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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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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冤親債主是自己找來的 
	    
       閻羅常告彼罪人   無有少罪我能加   汝自作罪今日來   業報自招無代者   1、佛在《寶積經》上說:“閻羅王常常告訴那些罪人,你墮地獄,罪是你自己造的,你自己受,我沒有權力加罪與你。”   2、閻羅王說得很清楚:“你今天來到此地,是自自然然來的,是小鬼抓你來見我的。那小鬼是誰?是你的冤親債主。他變化作無常、變化作牛頭馬面,把你抓來,這是你自作自受,這個要懂得!”   3、佛在經上講,冤親債主是自己找來的,“欠命要還命,欠債要還錢”,因果通三世,你總是逃不了,這個事情麻煩,所以學佛真正的利益在此地,了解過去、現在、未來事實真相。   4、決定不能傷害眾生的命,你傷害眾生你得的果報就是欠命,千萬不要以為小動物無所謂,蚊蟲螞蟻,它也是一條命,你殺它,到臨命終時,它也來討命——善因樂果,惡因苦果,絲毫不爽,這個事情不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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