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我釋子,以成道利生為最上報恩之事。且不僅報答多生之父母,並當報答無量劫來四生六道中一切父母。不僅於父母生前而當孝敬,且當度脫父母之靈識,使其永出苦輪,常住正覺。故曰釋氏之孝,晦而難明者也。
雖然,儒之孝以奉養父母為先者也。若釋氏辭親出家,豈竟不顧父母之養乎。夫佛制,出家必禀父母。若有兄弟子侄可托,乃得禀請於親,親允方可出家,否則不許剃落。
其有出家之後,兄弟或故,親無倚托,亦得減其衣缽之資,以奉二親。所以長蘆有養母之芳蹤,(宋長蘆宗赜禅師,襄陽人,少孤,母陳氏鞠養於舅家,及長,博通世典,二十九歲出家,深明宗要,後住長蘆寺,迎母於方丈東室,勸令念佛求生淨土,歷七年,其母念佛而逝,事見淨土聖賢錄。)
道丕有葬父之異跡。(道丕,唐宗室,長安人,生始周歲,父殁王事。七歲出家,年十九,世亂谷貴,負母入華山,自辟谷,乞食奉母,次年往霍山戰場,收聚白骨,虔誦經咒,祈得父骨。數日父骨從骨聚中躍出,直詣丕前,乃掩余骨,負其父骨而歸葬焉。事見宋高僧傳。)
故經雲,供養父母功德,與供養一生補處菩薩功德等。
親在,則善巧勸谕,令其持齋念佛求生西方。親殁,則以己讀誦修持功德,常時至誠為親回向。令其永出五濁,長辭六趣。忍證無生,地登不退。盡來際以度脫眾生,令自他以共成覺道。如是乃為不與世共之大孝也。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佛教以孝為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