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負債最悲哀,借貸無還墮畜胎;
血肉難償財物利,縱能得道也成災。
從前,有一個海濱國的國王上山打獵,遇見一位在山中修苦行的出家人,國王把他請回宮中供養。有一天晚上沙門以梵呗贊佛,梵音嘹亮。國王聽了大喜說:“這位道人是精通技藝的大歌星。”於是就把他當作歌手的使臣。
外國有一位信佛的商主來到海濱國,國王召見商主,命令沙門唱梵呗為歌。商主聽聞佛經梵音之後,歡喜踴躍,便和國王商量,願以千萬金錢為沙門贖身。可是國王不肯答應,一直增加到三千萬金錢,國王才把沙門交給商主。商主便向沙門恭敬頂禮說:“我花了三千萬的金錢為您贖身,才得到法師。”
沙門彈指,踴身飛上虛空中,告訴商主說:“你這三千萬,是償還你自己的宿債,不是為我贖身。為什麼呢?因為過去世時,國王出身為賣菜人,那時你向他買蔥,馀錢尚欠三文。我當你的保證人,擔保你還三文錢給賣菜人(即現在的國王),但你卻不償還,輾到現在,母錢雖只三文,但其利息卻生了三千萬元。所以這是償還你的宿債——歸還本來的三文錢而已。”
商主聽聞尊者說法,心意開解,忏悔前非,恭向尊者求受五戒,成為正信佛弟子。尊者為他開示說:“虧欠人家的債務,不論多少,不可不還,更不可隨便為人作擔保。”
省思:作為世人,千萬不可為占一點小便宜而自鳴得意,須知因果通三世,人終究逃不過因果流轉。