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老法師《2014大經科注》第332集 2016年5月13日 講於 香港
我今天看到的,有同學說我贊歎認同提倡,聚眾租車環城繞佛,我沒提倡過。不知道是誰提倡的,我也沒有教人這樣做法。但是這一樁事情我是做過一次,我沒有勸人做,我是自己做的。
那個時候,大概我們這一個車就三個人,租的一輛車,三個人,連我一個四個人。我們從北京選擇的走高速公路回到廬江,出發的時候我們四個人,車上一共四個人念阿彌陀佛,在北京的三環,繞了三環,功德回向給北京的居民,我們就開車到廬江去了。就是自己發心,我沒有勸人,我沒有教人。
如果像你們現在,聽說又聚眾、又租車,搞這個好像是演一樣,這個是對於國家治安不許可的,不能這麼做!
如果你想做,學我那個做法,二三個人,你計程車上能坐幾個人就坐,決定不能用巴士(公共汽車)、不可以聚眾、不可以造謠生事,你這樣做可以,把念佛功德回向給一個地區,這個我贊成。我不贊成你聚眾了很多人,把它當法會做,這個我不贊成。
我這一生當中,除了提倡三時系念法會之外,我沒有做過法會、我沒有做過經忏佛事。我這一生每天工作就是講經教學,除這個之外我沒有,我沒有道場,一直到現在沒道場;我也沒有信徒;我也沒有供養。來看我的同參道友,都是在網絡上看到我、在衛星電視上看到的,到香港來方便來看看我,我想他也不是特意來的,到香港來要簽證,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我一生最怕麻煩,別人歡喜人多,我歡喜人少,最好是沒人來找我。
如果說我贊成,我提倡,我要大家這樣做的,這是妄語,這就不老實了。
學佛,今天講到這個地方,這個地方是講的“五戒”、“十善”。“十善”也是十條戒。
更重要的戒,《梵網經》上告訴我們,“不做國賊,不謗國主”,大家有沒有遵守?“不做國賊”,決定不能做傷害國家的事情,那叫“國賊”。
“國主”是國家領導人,包括各個階層的領導人,中央領導人是國主,省領導人也是國主,縣市領導人也是國主,鄉村裡頭的村長也是國主。也是國主,就是各個階層的領導人,為什麼?他站在領導的地位,不可以毀謗,毀謗讓大眾對他尊重的心理喪失了,他就沒辦法統理大眾,這個對國家有傷害。他做事情有國家處分他,何必要我們去宣揚?!我們做,造口業。錯了!這道理要懂。
《優婆塞戒》裡頭也有兩句,對在家學佛同學說的,第一個,“不漏國稅”,盡義務納稅,不偷稅,不漏稅;第二個,“不犯國制”,國家定的法律制度規章要遵守,不能犯法。
那你要問,我們聚眾繞城來念佛,地方政府領導有沒有批准?如果沒有批准,不能做!做個法會亦如是,要得到當地地方政府的批准,這是尊重,這是愛國。所以我們要曉得。不曉得,做錯事情不知道,這裡面產生了很多誤會,對弘法利生就產生了障礙,就不是好事情。佛弟子是最守規矩的,是社會上最守法的。
歷史上有“三武滅法”,佛教徒怎麼樣?遵守,要滅就滅,沒有一句話好說的。下面一個帝王出現了,佛教徒是這麼聽話,這是好人,不是壞人,馬上又興起來了。這是對的,表演給人看,佛教徒是最守法的,因為他持戒。他要不持戒,他就不能入佛門,佛門不容許他。希望大家要明了,不要無事生非。
你要真正想念佛,在家裡念,在佛堂裡頭念,不必到外面去繞。去繞城,繞城很辛苦,心散亂,沒功德;在家裡念,一心念佛,心地清淨,有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