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以後若遇盜賊、騙子而失財,
1、先要生忏悔心(若我不曾種下盜、騙他人財物的因,何得遭受被盜、騙的果報?)同時,也應替盜賊、騙子忏悔惡業;
2、不起嗔心、不惡口謾罵、毆打;
3、應自然起慈心(別人生活無著、無有工作,才會偷盜);
4、應該作“我又還了一筆賬,離極樂世界又近了一步!”之想,作慶幸想;
5、又當作慈悲回向——“但願天下盜賊、一切眾生,衣食豐足,受用具足,無有乏少。離苦得樂,都生極樂世界,早成佛道!”
所以,若遇被偷盜,不一定是100%的壞事:
1、若能“轉煩惱為菩提”,轉化境界,如上所說,去忏悔、去慈心相向、去回向,就能消業障、長智慧。
2、相反,若“被境界所轉”,起嗔恨心、惡口謾罵,只會更增仇怨,未來世自己還要遭受做畜生、下地獄的苦報!真是既失財,又種未來遭受輪回苦報的惡因,實在非“智者”應有的表現啊!也實在不值當啊!
同理,若遇到被人陷害、冤枉,被人打罵、侮辱,被人干擾、被人惱害……等等境遇時,也是對自己學佛、修行真實水平進行檢驗的“最佳時機”!千萬不要錯過增長智慧的機會哦!
附經論開示:
大智度論卷第十三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戒相義第二十二之一
龍樹菩薩造
後秦龜茲國三藏法師鸠摩羅什奉 诏譯
問曰。不侵我者殺心可息。若為侵害強奪逼迫。是當雲何。答曰。應當量其輕重。若人殺己先自思惟。全戒利重全身為重。破戒為失喪身為失。如是思惟已。知持戒為重、全身為輕。若苟免全身,身何所得。是身名為老病死薮,必當壞敗。若為持戒失身,其利甚重。又復思惟:我前後失身,世世無數。或作惡賊、禽獸之身,但為財利,諸不善事。
今乃得為持淨戒故,不惜此身,捨命持戒。勝於毀禁全身,百千萬倍,不可為喻。如是定心,應當捨身,以護淨戒。如一須陀洹人,生屠殺家年向成人。應當修其家業而不肯殺生。父母與刀並一口羊閉著屋中。而語之言。若不殺羊。不令汝出得見日月生活飲食。兒自思惟言。我若殺此一羊。便當終為此業。豈以身故為此大罪。便以刀自殺。父母開戶見。羊在一面立兒已命絕。當自殺時即生天上。若如此者是為不惜壽命全護淨戒。如是等義是名不殺生戒。
大智度論卷第十六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毘梨耶波羅蜜義第二十七
龍樹菩薩造
後秦龜茲國三藏法師鸠摩羅什奉 诏譯
復次菩薩未得菩薩道。生死身以好事施眾生。眾生反更以不善事加之。或有眾生。菩薩贊美反更毀辱。菩薩恭敬而反輕慢。菩薩慈念反求其過。謀欲中傷。此眾生等無有力勢來惱菩薩。菩薩於此眾生發弘誓願。我得佛道要當度此惡中之惡諸眾生輩。於此惡中其心不懈生大悲心。譬如慈母憐其子病,憂念不捨,如是相是為菩薩精進。
復次,行布施波羅蜜時。十方種種乞兒來欲求索。不應索者皆來索之。及所愛重難捨之物。語菩薩言。與我兩眼。與我頭腦骨髓愛重妻子及諸貴價珍寶。如是等難捨之物。乞者強索。其心不動悭瞋不起。見疑心不生。一心為佛道故布施。譬如須彌山四方風吹所不能動。如是種種相。是名精進波羅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