,都是不由自主的。對這個道理,我們一定要思維清楚。如果煩惱能隨他們的意志或者能自主的話,那麼誰願意煩惱,誰願意遭受痛苦呢?誰都不願意煩惱,誰都不願意遭受痛苦,這樣眾生就不可能有煩惱,不可能遭受痛苦了。

  他們之所以生起煩惱、痛苦、造業,也是不由自主的。我們很多時候會說自己“身不由己”,其實這不是真正的身不由己,這些敵人在嗔恨和傷害我們的時候才真正是身不由己。他願意煩惱嗎?在座的各位,誰願意煩惱啊?誰都不願意煩惱!誰願意傷害別人?誰願意造惡業啊?誰都不願意,但是業力現前的時候,沒有辦法。

  當遇到一些外緣的時候,嗔恨心等煩惱自然就會生起,因為你沒有對治法,你也沒有修行。如果你有修行,有智慧,有對治法,你就可以不讓煩惱生起,可以不讓自己痛苦,這時才是真正自主的,才是真正的自在啊!之前都是不自在的。

  真的,我們這些凡夫眾生,都是一樣的,可憐啊!所以,不要互相嗔恨,不要互相傷害吧!應該互相體諒,互相幫助和利益。為什麼都互相雪上加霜呢?為什麼這樣自尋煩惱、自找痛苦呢?佛講了八萬四千法門,都強調的是不要愚癡,不要顛倒。痛苦是自找的,煩惱是自尋的,所以大家不要自尋煩惱,不要自找痛苦。

  你修安忍、轉念,對他人沒有什麼,但是你自己可以解脫。這都是圓滿自己、解脫自己的方法。很多人不明白:“我為什麼不能為自己?為什麼偏偏要為他人?”你為自己,這是一切痛苦的根源;你為眾生,這是一切利樂的來源,這是解脫你自己、圓滿你自己的方法。自私自利是一切煩惱和痛苦的根源。你的福德和智慧為什麼達不到圓滿?就是因為自私、自利。如果你能利益眾生,能為眾生著想,你就可以解脫煩惱,圓滿自己。這都是方法啊!

  為自己的時候就要去為他人,把他人的快樂當作自己的快樂,這才是最大的快樂。自私自利、我執我愛完全是一種狹隘的心態,什麼也容納不了,什麼也接納不了。為什麼處處都是障礙,處處都是違緣,處處都會讓你煩惱,處處都會讓你痛苦?因為你心胸沒有打開,心胸狹隘。如果你能打開心胸,心胸不狹隘了,這些所謂的違緣障礙、煩惱痛苦等都會消失得無影無蹤。所以,大家真的想學佛,想修行的話,就要在心地上下功夫,從心態上入手,不要總做這些形式上的東西。

  為什麼說要遠離世間八法呢?以痛苦和快樂為例,既要遠離痛苦,也要遠離快樂。想逃避痛苦是逃避不了的,想追求快樂是追求不到的。你不去執著快樂,不去尋找快樂,不去追求快樂的時候,當下就是快樂;你不去執著痛苦,不逃避痛苦,不害怕痛苦的時候,當下就是解脫。如果你害怕痛苦,想逃避痛苦,這時你的內心是束縛著的,所以不可能自在,不可能快樂。如果你執著快樂,追求快樂,這本身就是求不得苦。佛法裡講,求本身就是苦,不求的時候才真正有樂。當你不執著快樂,不追求快樂的時候,你的內心完全是解放的、輕松的、自在的,當下就是快樂。其他如贊歎和誹謗等,也都是如此。所以,所謂遠離世間八法,就是超越它們的意思,不是要逃避。

  其實沒有什麼事兒,當遇到這些對境的時候,不要心煩意亂,不要自尋煩惱、自找痛苦,先把心態穩定下來,然後再去面對,一切都會好的,一切都是好事。佛法裡強調的就是堅定的意念、堅強的心態。大家的內心要學會勇敢,學會堅強。現在很多世人都會說“我的內心要堅強”,這沒有錯,但是很難做到!這不是一說就可以、一想就OK的事,這需要通過修行,有智慧了,才能做到。

  現在社會上的人都說“我要自由,我要自在……”說得沒錯,但怎樣才能做到?當你沒有被煩惱控制,沒有被業力牽引的時候,才有真正的自由,才有真正的自在,之前不可能有的。“我要自由!我要自在!”既不聽父母的話,也不聽師長的教誨,跑到酒吧裡瘋狂一下……這樣你能自由嗎?最後大部分都走進了絕望。若這是真正的自由自在,還能走進絕望嗎?不可能的。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三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谛之加持,

  僧眾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回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贊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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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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