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受用具從施出,故佛先說布施論。
彼諸眾生皆求樂,若無資具樂非有,知受用具從施出,故佛先說布施論。——《入中論》
輪回中的眾生,都是為了尋求自己所欲的安樂,都想要財物、美食等可以享受的物質。如果沒有這些東西,就無法滿足自己的欲求。應當知道這“資具”都由布施的福德而出生,故佛陀以大悲心的緣故,為眾生首先宣說了布施的理論。
不久前我遭遇過一場爭論。
有人說:“佛就是自己的心啊!不需要去布施和供養,只要在心裡修就可以了。讓心裡沒有貪心、嗔心,這已經是供佛、拜佛,這就是最圓滿了。”
說這話人的水平高下,我們暫且不論,但至少從下劣布施真實狀況來看,對於三寶任何形式的供養和對於他人任何形式的施予,即使心裡不夠純粹,也應給予贊歎,不能因為我們的心需要圓滿布施,就否定了行為上不是很圓滿的布施。這是月稱論師所強調的。
這個觀點維護了一樣根本的東西:佛教的宗教性。
雖然有人是為了求發財才往功德箱裡扔了兩塊錢,雖然有人供養出家人金錢卻很不尊重他們;雖然有人向乞丐施捨時態度貢高我慢,但是,他們的施捨畢竟是施捨,尤其對於佛法僧三寶的供養是別有非凡功德的。連“一稱南無佛”都“皆已成佛道”,更何況還有著供養三寶的行為呢?
釋迦牟尼佛為說明這個道理,曾打過一個比方:“我前生有一世不信佛。有一回,我從原始森林路過,一只老虎一個月沒吃飯,很餓,沖過來要行凶。我就跑,跑不動的時候念了一句‘南無佛’。就以此因,我現在可以成佛。當時只有恐懼,沒有學佛的念頭,只是想求‘救命’而已。”
這句“救命”其實是很有深義的,肯定是命有危險才來求救的。求救命,有人是皈依之後求,有人是皈依之前求,因為命必定是要有地方去依止,殺人奪命就是讓命沒有地方去依止,所以這個求特別有用,況且念的還是佛。
以上兩個事例,所申明、所維護的是什麼?所維護的是佛法的宗教性。宗教性,是專門讓生命有地方去依止的心理特性。不能讓信徒去求的宗教是什麼?那是倫理,不是宗教。(選自《三寶論·法寶論》明賢法師著)
【經典介紹】《入中論》,梵名Madhyamakāvatāra ,西藏名Dbu-ma-lah!jug-pa,又譯作《入中觀論》。為具緣派中觀宗之大成者月稱(梵Candrakīrti,560~640)所著。內容結構乃根據十地經而來;前十品為十波羅蜜之解說,其後再加二品,則成十二品。其中第六品闡述具緣派中觀宗之學說甚詳,講解慧度、抉擇二谛,盛破唯識,為本論之中心,為藏傳佛教格魯派僧人必讀論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