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是冤家”,不是佛教的觀念。
在中國章回小說、民間戲劇中,都有“你是我的冤家”這樣的稱呼。甚至有一些民間故事說,夫妻有三世、四世、七世……不斷在做夫妻。由於你欠我、我欠你,欠來欠去就變成夫妻,做了夫妻後,愛就愛得半死,因為彼此有恩;怨又怨得要死,因為彼此有冤。恩和怨,愛和恨就糾纏不清。
這種觀念並不正確,因為他們把愛變成占有。當兩個人的愛相等時,不會有什麼問題。當有一方愛得沒那麼熱,占有的心沒那麼強,而另一方占有的心非常強,兩個人就會產生摩擦,摩擦之後,愛就變成恨,因恨而猜疑、嫉妒,然後互相地怨來怨去,結果變成怨偶。
有一些婚姻專家和心理學家認為,當兩人在一起成為怨偶時,何不及早分開,各人再去找合適的對象。
這種觀念,佛教沒辦法認同,因為只要有一方願意調整冤家、怨偶的觀念,就可以避免婚姻破裂。
我碰到過很多類似的例子。有的夫妻吵架,已經到了離婚邊緣,多半是其中一個人來見我,若不是先生來,就是太太來,絕少能兩人一起來看我。我都是勸勉來看我的那個人。
我會說,不要把對方當冤家看,你結婚時不會認為對方是冤家,也沒有現在這些問題,現在發生這些問題,可以彌補呀!
彌補的方法是,既然愛他就要為對方奉獻,多一些付出、多一些關懷、多一些尊重,讓對方知道他有一個這麼好的配偶,那麼,他怎麼捨得和你離婚。即使對方有外遇,你也要原諒;縱然他實在不像話,你也不要得理不饒人。
所以,只要有一個人想到對方不是冤家,而是我的幫手、我的伴侶,是一位菩薩,努力一年、兩年、三年……,再看看情形如何。因為,離婚對自己、對子女、對配偶終究不是什麼好事。
努力之後,如果對方已經不可能回頭了,那就放棄。即使分開也不要說是冤家,要好聚好散。當自己已盡了最大努力而無法挽回時,便不再覺得是遺憾,對子女也可以交代。如果說離婚就離婚,可能遺憾終生,也會覺得對不起子女。
孩子是討債鬼嗎?
從一般習俗來講,親子關系是無可奈何的事。有時候是父母需要孩子,孩子來了;有些時候,父母並沒有想要孩子,孩子也來了。孩子出生後,有些受到父母的寵愛,有些並沒有受到父母的歡迎。
以父母而言,不喜歡這個孩子或當孩子不聽話時,就說孩子是來討債的。身為父母,不能因為孩子不乖,就說孩子是討債鬼。
站在佛教的立場看,佛教有兩種觀念:
1、凡是遇到困擾的問題,不要把它當作可怕的、討厭的、無奈的遭遇,而要把它當作歷練、訓練和幫助。
2、幫助可以由順和逆兩個方向來達成,順的方向一般人較容易接受,逆的方向不易被人接受;事實上,逆方向幫助的力量往往遠大於順方向幫助的力量。
如果來了一個孩子,使得父母必須給他多一點照顧,這就讓父母多一點成長,讓父母多得到一點體驗;所謂“天下父母心”,當了父母之後,才能體會做父母是不容易的。如果一個小孩很乖,不需要父母操心,這樣的父母可能就長不大,到老還不知道父母的可貴之處。
在佛經裡有這麼一個記載,釋迦牟尼佛能夠很快成佛的原因之一,是他身邊有一位既是對手、也是助手的“逆行菩薩”。
為什麼叫助手呢?因為他老是幫助釋迦牟尼佛;為什麼叫對手呢?因為他老是和釋迦牟尼佛競爭;為什麼叫他“逆行菩薩”呢?因為他老是推著佛陀跑,所以,釋迦牟尼佛成佛很快。
當釋迦牟尼佛成佛之後,這個對手、助手還在跟他搗蛋。由於對手的搗蛋,更能顯示出佛的精神的偉大,佛的智慧、慈悲是那麼無限。
這是一個思考方向、一個觀念。對於家中有孩子卻不如自己期望的父母,不能說孩子是討債鬼,應該說是來了一個大菩薩。
對於任何一個孩子的到來,都要把他當作菩薩一般地迎接他、照顧他,這樣才是一個佛教徒的心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