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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淺釋:例舉因貪吝所造之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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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感應篇》例舉了因貪吝“財色名食睡”等五欲而造作的一些惡業。原文說:“施與後悔,假借不還;分外營求,力上施設;YIN欲過度,心毒貌慈;穢食喂人,左道惑眾;短尺狹度,輕秤小升;以偽雜真,采取奸利;壓良為賤,謾蓦愚人;貪婪無厭,咒詛求直。”下面一一觀察這些貪吝之惡。

  一、施與後悔,假借不還。

  施與後悔,是指布施別人財物之後心生後悔。假借不還中的“假”和“借”同義,是指借別人的物品或錢財不歸還。

  因為憐憫他人困苦或救濟他人急難而施與他人錢財,這是善舉。但由於對錢財有吝啬心而心生後悔,則布施的功德就會失壞。所以,在布施他人錢財之後,應當堅持不讓自己生起後悔心。要想做到這一點,需要思維布施的功德,吝啬的惡業,使自己對布施生起歡喜心。經書上說:布施時要發清淨心,不要被貪嗔癡驅動而布施;不要開始想布施得多,而實際執行時卻又減少布施的量;不要選擇質量不好自己不要的東西布施別人;不要懷著希求回報的心布施。此外,用貪贓枉法來的錢財布施,是假布施;不能孝養父母,卻以豐厚的財物供養出家人,這是不義布施;雖修橋補路,但遇窮人向自己乞討時,卻呵罵驅逐,不給分毫,這是顛倒布施。以下是一些布施得善報的公案。

  符雅這個人樂善好施,以致乞丐經常圍繞著他家乞討。他經常說:“財物沒有定數,今天擁有,後天就可能失去,還不如布施給窮人。”如果一天不布施,他心裡就不開心。當時人評價他說:“不願做有錢的富人,寧願做像符雅那樣慷慨快樂的窮人。”後來,符雅官位一直做到尚書令,他的子孫比他更加富有。

  永清年間的史秉直,建房挖地基時,得到祖上埋在地下的銀子數萬兩,他感歎說:“錢財,是人賴以生存的依靠,既然是老天賜給,怎能獨享?”於是,只要是可以周濟貧乏危急的事情,沒有不去做的。後來當地遇到饑荒,他拿出稻子八萬石來赈濟災民。不久,當地有盜賊造反,他又散掉不少家產,保住了鄉裡百姓的性命。有司將他的事跡上報給皇帝,皇帝賜給他官位並給他立了牌坊。他一直活到九十四歲,子孫興旺發達。

  武進的張獻可,性情仁慈喜歡布施。雖然已經布施了三千口棺材給那些買不起棺材的亡人,仍繼續布施。他專門雇用了一些乞丐,掩埋路邊的屍體,掩埋一具屍體給錢若干。乞丐每看到路邊的屍體,趕緊告訴張獻可,然後埋掉取錢。從此之後,本縣再也沒有露天的屍體了。他又開始煮藥膏布施患病的人,天氣寒冷時就煮粥布施饑餓的人。他說:“掩埋死人,怎能不救濟活人?”後來張獻可的兩個兒子都登第了,他本人也受到了皇帝的封賜與嘉獎。

  奚百三,本是一個窮人。一天偶然見到一個道人,在一家店鋪乞討,但店鋪老板就是不給,奚百三摸摸腰間,發現就剩下一文錢,於是慷慨地拿出來布施了這個道人。當晚,他夢見這個道人去除了他身上長了多年的贅瘤。醒來,發現原來長在他身上的大贅瘤果真落在了床上,身上則完好如初了。奚百三只是布施了一文錢,竟然脫離了如此沉重的病苦,可見布施不在多少,而在於心是否真誠善良。

  借別人的東西不可不歸還,如果不歸還,佛教中稱為“未了宿債”,即便拖欠到死後也要歸還。太徽仙君《功過格》中說:“欠別人財物,抵賴不歸還,一百錢算一過,一貫錢算十過。”下面是一則假借不還投生為驢還債的公案。

  清朝康熙戊午年秋天,燕京的居民張元,買了一頭驢。這頭驢可日行二百裡,但對陌生人會踢蹄嘴咬,只有張元父子三人騎它時才肯馴伏,其他人根本無法騎上它。一天,一個姓楊的人,試著借來騎,這頭驢居然讓他騎了,於是就騎著出門了。辦完事回到家,這個姓楊的夜裡夢到一個黑衣人告訴他說:“我是張元的那頭驢,前世因為借你三百錢沒有還,今世要還你。昨天你騎我走了二百八十裡,希望你再騎我走二十裡,我就可以將欠你的錢還完了。”姓楊的問:“你欠張元多少錢呢?”這個黑衣人皺著眉頭說:“多多多!說不完啊!”姓楊的醒來,果然又去借這頭驢來出門。走完一段路,想再多走一點,驢子忽然跳起將姓楊的摔在地上。計算一下路程,果然是二十裡地。姓楊的對這件事感到很驚奇,對驢子說:“我知道原因了!但現在離家有十裡地,不騎你,我怎麼回去呢?回去之後,我用十文錢買食物給你當路費,如何?”這頭驢站著想了一會,又馴伏地上路了。事後,姓楊的想故意再試試能不能騎這頭驢,才靠近驢鞍,這頭驢就踢蹄長鳴,不讓姓楊的騎。

  二、分外營求,力上施設。

  一個人命中應得的財富、地位、受用等叫做“分”,在分外去追求,不但徒勞無益,還會招致災禍的發生,所以一個人要安分守己,對自己所遇之現狀要認賬,要坦然接受,不要內心怨恨,或者去營求不合自己心量的事情。因為一切都在因果之中,現前呈現這樣的現狀,表明這就是自己的命、自己的分。《中庸》上說:“上不怨天,下不尤人,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徼幸。”此外,觀察自己內在的心量、德行與操守,就知道自己的“分”有多大,《了凡四訓》中說:“世間享千金之產者,定是千金人物;享百金之產者,定是百金人物;應餓死者,定是餓死人物。”

  唐朝長慶初年,新平太尉裴璞去世。裴璞的堂弟叫華元,一天路過隴右這個地方,路上遇到一個武官,騎著馬,有很多隨從跟隨。仔細一看,這個武官居然是已經去世的堂兄裴璞,華元非常驚喜地說:“兄長離開人世,怎麼任了武職呢?” 裴璞說:“我現在任西川刷掠使,專管世間人財產的增減。世人一舉一動,都是前世業力所定,更何況財產呢?陰司記載了每個人所獲財富的限度,一旦超過,就會被刷掠掉——或者自己耗費掉,或遭橫事,或貿易折本,或疾病消散,這都是我這個‘刷掠使’所管的事情。世間人耕田求糧,經商獲財,做官得祿,都是只能得到分內所有,不能在本分之外增加。如果不勤奮,連分內的都會失去。你遇到我,也是前世業力所定。你應得白金二斤,留給兒子後,又會被我刷掠掉,所以你不要留給兒子太多。”說完這些話,裴璞就突然不見了。

  一個人命中應有的財富、地位、威德勢力等,既叫做“分”,也叫做“力”;施設,是指如錦堂華屋、各種家具、衣服飯食器具等受用;力上施設,是指為了享受,用盡自己分內的財富、地位、勢力等。分外營求與力上施設,前者是追求財富過限,後者是享用財富過限,超過了自己命中的分和力。一個人的福報是有限的,如果過度使用,就會折掉自己的福報和壽命,使得自己過早離開人世或者遭遇難忍的痛苦。

  劉宋時期的奚顯度,當時任散騎侍郎,孝武皇帝曾派他監督一個工程的執行。奚顯度苛虐無道,仗著自己手中的權利,動不動就對工人進行體罰,大熱天、下雨天、下雪寒冷天等,都不讓工人休息,當時不少工人不堪其苦,有些因此而死亡了。後來,奚顯度因為犯事被皇帝殺掉了。

  上級驅使下級,富人驅使窮人,人類驅使牲口等等,能夠有機會驅使,都是過去的福報使然,如果過度使用,則福報與勢力就會用盡,福報勢力用盡就會災禍連發,最後無法存活。所以,凡事都要低調,不可奢侈浪費,用盡福報勢力,要給自己留有余地,給子孫留有余地。

  摘自《太上感應篇淺釋》(明如居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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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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