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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的人關系都是最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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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一位有緣人自述,來文照登:

  近來相當有感,人說子女總是債,這輩子除了從小的所有教育費用外,到現在買房子的貸款也幾乎都由父母親幫忙還清了,有時會想:「他們省吃儉用都是為小孩」,到底是他們欠我還是如何呢?

  我調職到其他縣市,沒能跟父母親同住;到了這個環境,需要一個新的住所,買了一棟房子,弄一弄都快快千萬了,但由於沒存什麼錢,所以打算自己貸款,分成20年來慢慢還。

  但這時家人說話了,說不想讓我揹著貸款,便一口氣幫我處理掉了一半的房屋金額,剩下再由我自己貸款。但過了幾個月,父母又湊了幾筆錢,要我再還掉一部分,至此,貸款已低於百萬元了,就這樣過了兩年。

  後來父母又告知想要早點幫我還清貸款,於是又匯了筆錢,就把所有貸款結清了。對家庭富裕的人來說這並不算什麼,但我們家並非這種家庭,父母親總是省吃儉用,有時一個錢還打了十幾個結,自己都是捨不得買,菜錢省、日常生活用品省、什麼都省,存的錢通通用在孩子身上,看在眼中真是感到很愧對。

  我想了想精捨有篇叫做〈狀元地〉的文章,我在想我是不是也是來「討債的」,從他們身上挖光所有積蓄,卻還無法留在身邊孝順他們!(但我是很想在他們身邊的!)於是便請示了佛菩薩,請菩薩解答我心中的疑惑,剛好也想完成這篇文章,再印證一次「身邊的人,通常都是因果關系結最深的人」。

  佛菩薩開示:前世,父親是您家中管理米糧的長工,常常借買賣米糧的機會「以多報少」,共侵吞635銀兩,故您本世是來討債的;母親也是您家中長工,也有偷侵佔銀兩。故此為共業,且本世尚未完全完清,未來第三世將會繼續再還。

  看到這樣的開示又令我傻眼了,雖然我一開始就覺得我是來討債的,但看到開示還是很沖擊我,讓我很無言。其實當中我一直想推掉他們的協助,但總是沒有辦法!現在透過開示,也明白這種力量的牽引真是恐怖!

  如果是本世,這些銀兩對我來說也不是銀兩了,他們要拿就通通給他們,還會加給他們,我不會計較,更不會討報。可惜因果在判別上並非如此,有心無心、有意無意,是搶是給、是偷是送,一點一滴都判斷的清清楚楚呀!這些都留待因緣成熟後,討報就來了。

  我想到我的小孩,一個是我過去世侵占他的土地,一個是我過去是虐待他,但他們倆個的虧欠我已經透過佛法處理了。現在想到父母親與我的因果業障,他們花了一輩子栽培我,一把年紀了還要幫我省吃儉用的存錢,而且開示:「本世尚未完全完清,未來第三世將會繼續再還」,聽了真令人心疼。

  而且想想父母親當初結婚的姻緣,雖說當時自由戀愛不多,但兜了一圈,兩人卻也還是透過提親的方式就直接結婚了,這彷彿就是注定好的一般呀!

  我思考了一下,我還是決定告訴母親。我跟他說我一點也不計較了,但我知道因果絕不是「不計較」就會沒事,按照幾年下來的了解,看過所有《因果濟世集》的案例,我知道百年、千年後又會再次遇到這樣的狀況,就如同佛菩薩開示,若未還完,他們會再繼續償還。

  我告訴母親,等您手上的業障案件念一個段落後,記得要請示一下還欠我多少,抽點時間念個經,以後別再這樣對我們了;想買的就買,該花的就花,別再讓這種力量拉著你了。選擇念經,一定比花一輩子的青春來償還好呀!

  不過,其實想想還有其他的做法,就是將父母超度到淨土,我從以前就如此打算了(長輩們),不過世事難預料,誰也難保下一刻是否有無常,到時候我如果比他們走又怎麼辦?這樣就超度不了呀!

  孩子是甜蜜的負荷,但人生短暫,還是多花點時間誦經念佛吧!況且每人的業障都很多,假設往後投胎在您周遭的人若都來討報的,如此就只有「苦」字可以形容了!

  透過佛菩薩開示,我明白我過去世造業很多,不過還好我知道可以「因果債功德還」,現在真得輕松多了!念經持咒、捐款布施做功德,絕對比您受苦好!而且念經還生智慧,定能淺移默化,改變您許多的觀念。本部分給您體會,這是我念經五六年下來的體悟。感恩菩薩,我立志把這觀念以及佛法推廣給有緣人,讓大家都能解開業力束縛,朝解脫的光明大道邁進。(自述結束)

  身邊的人關系都是最深的,這句話是真的,所謂無緣不聚頭,更何況是身邊最親近的人,當然是因果、因緣關系最深厚的人。

  過去因果業因改變不了,已然注定於本世與外來的命運裡,但念佛行善就是在當下改造因果,透過「因果債功德還」,您將可以將未來的坑洞填平,鋪出一條康莊大道。試想,遇到這樁美事,何樂而不為呢?

  有緣人說:「我立志把這觀念以及佛法推廣給有緣人,讓大家都能解開業力束縛,朝解脫的光明大道邁進。」這確實是大家都該做的事情,大家都為業障所苦,而且這輩子苦完下輩子繼續「續攤」,舊業未償又再造新秧,何時可以夢醒呢?

  建議您將「因果債功德償」的方式廣傳,如此一定能利益無邊蒼生,眾生亦能透過佛法來看透宇宙真相,未來前景方能無憂無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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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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