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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不必先立一大建築機關以弘法的妙法
所重在令一切男女,各人在各人家中,實行敦倫念佛之道。不得學今之提倡者,先立一大建築之機關,則所費不赀。問人募錢,人便不甚佩服。況事大,非用人料理不可,用人,則薪水從募中來,便為大礙。 光與汝說一最妙之辦法。於村中或自己有空屋,立一機關,無則或附近之廟或祠堂均可。其借辦之所,牌用活的,可掛可取。約定一月一次,在此講談淨土修法及與利益。 雖不能拒絕女人,然年紀過輕者,祈勿來聽,免生閒議,或致狂徒因茲生事。此外汝若無農商專責,如有一二相信人家,欲令女眷通沾法利,當約定日期請到彼家,為諸女人講演淨土法門。其請之人家,必須有具知識之男子,方可受請。若唯有女人,或男孩並老漢不能行動者,皆不受請。此種講演,不許外人來入,唯限於彼請主之家屬及本家並親眷而止。 到彼家,當設一法位。不必供佛,但以此為佛位。即向位頂一禮,令彼聽者亦頂一禮。即坐之講說。說畢,自己到座前一禮,亦令請者、聽者亦作一禮。不受食,不受供養。如此方無異議。後縱有欲行者,亦必須如此。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寧德晉居士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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