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居士文章 :轉載

 

太上感應篇淺釋:例舉居家之惡(一)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太上感應篇》接下來例舉了八組居家之惡,原文是這樣的:“嗜酒悖亂,骨肉忿爭;男不忠良,女不柔順;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每好矜誇,當行妒忌;無行於妻子,失禮於舅姑;輕慢先靈,違逆上命;作為無益,懷挾外心;自咒咒他,偏憎偏愛。”
      所謂居家之惡,就是在家庭中所犯下的惡業。這些惡業直接是對家人造下的,因而會導致家庭的痛苦與不和諧。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孩童幸福成長的搖籃,是父母安享天倫之處,是夫妻共創未來的平台,是兄弟姐妹友愛的場所,在一個家庭中如果有人懷著私心,對家庭其他成員作惡危害,則將導致整個家庭成員的痛苦,所以罪業尤其深重。下面我們一一觀察這八組居家所犯的惡業。
      一、嗜酒悖亂,骨肉忿爭。
      嗜酒,就是喜歡喝酒;悖,就是違背常理;亂,就是不守規矩;因為喝醉酒而導致自己做出違背常理、不守規矩之事,叫嗜酒悖亂。骨肉,是指父母與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忿,即忿怒;爭,即爭吵;父母與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相互忿怒地爭吵,叫骨肉忿爭。
      嗜酒而喪德敗行,導致家庭破敗的事例不在少數,所以要想有一個幸福的家庭,首先不能染上嗜酒的惡習。《大智度論》宣說了嗜酒的三十三種過失:1、使自心失控;2、耗盡財物;3、使自己身染眾病;4、造成很多爭斗;5、醉酒後裸露赤腳,如同牛馬;6、醉酒後手舞足蹈地罵人,被人所憎惡;7、導致應得到的財物得不到;8、導致已得到的財富失去;9、酒醉後會將隱私之事和盤托出,醒後又追悔莫及;10、醉酒後有很多失態,醒後慚愧;11、身體精力都會趨於衰弱;12、面色衰敗;13、心志迷惑;14、智慧受蒙蔽;15、不知敬父母;16、不知敬鬼神;17、不知畏人言;18、不知畏王法;19、和酒肉朋友聚會酗酒造惡;20、疏遠賢善之人;21、無慚愧心;22、易暴怒;23、面對父母兄弟姐妹翻臉不認人;24、酒後會縱欲無度;25、遭到正派人的捨棄;26、內心會天不怕地不怕,無畏懼之心;27、把白天當黑夜長睡不醒;28、事業全部荒廢;28、臭名遠揚;29、棄捨善法;30、遠離涅槃;31、種下來世癡狂的惡業;32、去世之後墮於三惡道;33、若得為人,心恆狂亂,一切外物資具,悉皆敗壞。居家嗜酒,有如此多的罪過,智者應當毫不猶豫地捨棄。
      秦浩,字千頃,聰明蓋世無雙,讀書過目不忘,能詩善畫,才華橫溢,人都以為他將來能大有作為。不料他卻嗜酒如命,視父母妻子情淡如水,甚至不惜典當衣物來換錢喝酒,且飲無不醉,醉了必發酒瘋。父親不把他當兒子,兄長也不認他為弟弟,親戚朋友視之為洪水猛獸,避之唯恐不及,與他相交的不是挑夫牧童,就是市井無賴。父兄見其人品卑劣,都把他趕出去,不願和他住在一起。他在外面以茅屋三間為居室,冬不擋風,夏不遮雨,困苦憔悴,日甚一日。一次全家已餓兩天,妻子向她姐姐借了五百文錢,秦浩居然拿四百五十文買酒,只用五十文買米,暢飲了一夜。酒後又耍酒瘋,把已經解衣就寢的妻子從破被子裡拽出來,扔到了河裡,妻子大呼救命,四鄰驚起,看到其妻赤身露體,不便上前相救,只好把女眷們叫出來去救,被救起時已被淹了個半死。第二天,他岳父呈請學師教訓了他三十棍,人人都為他感到羞恥,他卻毫無忏愧心。鄰家有個姑娘叫秀姑,有幾分姿色,他乘夜越牆而入,想圖謀不軌,被秀姑家人擒獲送官,剝去衣服,重枷監禁。關押期間,他還令他妻子每日給他送喝酒的錢,妻子拿不出錢供給,怕他被放回家後又來凌辱自己,干脆就自殺了。秦浩被放出來後,無人理睬,四處流浪,數年不歸。後來他在鄰近鄉村私塾教書,與一個村婦私通,酒醉後熟睡,被該村婦的丈夫殺死。父兄恨他不成器,對他的死置之不理。貪酒竟然使人能夠墮落到這種地步,真是可憐!所以,所有貪酒的人應該以此人為鑒,戒除貪酒之惡習。
      造成家庭骨肉忿爭的原因主要是認為自己對、別人錯,對不同意見缺乏包容與忍耐。如果覺得自己的想法以及所作所為是對的,家人的想法與所作所為是錯的,理所當然就覺得家人要服從自己。他們堅持自己的主張,覺得家人以錯誤的想法或言行阻礙了自己,所以內心就要忿怒地指責與爭吵。《格言聯璧》中說:“見人不是,萬惡之門;見己不是,萬善之根。”古語說:“小人無錯,君子常過。”所以,要想骨肉不忿爭,需常思己過,即便家人錯了,也要包容。
      有個公案是這樣說的:某村有兩戶人家,東邊王姓人家經常吵架,可謂骨肉忿爭,全家人都生活得很痛苦;西邊李姓人家,一團和氣,家裡人人笑容滿面,全家人都很幸福。有一天,王姓人家的家長實在忍受不了家庭成員間的爭吵,就前往李姓人家請教。王姓家長問:“你們家為何能彼此一團和氣呢?”李姓家長回答說:“因為我們常做錯事。”王姓家長正感疑惑,忽見李家的媳婦匆匆由外回來,走進大廳時不慎跌了一跤,正在拖地的婆婆立刻跑了過去,扶起她說:“都是我的錯,把地擦得太濕了。”站在大門口的兒子,也跟著進來充滿歉意地說:“都是我的錯,沒告訴你大廳正在擦地,害你跌倒。”被扶起的媳婦則愧疚自責地說:“不!不!都是我的錯,我自己太不小心了。”前來請教的王姓家長看了這一幕,立即明白了李姓家長的回答了。如果拖地的婆婆責怪跌倒的媳婦:“怎麼走路不長眼睛,真是活該!”其他家人若不理會跌倒媳婦的感受而哈哈大笑,那麼李家還會有溫馨和諧的家庭氣氛嗎?
      爭吵的人心中有個錯誤的觀點,認為爭吵可以解決問題,可以讓別人服從自己,這其實是一個極其錯誤的邪見。實際上,爭吵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使得本來可以解決的問題變得無解,本來只是一件簡單的小事卻變成難以解決的大事。更可怕的是,爭吵會迅速減損家庭成員間彼此的親情,增加彼此的怨恨。怨恨積聚在心中,就像服下了毒藥一般,讓人感到整個靈魂都不對勁。所以,只有那些極其愚癡的人,才會在家庭成員之間用爭吵的方式來證明自己是對的。痛苦的爭吵,爭到的是一文不值的“理”,甚至連“理”也爭不到,可是輸掉的卻是自己一生的幸福,還有一家人一生的幸福。相反,即便承認自己錯了,給對方讓個路,順從一下對方,又能怎樣呢?一個人連家人都不願順從,肯定不是一個善良的人。所以,家庭不是講誰對誰錯之“小理”的地方,是講和諧忍讓之“大理”的地方。在一個家庭中,彼此的相互敬重和諧,是超過一切是非對錯的“硬道理”。
      如今的社會,人們的道德水平已經極度惡化,惡化到像過去“父母、多個兄弟、孫子孫女”式的三代同堂家庭很難存在了。即便是夫妻兩人組成的最小單元的家庭,也常是“戰火不斷”,相互忿爭,女指責男對自己缺乏關心體貼,男指責女不做家務事,只會享樂。家庭幸福最大的殺手可能就是彼此之間的忿怒爭吵了。所以,即便是夫妻組成的最小家庭,也要多找自己的過失,不找對方的過失,即便發現了對方的過失,也要生包容之心。
      明朝浦江鄭濂家有一千多口人,二百年來家族人丁興旺,號稱“天下第一家”。明太祖即位後,召鄭濂進京,馬皇後對太祖說:“此人能夠治理一千多口的家庭,絕非庸凡之輩,您可以多與他交流,他的齊家之道對您的治國沒准會有幫助。”於是太祖問鄭濂:“你是用什麼方法,使親族和睦相處的呢?”鄭濂回答說:“沒有別的方法,就只是不聽老婆的話而已。”太祖聽了會意地哈哈大笑。當時正好有人進獻香梨,為了試探鄭濂的治家之道,太祖就故意賜給鄭濂兩枚,讓他帶回家,並令人暗暗跟蹤,看他怎樣處理,讓全家人彼此不因這兩個香梨而鬧矛盾。鄭濂雙手把梨舉在頭上走出了皇宮,回家之後,召集族人,向皇宮所在方向叩首謝恩,並用兩大缸水,把香梨打碎放入缸內,每人分一口缸水。這樣一來,全族人每人都吃到太祖所賜的香梨了。太祖聽了鄭濂處理這兩個香梨的方法之後,對他的治家之術大加贊歎,親筆寫下“孝義家”三個大字送給他。

      摘自《太上感應篇淺釋》(明如居士 著)

 

上一篇:傳喜法師:佛性才是我們的家
下一篇:淨空法師:佛菩薩在我們這個世界有沒有?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