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每天忙來忙去,除了滿足生存的基本需求,更多的時候,是為了滿足由欲望引發的、永無止境的附加需求。
有些需求本來是無害的,就像“饑來吃飯困來眠”那樣,只是維持這個機體的正常運轉。但經過欲望的催化,這些需求就會漸漸變質,不斷擴張,最後像無限增殖並破壞正常機體的癌細胞那樣,不僅令我們應接不暇,還會使我們受到致命的傷害。
比如吃飯,本來是為了充饑,但對食物產生欲望又不加節制後,就會帶來殺生等一系列問題。為了嘗一口所謂的“野味”,令多少野生動物橫遭殺戮。即使在日常餐桌上,又有多少“合法”養殖的眾生,日復一日地葬身油鍋。僅僅為了所謂的“美味”,僅僅為了滿足我們的欲望,就該讓它們這麼付出生命嗎?
如果說動物間的殺戮,只是它們別無選擇的謀生之路,那麼人類呢?我們有那麼多維持生存的選擇,而且更健康,更符合人體構造,但很多人偏偏選擇了一種會殺生害命的飲食習慣,甚至“無肉不歡”。原因就在於,他們被一種叫“口腹之欲”的東西綁架了,看不到這種“快樂”是建立在血淋淋的殺戮上,也看不到,由此帶來的苦果終將落到自己身上。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我們還會因這樣的消費付出更多的金錢,並且為了賺更多的錢,付出更多的時間。而時間意味著什麼?其實就是我們的生命。我們消耗自己的生命,結果是為了傷害另一些生命,值得嗎?
所以,當一個需求產生時,不妨先看看,它是否合理,是否會危害其他眾生——不要因此給自己埋下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