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失方面,與自己無關的閒事,就不要管;但在利他方面,即使與己無關,還是應該去關心。
有些人在吵架時,常會說別人:“狗拿耗子,多管閒事!”意思是,跟你無關的事,就不要多管,以免惹禍上身。
古人也講過:“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你在什麼位置上,做好本分的事即可,不要越俎代庖,去管你不該管的事情。
話雖如此,但“不要管閒事”也不能理解的太片面。
有些人覺得,不管是什麼事,只要和自己無關,就不必瞎操心,應當視若無睹、充耳不聞。其實這是不對的。
1964年,美國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殺人案:當時38人目睹了一女子被陌生人刺殺,但在持續半小時、來回三次的刺殺過程中,竟無一人救助或報警。這種見死不救的行為,正是“不要管閒事”的真實寫照。既然人人都抱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理念,又怎麼會去見義勇為呢?
我還看過一則新聞:一個中年婦女同一個男子經過江邊時,聽見有人落水喊“救命”。男子准備去救人,那個婦女阻止道:“少管閒事,我們走路要緊,過一會兒他會自己浮起來。”結果,淹死的正是她的親生女兒。
如今世態炎涼,很多人都只顧自己,不願多管閒事,就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煩。常看到有新聞報道:某某小孩不慎墜樓,剛開始沒有死,但附近的路人從他身邊經過時,一個個視而不見,誰都不把他送醫院,最後一個小生命就這樣斷送了;某某老人在街上犯了心髒病,輾轉痛苦了很長時間,若有好心人送他去醫院,肯定有存貨的機會,可是,在“不要管閒事”的想法下,沒有一個人伸出援手。
所以,假如片面地理解“不要管閒事”,只會讓人心變得越來越冷漠。孟子曾說:“以天下興亡為己任。”天下的興衰、眾生的痛苦,每個人都責無旁貸,並不是看似與己無關,就不必去管了。
總而言之,在過失方面,與自己無關的閒事,就不要管;但在利他方面,即使與己無關,還是應該去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