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涵之《彌陀經白話解》(此時為寧紹台道,尚未皈依),將所引余處經文,不先出經之本文,即以白話說之,實為一大欠憾。當時光頗不以為然,然未為說其不可。十八年彼又著《佛學大意》(約二百頁),《朝暮課誦白話》(約二百多頁),亦如此。光令先出經原文,下再用白話注之。則經文可為根據,白話但為解義,為有利益。實則但用明顯文話,方為合機,固不宜專效近日學堂之章程也。彼先甚著急,欲即排,因此永不提及,光亦永不過問。蓋畏其費事而停止耳。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胡宅梵居士書一”
手書備悉。既欲利人,當依經文。《無量壽經》,何可作大阿彌陀經?大藏中,原有吳譯之《阿彌陀經》,又有宋王龍舒所校之《大阿彌陀經》。若作大阿彌陀經,則令人不知究為何經。名字萬不可改,改則久迷其原。居士序中,稍有不圓滿處,僭為改竄。《無量壽經義疏》,乃隋之慧遠所著。居士以為晉之遠公。
小說每以回名。吾人解經,自有成規,何得反效小說之用回乎?
竊謂以白話解,須先列經文,後再以白話簡略注之。凡不關緊要之閒字,概不用,既明了又不枝蔓。每見有白話不幾個字,便弄成十數字,反費事。
若完全把經文編做白話,萬萬不可,何以故?以久則不得其要,而失本源故。
……
以白話解用譯字,未免有僭譯經之過,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